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許多人都不認同這樣的一句話,認為所謂的『因相識而相愛,因了解而分手。』只不過是分手時所找的一個「藉口」罷了,但是,我們仔細想想,真的是如此嗎?人是有所謂的層次的。當你第一眼看到對方,或許你會被對方的某一個層次所吸引,譬如說外貌,譬如說個性,譬如說才華,所以你們相愛了,這就是所謂的因相識而相愛。但是,當你們一天一天的更加認識對方,更加了解對方,更加進入對方的生活環境中,這時你是不是能夠和對方相處,和對方一同生活?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也就是說你不能適應對方的生活,那這一段感情可以想見的就不會有美好的未來。舉個例子而言,有個朋友她是一個好潔癖的人,有天,她很興奮的告訴我們她找到了她夢寐以求的對象,她極盡全力地訴說著那男子的體貼和才華,希望我們可以感受並分享她的喜悅。但是,不到三個月,他們分手了,原因是,那男子在家中是一個大刺刺的人,脫下的衣襪隨處丟,用過的東西也不放回原位,我的朋友忍受不了和這樣的人生活在一起,所以他們分手了。
「我無法想像自己在垃圾堆中的生活,可是他卻自得其樂」我的朋友她是這麼說的,而或許就是所謂的因了解而分手。
事實上,人與人之間的吸引力會導致倆人相戀,但是要讓戀愛能持續下去的最大因素卻還是適應。彼此能互相適應對方的生活習慣、生活方式,這樣的愛情才有可能持續。所以我們可以看到相當多的例子,許多都是人們眼中的好男好女的人,在戀愛的這條路上走的不是很平順,有時就是這個原因:
『沒有最好的人,只有最適合自己的人』
了解了這一點,就沒有必要在分手之後不斷地責備自己了。
事實上,「別讓分手成為仇恨的開始」指的是對對方而言,而「別不斷責備自己」指的是對自己而言。
許多人在痛嚐一次失戀的滋味之後,雖未對對方產生仇恨,但卻對自己不斷自責,空想出百般自己的不好,堅信這是導致與情人分手的主要原因。可以想見的,這樣的想法重則傷害自己,輕則對自己失去自信,「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有些人自此再也不願也不敢再談感情,這些情況在我們的週遭都屢見不顯。
不過,因為『沒有最好的人,只有最適合自己的人』,所以可以了解所謂的分手有時只是因為對方不適合自己,自己也不適合對方罷了,而並不是因為自己的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