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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作为社会死结的政府掠夺
作者: 鬧鐘(封版再會)) 日期: 2011.04.21  天氣:  心情:


1. 题解

  植物生长需要三个条件:阳光、空气和水分,没有了这三个条件,即使是参天大树也会委顿下来腐败为泥土,这就是说,是天空和大地给它提供了存活的条件。倘若有人指着一株巨大的植物宣称:“我这个东西不靠天不靠地也照样生长,你看它多么葳蕤!”那个人的神经肯定出了问题,要不然就是一个别有用心的骗子。

  人类社会和自然界一样,是一个周密的系统,任何形态的社会组织都需要从社会机体中汲取能量才能够维系生存,譬如政府,不管它以“君权神授”还是以“天之子”的面目出现,都改变不了这样一个事实:它必须通过致密的枝叶和根系从民间汲取阳光、空气和水分才能够维系,没有了这个条件,它即使如参天大树也同样会裂解,腐败为泥土。

  这件事还可以这样说:任何社会系统都存在着一些不能触动的命门,一旦触动就会导致社会系统出现崩溃和垮塌,本文标题所谓的“死结”指的就是这样的命门。“死结”的本意是绳子无法解开,解开绳子就断了;在比喻的意义上,“死结”意味着绝对不能阻断植物的阳光、空气和水分,阻断就意味植株丧失存在和生长的机能;在政治学语境,“死结”的意思就是“绝不”(实际上这是权力面对此种处境的必然和本能的反应),任何改变(让步和妥协)都将导致某种特定的社会系统发生溃解和崩塌,这当然是极为严重的事。

  在我的视野之内,这样的死结至少有舆论遮蔽、权力嫡传、贪污腐败、淘汰精英、政府掠夺……等等,我将在不同文章中分别论述。

  今天说政府掠夺。

  2.油价是一个观察窗口

  2011年4月6日,国家发改委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发出通知,决定自4月7日零时起将汽油价格每吨提高500元,柴油价格每吨提高4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580元和7730元,涨价幅度汽油折合约0.37元/升,柴油折合约0.34元/升。这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内第二次上调成品油价格。

  据说这次提价是“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才做出来的,理由充分且冠冕堂皇,但是,人们的质疑和声讨之声在仅有的可以表达意愿的网络上马上汹涌澎湃了起来——有网友将国内油价与美国作比较,愤怒指出,我国油价已经高于经济高度发达、国民收入远在中国人之上的美国,并且列出了详细的数字。

  我认为网友的情绪无可指摘,好在国家发改委负责人第二天(2011年4月7日)就发表谈话,直面了这个问题。这位负责人说,他注意到了网友关于油价畸高的指责,他解释说,成品油的销售价格是由“裸价”和“税”两部分叠加而成的,这就是说,在油价中,一部分是产品油的真实价格,另一部分是政府叠加在上面的税收。按销售价格计算,美国每公升汽油全国平均为6.38元人民币,略低于我国,但是如果刨去税收,美国每公升汽油的价格则为5.64元人民币,中国每公升汽油为4.66元,低于美国。国家发改委负责人着意指出,除了产油国,我国成品油的不含税价格在全世界是最低的。

  这位负责人的言论无意间透露出一个事实:无论与美国还是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相比较,中国政府加在油价上的税收都是最高的,油价畸高的主要原因不是由于世界石油市场的价格水平的变动,而是由于我国政府在石油销售中附加了过于沉重的税收。

  税收有多沉重?我们听一听内行人怎么说。

  2011年3月7日,全国“两会”期间,原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曾任中石油董事长的×××在发言中透露,目前中国成品油价格中,国家税收所占比重高达45%,从加油枪到用户,增值税、养路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等税种名目繁多。45%是什么概念呢?以93号汽油为例,4月7日提高价格以后,每公升达到7.85元,税收占45%,意味着国家从每公升汽油销售价格中拿走3.53元。

  我们还可以打一个反向的比方:你花一块钱买了一个香喷喷的窝头,正兴致勃勃地想把它吃到肚子里,国家突然站出来喝止你说:“你把窝头给我放下!”你莫名其妙,忽闪着眼睛问怎么了?政府一字一板地告诉你:“你手里这个窝头有45%是我的,你没有权利吃到肚子里,你把它给我。”结果你只能乖乖地把那45%掰给他,让他吃了去,这就是说,吃到你肚子里窝头的价值实际上只是你所付钱财的一半。旁边的人看不过眼,说:“国家你也太过分了,人挣点儿钱容易么?你怎么好意思一下子就拿走人家一半儿窝头呢?”于是建议国家在能源价格改革中综合考虑税费的负担,一方面要考虑财政收入,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同样也要考虑到企业的税赋负担。

