大家好久不見了~
我回來了(^^)
過年時和我家老妹跑去泰國玩了一趟,昨天早上才回台灣.
很久沒見到大家了,來向大家拜個[晚年].
祝大家晚年事事順心,吉祥如意~
(有人這樣拜[晚年]的嗎??(笑))
泰國之旅呢,等我想想該如何下筆後再寫,相片也還在整理呢.
今天要說的,是過年前的一件小事.
雖是小事,但真的是讓我嚇出一身冷汗哩.
大家平時在這邊寫東西,有的人像我一樣,還會把相片po出來讓大家看看.
有沒有想到有天會在路上被人認出的情形呀!?
我是個漫畫迷,幾乎每天往漫畫書店跑的傢伙.
公司附近的漫畫書店我就算沒上班也會去逛逛,幾年下來當然和裡面的小姐及老闆都很熟.
(跑漫畫店的次數比上班的次數還多,老闆知道了會不會很想砍我??)
那天我一如往常的去找新的漫畫,漫畫店的店員突然對我說:
[我可不可以麻煩你幫我餵狗呀??]
我:[嗯???](咦?這家店啥時有養狗了??我怎毫無印象???]
店員:[啊就是愛情公寓裡的狗呀,我知道你有在裡面....]
這時我當場被嚇傻了.
我:[咦??嗯??ㄟ...妳有沒有認錯人!?](心理的OS:天呀!我被認出來了!!還是被一個天天見得到面的人給認了出來!!)
店員:[我知道你有在裡面啦~拜託一下啦~]
原來是可愛的租書店店員的電腦壞了,無法上網餵寵物,只好給我帳號密碼來拜託我幫她餵寵物.
這當然是小事一件,不過,熊熊被人家認出來的感覺還真是震驚哩!!
不知道以後走在路上會不會有女生突然衝過來說:[哇~~飄流~~偶像~~~簽名~~~]喔??
但是想想,依我這種嘴賤的個性,以後走在路上,聽到[啊!那傢伙就是飄流!!那個嘴巴超賤的傢伙!伙依細!!]
的機率應該會比較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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