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人人相信一切生命皆有目的,並相信困難、痛苦、受難、挫折必然存在,
你便不會讓種種煩惱摧毀自己,而以心平氣和、從容不迫態度去面對問題,
逐步尋求解決方法,或者,認為這些種種問題根本是無可避免。
面對問題時便會倍感亟需追求滿足,非僅個人滿足,甚而充分利用困難環境,
充分利用生命所賦予力量,心甘情願堅持下去,並可隨遇而安,此乃必然結果。
若屢要求每種事物皆達百分百理想,那將會失去目前所保有之美好開端,
並且意味著已將自己拋進悲哀之泥沼裡去。
若所定目標非能力所及,此為愚蠢之舉,不僅耗工費時,且令自覺一無所能。
反之,或覺察自身所具潛能,遠高過自己所估計,而深感驚訝;
並且,更甚而逐漸發掘更多其他過去所不覺知之事物。
想獲得精神上滿足,主要在能役於別人,忘掉自己利益,而為別人利益著想。
誠實、忠心、慷慨及無私,方可心安理得,生活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