  国家考虑还是没有考虑呢?显然没有考虑——正如大家看到的,就在今年“两会”(据说这次“两会”更加重视民生问题,国家媒体很是热闹了一阵子)召开不到一个月之际,还是理直气壮地提高了汽油价格!中国是一个有独特政治语境的国家,如果按照发改委的心愿,对于任何形式的国家行为,人民应当走上街头欢呼雀跃和感谢政府才对,不幸的是这次成品油提价没有出现这种激动人心的场面,民间反倒是一片哗然,惊呼油价正在无情地吞噬老百姓的财富。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很简单:时代在发展,人民变得聪明和成熟起来了,数十年以来不断为改革开放欢呼雀跃,到头来却成了下岗工人、失地农民,就连栖身之所也被政府强拆了,吃了无数次亏,他们知道了究竟是谁成天惦记着他们兜里那点儿可怜的钱财,知道了作为“屁民”只拿美国人十分之一工资却享受着比美国还高油价这件事不那么对头,是不值得欢呼雀跃的,当然也就没有什么心情走上街头打出巨幅标语感谢政府。

  结果就有人进一步发问:政府究竟从民间抽取了多少税收?作为文明国家通常行为的纳税人质询,在我们这里怎么就成语焉不详的事情了呢?有没有人向人民把这件事说一说清楚呢?

  有人。

  3.政府究竟从人民身上拿走了多少钱?

  孙立平先生最近有一篇极富启示意义的文章,标题很平和:《政府从社会中抽取的资源过多》,内容却丰富而尖锐,说透了我们正在议论的这个话题。为了尽可能准确反映孙先生的观点,我下面的引述将要详细一些(期望读者尽可能阅读先生的原作)。

  孙先生开宗明义指出,目前中国利益关系的失衡,并不仅仅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收入分配”因素所致,而是有着更为复杂的原因。“我们知道,一个国家一年创造的财富在国内主要是在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的。从近些年的情况看,企业营业盈余所占比例在明显上升。早前有关部门的数据是,过去几年中企业利润占GDP的比重由19.0%上升到31.3%。……尤其是国有垄断企业的利润大大增加:财政部日前发布数据显示,全国国有企业2010年实现利润19870.6亿元,同比增长37.9%,其中化工、电力、有色、交通等行业利润增长超过一倍。”

  孙先生指出:“在国民收入分配中,除了企业利润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之外,更重要的,是国家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快速增长,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达到83080亿元,比上年增长21.3%。2011年前两个月财政收入增长竟达36%。”这就造成一种极为危险的局面:“政府和企业拿的越来越多,劳动者拿的就只能越来越少。2002年之前,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基本在50%以上,2003年下降到49.6%,2007年进一步下降到39.7%。据学者刘植荣先生研究,中国的人均GDP在世界排名第99位,而我们最低工资在世界183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在了第158位,甚至低于32个非洲国家的最低工资。”

  我们不禁要问一句:这究竟是怎么了?在这个号称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

  孙先生披露说:“从国际比较的意义上看,中国的GDP增速虽是发达国家的好几倍,但工资增速却远落后于这个幅度。日本在经济快速增长时期,其工资的增长速度比美国快70%,到1980年就已经与美国持平,这一段路程大概用了30年时间。而从1978年到2004年,中国经济也高速增长了近30年,工资却只有美国的1/20、日本的1/24。更进一步地说,就是劳动者拿到的很有限的这一块,还有相当部分是垄断部门的职工拿走的。对这个问题至少有这样两个说法,一个说法是中国的行业收入差距达到15倍。尽管按照不同行业分类计算的结果数据是不同的,但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过大应当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另一个说法是,占全国职工总数8%的垄断部门职工所有的工资、奖金、津贴加上福利,相当于全国工资总额的55%。”

  按道理,政府拿得多的这部分钱应当通过再分配来平衡社会利益关系,但我们现在的问题是,财政收入的大部分都用来进行直接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建设了,用巨额财政来维持庞大的行政机构的运转,真正用来进行再分配的部分变得很小很小。这些年来,各级政府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往往都是大手笔投入,今年‘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透露,目前有30个城市在投资百亿兴建大剧院,结果是政府从民间掠夺多少钱都不够花。中央党校吴忠民教授前几年的一项研究表明,我国社会保障、公共教育、公共卫生三项基本民生指标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约分别为3%、2.9%、2%。这说明除了柬埔寨、津巴布韦等比我国低之外,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高于我国。不仅如此,即便是在公共福利和民生上的有限投入,也往往为一小部分人享有,结果进一步在分配过场中造成新的不平等。

