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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誠勿擾III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非誠勿擾番外(有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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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非誠勿擾IV
作者: 吃蘋果不吐葡萄皮 日期: 2013.08.07  天氣:  心情:
B君狠狠的把旁邊的友人擠開,然後對著我露出迷惑人心、整齊潔白的牙齒笑了一下,
SAY HI,
然後有禮貌的報了自己的名字,問了我的名子,操作著良好的第一印象…

B君:「妳是誰的朋友阿?」
我:「我是XXX、XXX的朋友。」我報出了約我來的兩個女生朋友的名字。

我心想,這孩子是巷子裡的阿,先探聽清楚狀況,
如果是兄弟的朋友,等等就過去打聽以免不小心成了表兄弟或是把到大嫂傷了和氣,
如果是男生朋友的女生朋友的話,就可以先下手為強…
clubbing走跳的潛規則!很懂嘛你!

B君:「阿妳怎麼那麼晚才來阿?」
我:「因為我剛剛跟朋友在唱歌。」我注意到他開頭的那個”阿”。

在此為大家說明一下,一般的跑趴行程通常都是這樣的;
7:00~10:00吃飯
→10:30~01:30 SOGO錢櫃
→02:00~04:00 Myst/Spark/BarCord/18
→04:00~06:00 SOGO錢櫃(是的,你沒看錯我也沒打錯,是回到SOGO錢櫃) → 早餐 或
→04:00~05:00 無X子清粥小菜/X家涼麵 或
→04:00~06:00 六x集足體養身會館 → 早餐
好啦,現在你知道身為一個專業的妹,是要很有體力的,
但身為一個不專業的老妹(咳,我可以不厭其煩的再告訴你一次-“老妹也是個妹好嗎!”)
只能選擇性的參與7:00~01:30或10:30~3:00最多ㄍㄧㄣ到四點,
沒辦法,我只能說歲月不饒人,兩點就想回家睡覺了,那麼老了,出來玩已經很給你面子了(誤)….

路人甲:「誰給誰面子阿,約老妹才是給妳面子吧~」
我:「沒聽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喔~」
路人甲:「牽強。」
我:「那麼老了還可以當個妹,這叫做”實力”,懂不懂阿你!」
路人甲:「是啦是啦,一般那麼老了是都沒辦法當個”妹”,因為都當”媽”了…」
我:「兄弟,你懂的!(菸)」是演什麼大姐頭阿~

講真的,在這個ㄏㄧㄏㄨㄚ(我討厭注音文,但這形容詞還是台語貼切而我真不知道怎麼打中文)世界裡,若能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有些原則,能經歷過這種世界總比臨老入花叢的好,
畢竟,現在暈船的,不僅僅是男性,女性也快追上55比例了阿!

路人甲:「什麼原則?」
我:「例如不為屍體。」
路人甲:「原因是?」
我:「這還需要問原因嗎?」
路人甲:「當然,不然四點的Spark、Myst、18、Lava etc..等門口哪來那麼多屍體。」
我:「這問題很瞎(翻白眼),但是我可以回答你。」
當屍體阿,我怕被撿走會很後悔,沒被撿走會很掉漆,
你想想那場景,
被撿走了隔天醒來運氣好可以咬著棉被腳邊啜泣邊指著那抽菸的男人問他先生你貴姓(刪除線)說要報警(但其實丟不起這個臉,然後就摸摸鼻子當沒這回事)…
運氣不好則可能眼睛被打馬賽克上隔天蘋果社會然後被不跑新聞只抄蘋果的電視台給用去到羞憤難堪但日子又不得不過下去,
或某天看到網路上自己的裸照還不知道要找誰報仇去…
俗話說,沒看過豬走路也吃過豬肉嘛~用腦袋想想,這種行為風險之大,居然一點利處都沒有,
損己利人又非善事類,是要不要那麼白癡阿(刪除線)白活這一把年紀阿~

再想想,
要是沒被撿走…
妳都當了屍體躺在路邊了,還沒人要把妳給撿走,要不就是被警察杯杯叫起來,丟臉丟到家的一拐一拐回家,
要不就是自己睡酒醒了,默默爬回家,背後還飄下幾片落葉。

所以縱觀上述各種理由(其實還有很多,但我懶的寫),因此本人拒當屍體原因是多麼合情合理,都說我是個有智慧的女人嘛!

注意力再回到B君身上,
他繼續問:「阿妳常來嗎?」我又注意到那個開頭的”阿”字…
我:「還好ㄟ」因為我老了
B君:「難怪我都沒見過妳。」他又露出那迷惑人心的笑容,但老娘(刪除線)我內心其實想的是姐姐我出來走跳時你還再長青春痘穿高腰AB褲吧~

路人甲:「高腰AB褲是妳那個年代才有的吧!年輕人可能不知道喔~」
我:「小弟們只小我個兩歲,紅孩兒、草蜢、憂歡派對、三折訂做淺卡其褲、MTV、還有萬年冰宮都經歷過,沒道理不知道高腰AB褲好嗎!」
B君:「阿我沒去過萬年冰宮,但我知道地下街冰宮…」”阿”又出現了…
我:「你是高雄人?」
B君:「你怎麼知道?」因為你講話前面老是加個”阿”,我很難不知道吧~
我只能說…現在有口音的年輕人真的不多了吶~
我:「因為地下街冰宮在高雄,我小時候去過…」
B君:「妳也是高雄人嗎?」他聲音突然高了三度,有點”畢ㄘㄟ”。
我:「是阿。」
B君:「好巧喔!」音又高了三度,這下可不是有點”畢ㄘㄟ”而已。
我有一種FU…他想雙手拉雙手的跟我轉圈圈…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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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耶~千呼萬喚屎出來,第四集終於寫完了~
路人甲:「咳!氣質氣質!」
我:「人家太高興了嘛!」
路人甲:「拖稿拖了三個月,還有資格高興嗎?」
我:「我個人認為,拖稿沒有變成斷頭搞就是值得高興的事,就叫你做人要正面一點啦(拍肩)!」
路人甲:「雖然甄環傳已經老梗到連槿汐姑姑都嫁人了,但是我還是深深的覺得…妳是一個矯情的女人…」
我:「不錯嘛,還有在follow影劇新聞!」
路人甲:「我還去當白衫軍了咧~」
我:「本版不討論時事、政治及各大嚴肅之議題喔。」
路人甲:「嘿啦嘿啦,因為妳走搞笑路線嘛!」
我:「NO,我走的矯情路線,哈哈哈哈哈哈!」

-----------------------------------這是分隔線----------------------------------
在報告一個好消息,ㄜ,算好消息嗎?我有點怕自己打自己嘴巴~
雖然B君的故事才寫了一半,但C君跟D君的角色都有人選了阿~~
所以說應該很有機會寫下去,恩,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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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3-16 22:51
他, 49歲,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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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3-16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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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9-12 19:03
他, 44歲,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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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9-05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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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9-05 09:28
他, 67歲,新北市,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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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9-05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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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8-21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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