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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與父母同住屋簷下≠棄養不孝2
作者: 傑夫 日期: 2014.03.16  天氣:  心情:
不與父母同住屋簷下 ≠ 棄養不孝-2

有則新聞,阿嬤死在房裡3天,同住子孫無人知曉~~當然,這是極端病態、極少數的不當舉例~~

不過有時候,當兒子、丈夫的夾在父母和妻子之間,左右為難的那種滋味,通常當妻子不會知道,因為較少(以男女比例上來說)有當女兒、妻子的夾在自己父母和丈夫之間,因為目前這個社會普世價值依然是女方嫁入男方~~

我們有些學長與岳父母同住,是因為長年在部隊,太太住娘家比較習慣也能相互照應(假日再回父母家),當丈夫的和岳父母間比較不會有磨擦或心結(關於這點,雖然沒有百思,但到現在仍是不解,不過有一點可以理解,那些學長們沒有天天回家)

有個朋友家住苗栗鄉下山區,人長期在桃園、新北市一帶工作,也在桃園買了房子,我相信以他的專長在苗栗肯定沒什麼搞(賺)頭,他也接了母親(父親已逝)到桃園同住。

但母親住了兩、三天便想回鄉下(老厝、老人、雞犬、空氣...還有專屬的記憶和空間),這一點我非常能夠理解,不得已,母親一人獨居鄉下,他則每週攜家帶眷驅車返家探視,你能說他不孝嗎?

我曾經帶父母到林口去看過長庚集團的養生村,後來因為環境和所費不貲而做罷,不要說我不孝~~奉養父母不是只有吃穿睡而已,以前一個月在家的時間不過三、五天,再不,朝六晚十,即使放假,還是有許多雜事要處理,也難得靜下來~~

我一直在想,有托兒所,為什麼沒有托老所?

早上,娃娃車,不,是〝老姥車〞(老爺和姥姥)來接老人家,到了托老所,唱歌的唱歌,跳舞的跳舞,打拳的打拳,下棋的下棋,打屁的打屁...吃午飯,簡單,看要所方安排,還是要大家輪煮都可以。

午飯後,拿出被褥睡個長長的午覺,下午起床後品個茗,學學手藝才藝的,安排個老人大學學程什麼的,隨時都有人提醒你吃藥藥、量量體溫血壓什麼的...這個世界不是很大同嗎?

如果他們真住了養生村,並不是就不照顧他們了,平日或假日帶著兒孫去探親,過年過節返家同享天倫~~

養兒育女大半輩子了,他們未必一直想再照顧子孫到終老,辛苦了那麼些年,也該有自己的時間去學學、看看、認識新的朋友...而不是待在家裡,從這個房間走到那個房間,電視遙控器一按再按又按還按,一個人走出戶外怕被搶、被車撞,倒在路邊無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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