  孙立平先生指出:“比如,我们在公共卫生中的投入是很少的,但据中国科学院的一份研究报告,中国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用中,80%是为了850万以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服务的。另据监察部、人事部的数据,有40万名干部长期占据了干部病房、干部招待所、度假村,一年开支约为500亿元。据2005年‘两会’透露的数据,在我国卫生总费用中,居民自费占60%,集体负担占25%,居民投入占15%。44.8%的城镇人口没有医疗保障,79.1%的农村人口没有医疗保障,48.9%的居民有病不(没有能力)就医。也就是说,尽管我国目前财政收入所占比重已经不小,但在通过再分配平衡社会利益关系上所起的作用并不大,甚至存在以再分配的方式加剧利益关系不平衡的现象。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分割,退休金的双轨制等,都是众所周知并且是广受诟病的现象。”

  早在2005年,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就发布报告称,在全球52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是税负第二重的国家,仅次于法国。中央党校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计算,中国实际的宏观税负已经达到31%;按照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研究报告,2009年中国财政收入为10.8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2.2%;而财政部的数据则显示,当年中国财政收入为6.8亿元,占GDP比重为20%。世界银行2009年底发布的一份中国经济报告指出,从1995 年到2007年,除掉通胀因素,中国政府的财政收入增长了5.7倍,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仅增长了1.4倍,农村居民的纯收入则只有城镇居民的 1/7-1/3。

  如果你觉得这些枯燥的数字与自己的日常生活没有什么直接联系,那么,就请听一听孙先生如下介绍:“在这些税收的项目中,有相当一些是隐形的,有人根据税率计算出一些日常商品的含税份额:一袋价格为2元的盐,包含大约0.29元的增值税和0.03元的城建税;去餐馆吃饭,买单费用的5.5%是营业税和城建税;一瓶3元的啤酒包含大约0.44元的增值税、0.12元的消费税和0.06元的城建税;如果你吸烟,一包8元的香烟包含4.70元消费税、增值税和城建税。”也就是说,即使你囊中羞涩从来不逛燕莎王府井之类的高档商店,仅仅在挤满了黑压压人群的早市消费蔬菜和瓜果,你也逃不掉政府对你的钱包虎视眈眈,逃不掉那种强制而无形的掠夺。

  事情还不仅于此。

  根据清华大学白重恩教授研究,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达到50%,这一比例超过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按照世界银行2009年最新测算的实际承受税率,中国的社会保险缴费在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约为“金砖四国”(那时候南非还没有加入)其他三国平均水平的2倍,北欧五国的3倍,G7国家的2.8倍,东亚邻国和邻近地区(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的4.6倍。

  如果把上述种种作为国家财富向个人转移的实例来看的话,还有一种长期刺痛中国人的心而又莫可奈何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事情没有涵括进来,这就是在全世界都已经很著名的中国国家公务人员的“三公消费”。

  孙先生无奈地说,这个数字至今扑朔迷离,无从计算,因为有关部门甚至将其列入了国家机密(!)。2006年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提供的数字是,每年公款吃喝2000亿元,旅游3000亿元,公车4085亿,合计超过9000亿。对此,财政部预算司官员曾进行澄清,指9000亿的数字“严重失实”,我国“三公消费”支出实际上没有那么多,“仅仅”为1200亿。但在2010年“两会”上,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透露,他看到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关于行政经费调查报告,全国敬爱的公仆们使用的公车大约为230万辆,仅这一项开支就达到1500亿-2000亿元之间,由此推算全国“三公消费”的数字,至少不会是财政部预算司官员提供的那个几乎可以感动中国的数字。

  我不想谈论腐败的政府官员对民间财富无止境的巧取豪夺,只做一个提示:2009年2月,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的一项统计报告显示,过去10年逃往北美和欧洲等地的中国腐败官员达到1万多人,携带出逃款项达到6500亿元人民币以上。还用说吗?所有这些钱财都是权力者以无所不用其极手段吸取的民脂民膏,是普通劳动者的汗水、鲜血乃至于生命,这些财富就这样在国家对普通民众的剥夺中,像变戏法一样转换成为了特殊利益集团的特殊利益!

  官僚集团如此严重的腐败罪行,在任何一个正常国家都将导致激烈的政治动荡,我们这里却波澜不惊,一片祥和景象——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0年12月29日发表的《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介绍,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2003年至2010年,中国公众对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成效的满意度平稳上升,从51.9%提高到70.6%;公众认为消极腐败现象得到不同程度遏制的比例,从68.1%上升到83.8%……有人惊呼:“天哪!形势好成了这个样子,那些对腐败现象义愤填膺的人民,也就只能认为自己的神经系统出了问题,变成地地道道的傻瓜了!”

