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 Cool的回應:
嗯,的確是很機歪的一種經驗。畢竟用衛生紙+水這一招,真的低級到連莊主秘都幹不出來(雖然他很有可能趁半夜沒人發現時拿衛生紙+水扔蔣公銅像),太令人生氣了。要解決這種事情也不是沒有立即有效的辦法,跟老師說就好。當然,像妳這種年紀的女孩子,一告狀就會被叫「廖北仔」,所以常常隱忍不說。其實,不管是哪一種狀況,我想妳自己都要負些責任。從妳的故事情節,妳看來很沒有主見,連交往這種事情都是先交了再感覺,小妹妹,交男友這件事跟買市場紅蘿蔔很不一樣啊。妳這樣很容易傷害到別人跟自己。「什麼嘛?玩弄我喔?」的心情對方一定會有。以後請多加注意防範。關於他欺負妳的事情,妳一樣也要很大聲的向他抗議,最好還是跟妳老師說啦,不然他不會停止的。唉…,真他爸爸的媽媽的幼稚。
Dr. Cool的回應:
很認真的問:令尊是詐騙集團的嗎?感覺很像是賤格漫畫「抓狂一族」裡會出現的人物。但是,你有什麼好抱怨的?令尊又沒有打擾你做功課,更沒有踹你的書桌(爸爸變態一點的話還會盯著你作功課),你氣個屁啊?關於這一點,我個人倒是蠻激賞令尊的。本單位將致贈令尊「非禮勿視」獎章、「望孫心切」獎章各一枚(廢話,當然是說說的)。至於,買令尊愛吃的零食這件事,該怎麼辦嗎?套一句台語俗諺「你還是LP捏著吧!」
Dr. Cool的回應:
坦白說,這種狀況在下見多了。避而不見啦、電話關機啦、很忙沒空啦、生病休息啦、大姨媽一個月來四十幾次啦之類的原因,只要感情變的越淡,理由就越誇張。說真的,我還聽說過「我暫時出家了,原因?沒有什麼原因,真的。」的鬼扯原因。至於當事人三天後在南投的速食店裡看見出家的女友長髮飄逸跟著帥氣新男友互摟著腰吃著勁辣雞腿堡(罪過、罪過)的事情,我們下回在敘。總之,不用再等待什麼了。他都已經對妳好友示好了,妳還等什麼?也不要太怪他啦,他只是懦弱了一點。讓這件事過去吧,至少妳沒有看見聲稱信阿拉的他在墾丁吃烤乳豬。乖,快去交新朋友吧。
Dr. Cool的回應:
阿本,初吻是很珍貴的,很高興你的初吻帶著這麼本土的滋味,在這裡本單位致贈你「菁仔之光」匾額一面(廢話,當然也是說說的,想要自己去刻)。我不大清楚你好友親你的目的是什麼?或許,他真的喜歡過你,更或許,他只是開了一間檳榔攤,急著拓展客源而已。如果喜歡淡淡的菁仔味,乖,去他的攤子買兩百塊菁仔吧。算我的(隨便說說而已)。對了,以後再問這麼白目的問題,我就公開你本名…。
Dr. Cool的回應:
親愛的陳小姐,令妹的遭遇很可歌可泣。沒辦法,遇到這種人也只能認了。一下要合一下要分的這種狀況,表明了就是沒有誠意,你妹還理他幹嘛?套一句我偶像羅大佑的名言:「把他踹到他自己的屁眼裡。」不用再理他了。你妹妹的狀況看起來還好,至少她沒有「非他不愛」,不然遇到這種人,真的會精神崩潰。記得喔,提醒你妹妹不要再浪費時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