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男友叔叔的行為就很氣,居然跟阿嬤說想快點把房子賣了把錢口袋,很過份耶~ 要賣房子也不會先說一聲,房子又不是只有你一個人的,就因為你是長輩就可以自己決定一切,這是什麼道理;更何況我男友還住在那裡,還說什麼叫他去找別的地方住,聽到這就火大。 同是一家人,為何要趕盡殺絕呢!你們都是大人了,還那麼不孝,只顧著有錢可以拿就好,一點都不在乎阿嬤的感受。 也不想想那房子是阿嬤叫阿公過給小朋友們的,本來說好阿嬤還健在的時候房子可以租給別人,租金就給阿嬤當生活費,現在卻反悔,什麼跟什麼麻! 阿嬤只有很無奈的說:住在別人那,就要委屈一點。我男友說每次跟阿嬤講到這個,阿嬤都會哭。 真的很過份,做兒子的那麼不孝;詛咒你和你老婆,以後兒子、女兒也對你不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