  我们暂且把这个话题放下。

  在同一篇文章中,孙立平先生谈到了财富在不同群体或个人间的转移问题,例如:资方对劳方的掠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已高达1.85亿,假定他们的月收入和必要的劳动保障较之正常状态每月偏低200元,那么用工企业每年因此多获得4400亿元的利润;土地:每年大约有3300亿元被各级政府掠夺;储蓄:1.5万亿元的增量和负两个百分点的实际收益,意味着国民每年损失至少600亿元利息收入。

  吴敬琏先生曾经将中国的股市形容为一个赌场,“坐庄、炒作、操纵股价这种活动可以说是登峰造极”,由此实现的财富转移是一个无法计算的数字。孙先生特别说到,过去20年中国股市融资额达3.7万亿元,公司上市造就了824个亿万富翁,而这些公司给公众投资者的分红却不到4000亿元。以2010年为例,沪、深两市A股总市值为27万亿元,流通市值接近20万亿元,A股上市公司实际发放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为953.16亿元。与此同时,2010年上市和再融资合计从A股市场抽走了1.01万亿元的资金。全年沪、深两大交易所的交易经手费达137.56亿元,A股印花税合计达到528.37亿元,当年收取的证券交易监管费为43.47亿元,上述三项费用合计高达709.4亿元。个人或机构在股市交易中的盈亏,仅在2010年就蒸发了上万亿元财富,年跌幅达14.31%,70%的投资者落入亏损陷阱。

  我还看到2008年的一组数据:中石油在美国上市融资不过29亿美元,上市4年的海外分红累积高达119亿美元,仅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四个公司4年海外分红就超过1000亿美元,合计6000亿-7000亿元人币,而中国全部A股上市公司在截至2008年的18年里,给全体股东的分红总额才刚刚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

  有了上述种种,我们就可以顺理成章提出下面的问题了——

  4.政府把钱花到哪儿去了?

  宪政主义税制原则源于这样的理念:“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喝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同样地,还有他们的自然权利)。”([英]约翰·洛克:《政府论》),也就是说,人民自愿地让出自己的一部分财产给予政府,为的是换取政府向他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和公共品。

  公民权利体现在税制上,大体上可以归结为两点:其一,公民不同意不可以征税;其二,纳税人有权要求政府财政公开,即有权监督政府的钱袋子。既然人民委托政府保证国家的正常运转、行使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人民就有义务向政府让渡一部分天然权利,这种天然权利在经济上就是以缴税的形式向政府支付报酬。通俗一点儿解释,可以认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如同保险公司与投保者的关系,税收就是公民向政府交纳的保险费。

  通俗地说,公民通过缴税行为对政府表达如下意愿:“我付工资给你,你可千万要尽职尽责,保证我的财产别进一步遭受损失。”政府似乎也还不错,说:“你放心就是了,我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保证你的一切权利不被任何人侵蚀,否则你炒我的鱿鱼好了。”

  众所周知,公民最需要国家出面保护的是财产权,而对财产权的公法保护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刑法保护,另一个是税法保护。刑法通过打击贪污、抢劫、盗窃等犯罪行为,为公民财产建立一套安全保障机制;税法则通过为征税者设定权力界限——美国纳税者可以对政府在法律上与自己没有利益关系的违法支出提起诉讼,以国家或地方政府为被告,提出返还税金的要求;日本地方自治法规定,自治体内住民对政府有权提起以停止支出、取消或确认支出行为无效、令政府对违法支出代位赔偿等为诉讼请求的住民诉讼——从而避免国家、政府和任何形式的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公民财产权施行侵犯。

  近代以来,各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通过税收形式获得的收入,在整个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也日渐提高,却没有出现我国目前正在发生的情况,根本原因就在于制度层面有这样一套建立在宪政理念基础之上、体现公民权利的税收体制,绝不敢随意挥霍从民间汲取的钱财,否则政府一定会像鬼缠身一样受到民众的追究。这就是说,不是说国家不应当征税,重要的是必须有一种通道或者说机制,保证公民对这部分钱财的进行实时监督,能够知道国家把从公民那里收取来的钱用到了哪里?是用在保证国家的正常运转、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上了,还是用在为某个特定人群攫取利益上了?这是判断一个国家政治属性和政治特征的极为重要的标志。

  我们就来看一下我们的政府把钱花到了哪里。

  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对政府供养大批公职人员从而支付庞大行政成本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首先将公职人员定义为“由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和城镇居民缴税和缴费来供养的党的专职工作者、行政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协助党政事业工作的临时和非编制人员。”

  这样的人究竟有多少呢?

