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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與父母同住屋簷下≠棄養不孝1
作者: 傑夫 日期: 2014.03.16  天氣:  心情:
不與父母同住屋簷下≠棄養不孝-1

我曾對父親說,我不會跟父母同住屋簷下,當門對門或相鄰的鄰居比較適宜,他極為震怒,大罵不孝...

老人家8點鐘就要睡了(尤其是以前老三台的時候,8點鐘剛好播完晚間新聞),年青人可能11、2點還在嘻嘻哈哈,或是還有訪客;早上5點老人家起來了,年青人還在沉睡,尤其到了假日,可能到中午都還沒起床...

一山不容二虎,一國不容兩府(政府),廚房也是,再大的廚房也無法(很難)同時容下2個女人...

有個同學一家4口住4樓,媽媽住5樓(父親已逝),各有出入門戶和生活空間,晚餐不管在樓上還是樓下,一起吃,假日如沒有其他應酬,就一起上上館子;如果夫妻有事或提早放學,小孩就到阿嬤家,既相互照應,也若干程度的減少磨擦...

重點是,有沒有心?即使同住屋簷下,整天爭爭吵吵,針鋒相對,或是一天見不到幾次面、說不到3句話,不能彼此關懷,那意義在那裡?有時適當的距離,會讓彼此更親密....(說有時,是因為世事無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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