  改革开放以来,不受预算和费用约束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成了人数增长最快的领域,1978年以来,全国总人口增长137.26%,但是,事业机构公职人员从1497万人,增加到2007年的2874.2万人,增长了192%;党政等机构公职人员从467万人,增加到2007年的1291.2万人,增长了276.5%,其中还不包括协编和临时编制人员。

  虽然在统计上2007年事业和党政等机关的公职人员数量为4093.4万人,然而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究竟供养了多少缴税和缴费供养的人员,始终是一个谜(又是一个保密数字!)。保守估计,地方财政、各种部门和各事业单位,从各种渠道筹资发放工资的临时编制、协助编制人员如果占目前事业和党政公职人员的25%,那么在党政事业机构中的公职人员,2007年就会达到5206.75万人,占总人口的3.94%,占总就业的6.76%,由于党政事业人员绝大部分在城市和城镇,在乡村就业的可以忽略不计,占城镇总就业的17.74%。也就是说,在城镇就业的每100人中,有17.74个人在党政事业单位里吃供养饭。

  全国总人口缴税缴费供养人员比,从1978年的49人供养1人,增加到2007年的约25人供养1人。党政事业单位退休的人员估计1500万左右,这部分人员的工资福利,也需要缴税缴费供养,总的供养人员规模达6700万人,占总人口的5.07%。2007年,实际上全国每19.72人就缴税缴费供养1人。这还没有计算需要乡村居民供养的村级干部和乡镇中的非编制人员,如果计算入内,供养比例会更高。

  这就造成了这样一种后果:中国政府的行政成本极为庞大,单以占财政收入比例来看,2006年即达到令人瞠目的24%,排名世界第一,大约是日本政府行政成本的10倍!当时中国的GDP还不到日本的60%,而国家财政收入却是日本的1.2倍!

  我们还可以从各国行政管理费用在国家财政支出中的比重间进行比较:德国(1998年)2.7%;埃及(1997年)3.1%;英国(1999年)4.2%;韩国(1997年)5.1%;泰国(2000年)5.2%;印度(2000年)6.3%;加拿大(2000年)7.1%;俄罗斯(2000年)7.6%;美国(2000年)9.9%……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是多少呢?这里是2000年的陈旧数字:25.7%!也就是说,我国的行政管理费用11年之前就占到了国家财政支出的四分之一!

  学者和民间都认为极为重要的行政成本过大的问题,国家是否也认为重要了呢?我看不出来——这不是孤陋寡闻,而是国家确实没有采取强有力措施解决这个严重影响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我们甚至无法从媒体上听到纳税人主张自己的权利,更无法听到纳税人对国家财政支出状况的质疑和问责,所有这些声音都被宣传舆论部门遮蔽了,相反,我们从政府有关部门听到的却是我们绝对无法想象的话——原人事部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王××很委屈地说,中国的官民比例不是2005年“两会”期间代表们议论的1∶26,这位王院长经过认真研究,认为这个数字应当为1∶198。王院长据此认为,与国外相比中国官员还不多,中国各级政府的规模还不够大,政府供养的事业规模也还很小。王院长着意指出,美国2003年的政府公务员人数为310万,“官民比”为1∶94,和美国相比,我国的比例显然是偏低的。“偏低”,我理解就是还有增加的必要,我们拭目以待。

  有了如此这般荒谬绝伦的说法,你还能说什么呢?去哭吧!

  值得一哭的还有公务员工资问题。有研究表明,世界公务员平均工资大致等于人均 GDP,与一个国家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基本持平,是这个国家最低工资的2倍。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中国公务员2008年的平均工资是33869元,大约是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中国公务员工资是世界上最高的。

  在我国,公有制企业工资标准也参照公务员工资,结果造成了这样一种匪夷所思的情况:中国政府注资企业各行业间工资差别之悬殊,在世界绝无仅有。根据2009年5月5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在14家上市银行中,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和中信银行的人均薪酬各为45.62万元/年、39.82万元/年和34.61万元/年,人均薪酬最少的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也分别达到13.04 万元/年、14.79万元/年和15.36万元/年。劳动人民聚集的建筑、餐饮、编织等行业的工资约为1万元/年左右,两相比较,中国行业之间的工资差,已经达到了令人咋舌的3000%,是世界平均值的43倍!

  按照道理,国有企业职工原则上也属于公务员的范畴,因为国有资产属于全国人民所有,人民雇用一些人经营这些企业,这和政府机关公务员的性质是一样的。在国外,凡受人民之托为人民办事的人都属于公务员的范畴,公有制企业工资标准必须参照公务员工资,不能凭借自己的垄断地位发天价工资,变相窃取人民财富。然而在我们这里经常是讲利益不讲道理的,譬如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就曾经抱屈说:“现在央企高管年薪定得并不高,平均薪酬也就是60万元人民币左右。”这位李大人难道不知道嘴边轻轻滑过的这个“60万元人民币”,对于普通劳动者说来是终其一生也难于获取的天文数字吗?他一定是知道的,问题是很值得怀疑在这样的官员心中到底还有没有普通劳动者的概念?!如果把此类官员视为特殊利益集团代言人,我想他们不应当觉得委屈。

  值得一哭的更有如下数字对比(来自网络,未经核实)——

  2007年,京沪高铁项目的投资预算达到2200亿元;2008年,中央推出40000亿投资计划;2008年,中国免除46个国家400多亿债务;2009年,中国免除32个国家150笔债务;2009年,中国对非援助累计达到760亿人民币;2009年,中国累计对朝援助达到8000亿元;2009年,上海更换5000块路牌花费2亿,平均每块路牌4万元;2008年,北京奥运会耗资3000亿人民币;2010年,上海世博会共耗资4000亿人民币……与之相对应的是,卫生部一位副部长2010年诉苦说:“如果实行全民免费医疗,每年就需要花1600亿人民币,中国目前不具备这个经济实力。”

  GDP超越日本上升到世界第二的中国不具备这个实力,经常被我们国家媒体嘲笑的印度具备不具备这个实力?按照我愚拙的想象,应当是不具备甚至是很不具备的,查看了一下,却大吃一惊:狗日的资本主义印度花在人民医疗卫生上面的钱,在整个国家财政支出所占比例,竟然是中国的2倍到3倍!经常被我们国家媒体描述经济危机导致贫困人口增加甚至于民不聊生的美国花在人民医疗卫生上面的钱,在整个国家财政支出所占比例,竟然是中国的5倍!就连在某种亢奋状态下我们瞧不起的德国和俄罗斯的福利和社会保障支出,也占到了国家财政总支出的55%-60%!

  我们欣欣向荣的社会主义祖国是多少呢?不好意思,是15%!

  也许有人会谆谆教导我们:“你说的这些东西都没错,但是你要知道,中国是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中国家,从总体上说还不是很富裕,不可能完全按照资本主义模式建立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得把有限的钱使在刀刃上。”

  我们没反对把钱使在刀刃上,比如尽快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大幅度提高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决不能再让孩子由于经济条件限制丧失受教育的机会、必须解决普通民众尤其是农民群众的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迫在眉睫地履行政府责任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问题是我们认为的刀刃问题在政府那里并不一定真的就是刀刃问题——2010年5月27日出版的《社会科学报》透露,2009年度全国用于“维稳”的经费,达到了5140亿元,超过当年的国防预算4806.86亿元。

  这才是政府眼中的刀刃。

  5.政府!政府!

  社会财富就像一个池子里的水,你多舀一瓢,别人就少舀一瓢,倘若有一个彪悍的家伙,完全霸占了池子,并且还时不时亮一亮手里的刀子,说:“池子是我的,你们他妈谁也甭想动!”别人大概也就只有渴死一条道儿了。

  从前面引述的数字可以知道,巨额财富被政府和大大小小的权力者掠夺,意味着这个社会系统的主体(人民)在财产上遭到了剥夺。“剥夺”这个词很不好听,有必要解单说一下——作为政治学术语,“剥夺”的外延和内涵都比我们的想象来得广泛和深刻,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政治意义和文化意义。“剥夺”概括的是这样一种现象:国家作为强制力,褫夺了民众本应当享有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通俗说法是变成了“屁”——从而达到国家自身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目的。

  “国家自身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目的”是什么目的呢?简单说来就是社会控制,而社会控制的全部出发点和归宿,至少在目前,可以概括为,保持作为国家核心利益第一条的基本政治制度不变——问题又进入到了政治层面,也就是说,尽管我们非常想把话题囿于经济范畴之内,但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逻辑和历史逻辑还是把它延伸到了这里。

  为什么会是这样呢?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历经30多年改革,分配结构已经按照官僚集团的政治意愿被不断深化,已经有了某种程度上的体制化特点。尽管中国政治领导人在各种场合不断发誓说要调整中国的经济结构,然而实际上却成效寥寥,无论从产业结构还是增长模式上都可以看出,这种调整非但没有取得进展,中国经济反而卷入到了一种无法退出的结构锁定状态。其中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政治结构决定了分配结构,分配结构决定了经济结构,严重的贫富悬殊以及由此引起的经济结构畸形是政治不平等经过一连串中间过程之后,发酵出来的最后结果。

  我认为这个观点很好。话还可以反过来说:一个国家的政治特征不是先于经济运行特征产生的,相反,恰恰是一定的经济运行特征决定着一个国家的政治形态和制度样式,这也是哈耶克的观点。我们平时在政治哲学范畴谈论这主义那主义(民主或者专制),表面上看着眼的是一个社会或国家的政治特性,然而,决定这个国家政治特性的是这个国家经济运行的机制和状态,我们实际上是根据这个国家经济运行的机制和状态来确认它的政治形态的,譬如,它是民主的还是专制的,是自由主义的还是极权主义的。

  人们很不愿意听极权主义这个词,然而如果一个国家在经济运行中,迷恋和采用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中激烈批判过的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方式,你就无法避开人们对于那个国家的政治体制的极权主义确认,这就是被哈耶克称之为“奴役之路”的国家垄断的计划经济体制——问题还是落在了政治层面。

  我上面说到“这个社会系统的主体(人民)在财产上遭到了剥夺”,从表面上看,“剥夺”二字表述的似乎仅仅是人民的财富被政府强制稀释和掠夺,然而这种稀释和掠夺绝不单纯是经济问题,绝不是。经济剥夺就其实质来说,是对作为社会主体的人民最重要权利——政治权利和文化权利——的收窄和褫夺,这才更应当引起我们注意。

  注意什么?注意历史提供的一条冷冰冰的铁律:政府一旦不再受人民意志(用美国建国者在《独立宣言》中的表述:通过自由选举表达的同意还是不同意)的约束,不管它自身的意愿如何,也不管它发布了多少感人的宣言和主张,提出了多少冠冕堂皇的口号,都将在客观上蜕变成为横亘在整个社会之上的强制性力量,用当下一句时髦的政治学话语来说:蜕变成为特殊利益集团的代言人。

  如果事情不幸真的成了这样,那么,会造成什么样的社会后果呢?

  美国学者莱斯利·利普森在《政治学的重大问题》一书中,主要讨论的是美国的政治制度,用我们的标准衡量,他的某些议论直接构成了对美国政府的攻击:“杰斐逊起草《独立宣言》时……一开始就重申人民的同意是一切政府合法性的基础,只有人民的同意才能予国家道德上和法理上的有效性权力只有来源于人民的同意才是正当的。但是,如果一个政府无视人民的同意怎么办?《独立宣言》的回答是:‘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形式的政府,一旦违背这个目标,人民就有权利改变它或推翻它,重新建立自己的政府。新政府必须建立在这样的原则基础之上,按照这样的形式来设置权力,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人民的安全和幸福。’”

  利普森认为,“这些思想的出现在现代政治史上是一个转折点,它从产生之日起就一直鼓舞着人们为之奋斗,影响十分深远。……如果一个国家不实行法治,人民就无法有效地保护自己,只能任凭掌权者任意摆布。当一个政府不经公众讨论就制定或废止一项法律时;当一个公民被剥夺了为自己辩护的机会,不经审判就可以被投进监狱时;当一个法官只能在行政权力的恫吓和阴影中进行审判时;当一项法律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政治的需要或个人的好恶而随意变化时,专制、极权和暴政就会应运而生。”

  利普森说的仍然是美国,但是他的概括远在托克维尔论述法国大革命的时候就得到了印证。阅读《论美国的民主》,你会强烈感觉到法国爆发大革命之前呈现的就是这样一种社会状态——对当时的法国政府而言,灭顶之灾之所以发生,正是因为专制体制热心于事无巨细地规范民众的行为,利用国家权力无限制地抽取社会的财富,以维护庞大的国家机器运转,结果,社会丧失协调功能,公众情绪进入到难以控制的危险状态……最后,一个偶然性火星点燃了必然性大火,社会爆炸了。这在人类史上既是经验又是教训。

  我们也许不能简单地用西方政治学标准要求中国现实,但是,那些标准中的某些原则,却深藏在我们的人性之中,含蕴在我们对理想社会的憧憬之中,因此它们能够在我们的精神世界引起共鸣,而这也正是我们谈论这个话题、期冀现实能够有所改变的原因之一。

  6.最后要说的话

  政治是独立于道德之外的,但是在政治运作得好的地方,却经常闪耀着道德的光辉。

  2007年圣诞节即将到来的时候,美国俄勒冈州州政府就像圣诞老人一样给这个州的老百姓挨家逐户送来了“红包”——根据纳税额多少,这些支票金额不等,大部分为600美元,而纳税最多的人得到了80万美元!在我们看来这绝对匪夷所思,如果不是俄勒冈州政府不打算过日子了,那么一定是这个州的州长得了什么怪病,疯癫了或者呆傻了。然而实际上这件事在那里很是稀松平常:根据俄勒冈州1979年通过的法案,只要当年州政府税收超过预期总额2%以上,州政府就应当将超出的那部分税款返还给纳税人。该州2007年房地产市场和新科技行业欣欣向荣,税收总额比之前最乐观的估计数字还要高出约20%,返还税款高达11亿美元,结果这11亿美元全部回到了美国纳税人手中。

  无独有偶,阿拉斯加州政府、科罗拉多州政府乃至于美国联邦政府也扮演过这种类似圣诞老人的角色——阿拉斯加州曾经将石油和天然气的税收盈余返还给老百姓;科罗拉多州则通过《纳税人权利法案》,把超出政府开支的收入部分全部返还给纳税人;2008年初,美国联邦政府宣布每个家庭退税1200美元,有孩子的美国家庭还可以获得更多的额外退税。

  美国人对此是怎么看的呢?我没听说在这些事发生以后有什么人走上街头欢呼雀跃,涕泪滂沱地说:“我们生活在一个伟大、幸福的时代,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国家!”我也没听说报纸、广播、电视一齐上阵,用头版头条藉此刻意营造“欢乐祥和的气氛”,日子照旧过得平平静静,仿佛什么事情也没发生。如果我们非要从中找到我们惯常经验到的东西,那么,美国民众实际上是在为自己骄傲——他们认为之所以意外得到税款返还,首先是因为他们为这个州和这个国家做出了贡献,其次是正确地行使了选举权利,选上了一个还算称职的州长或者总统,如此而已。

  这是别人家发生的事,浇不掉自家的哀愁,还是说我们自己吧!

  我们自己的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2010年10月在《中国改革》撰文称,目前中国约30%的宏观税负无法满足公共支出需求,今后十年中国税收占GDP的比重还将继续上升。这就是说,我们前面花很大力气痛心指陈的这些东西,不但要继续存在下去,甚至还将进一步发扬光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议论还有意义么?没有意义了。就好比一个人指着一株植物,对主人说:“不行了,你得浇水了,不浇水它就要死了。”主人却说:“没事儿,我这东西耐旱,它几乎不需要水分。”你还说什么呢?

  我很不愿意使用“死结”这个词,我总觉的这里边含蕴某种不祥的东西,无论对于国家还是对于我们这些小民都是一样,但是,回顾一下我们“摸着石头过河”经历的无数风雨,抬眼看一下越来越深、越来越浑浊的河水,你又无法否认,由于政治体制改革严重滞后,某些原来未必是死结的事物活生生地变成了死结,社会呈现出一种陌生而可疑的形态,你没有办法回避眼前这无情的现实。

  2010年7月,李炜光教授在一次税制改革问题的学术谈话中,谈到中国目前的境况,很契合我们的话题。他说:“我们中国已经进步到了这个程度,往前走,一个宪政民主的前景在召唤着我们;往后退,还是重回极权的老路。我们中国学者应该像布坎南(布坎南是美国经济学家,创立了著名的公共选择理论。布坎南对政府权力的警惕贯穿于其学术研究始终,在很多著作中都谈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行为的局限性或政府失灵问题,据认为这也是公共选择理论的核心问题。布坎南认为:“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理人,其作用是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并使各经济人所做决定的社会效应比政府进行干预以前更高,否则政府的存在就无任何经济意义,但是政府决策往往不能符合这一目标,有些政策的作用恰恰相反,它们削弱了国家干预的社会正效应,也就是说,政策效果削弱而不是改善了社会福利。”那么,为什么政府干预会产生负效应呢?如何从制度上弥补这些缺陷呢?布坎南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构成了公共选择理论的政府失灵说——陈行之注)那样思考。布坎南问:你凭什么有权利征税?政府拥有了征税权,如果它不受限制意味着什么?如果大家认为应该有限制,那么,怎么限制?这里的核心问题是,纳税人在确定自己将遵守宪法的时候,会选择什么样的税收制度?他们希望通过何种方式限制政府行使征税的权力?(必须)通过对征税权的理论分析,解决如何限制政府的权力和防范政府权力被滥用的问题。”

  李炜光教授结合自己的见解介绍了布坎南在《宪政经济学》中阐述的观点:政府决策者由常人组成,也会犯常人所犯的错误,即使有民主制度的约束,政府也仍然有变成“利维坦怪兽”的可能,如果不限制政府的征税权,政府就会走向暴政;政府财政须冠以宪政之名,行以宪政之实,离开宪政的统领财政便会走向暴政;开明的政策不能代替财政宪政制度的构建;私人财产权的确认是征税的前提,只有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并且得到纳税者的认可、同意的征收才是税收,凡不是针对私有财产的征税就不是税收,它只是带有租金性质的征收;宪政规则中应包含专门针对征税权的内容,要把它写进国家宪法和税收基本法,这些我们都还没有做到;公民对统治者的控制只能通过对其征税权的约束来实现,也就是说,如果其他各种约束都有,惟对征税权控制不住,即使你惩治腐败的力度再大,腐败也依然会照旧,抑制不住的;布坎南研究上个世纪70年代美国一个州的情况,阐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这就是“纳税人反叛”。“纳税人反叛”实际上源于西方“公民不服从”的文化理念,这是一种我们中国人还不熟悉、目前还无法接受的理念。

  李炜光教授最后说:“无论从哪个方面说,以管束权力为宗旨的财政宪政改革都不容延宕,特别是征税权力的来源及合法性问题,必须向人民交待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否则,征税、用税权力的妄用和扩张会给我们的社会带来极大的祸患。这是我最后要说的话。”

  这也是我们这篇文章最后要说的话。

  201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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