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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對待小孩有兩個原則
作者: ♂葉風 日期: 2007.05.04  天氣:  心情:

>※※※※※※※※※※※※※※※※※※※※※※※※※※※※※※※※※※※
>
>對待小孩有兩個原則:一是事先的約法三章,二是事後毫不妥協。
>
>※※※※※※※※※※※※※※※※※※※※※※※※※※※※※※※※※※※
>
>比較亞洲父母與歐美父母對小孩的教育方式,
>常發現歐美家長就比亞洲家長來得民主開放些,
>她們視每一個小孩為一個獨立的個體,因此會重視「尊重」與「溝通」。
>但例外的是,
>西方家長對於小孩的社交禮儀及餐桌態度,就有著遠比亞洲家長更嚴格的標準。
>
>猶記得一年前,我受邀到德國友人家作客,友人有一子,年約四歲,
>用餐前,友人特別以小碟子盛一小份食物和藹的告訴小孩:
>「如果沒有乖乖吃完,那他就沒有任何餐後甜點了。」
>當日晚餐,美酒佳餚,大人痛快閒聊,年幼稚子不知何時已不聲不響離開餐桌,
>留下一碟只扒了幾口的殘食。
>
>宴末,女主人端出巧克力冰淇淋,
>小孩一見是自己最愛的甜點,露出機靈的目光,百般央求媽媽分一些解饞,
>德國媽媽卻絲毫不為所動,只顧招呼客人。
>我心中暗想,不過是個四歲的幼童,做媽媽的何必如此一板一眼,嚴厲以對呢?
>過了一年,再度受邀到同一家庭作客,小孩的改變著實令我吃驚,
>用餐前,媽媽依然約法三章,只見小孩認真用畢餐盤食物,
>並徵詢媽媽同意,才離開餐桌到角落玩玩具。
>所以,當天,小孩吃到了喜愛的餐後甜點。
>
>德國友人對我說:
>「對待小孩,有兩個原則,一是事先的約法三章,二是事後毫不妥協。」
>
>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與德國鄰居出外野餐。
>百花綻放的春天,與鄰居一家人郊遊踏青,
>鄰 居 太太準備了新鮮的麵包、乳酪、香腸當作午餐。
>隨行孩子們因禁不住原野的呼喚,不顧飲食而嬉戲遊玩。
>媽媽告誡小孩,用餐時間如果離去不吃,到下午回家前,不會再有任何食物。
>小孩依然玩她們的。
>
>果然,開車回家途中,小孩們哭鬧著肚子餓,
>德國媽媽視而不見,同行的爺爺奶奶也立場一致,並未遊說鄰人。
>一個多小時的路程,竟果真不給小孩任何食物,任由其哭鬧。
>事後,我與鄰 居 太太聊及此事:「小孩子哭著肚子餓,你心裡不難過嗎?」
>鄰 居 太太說:
>「當然也會不捨得!可是,只要想到,
>如果父母自己先違背原則,那麼教育小孩就會一次比一次難。」
>
>我又再半開玩笑問:
>「可是,你不怕小孩生氣,或長大後留下心理陰影?」
>「不會,因為我們自己孩提時代也是如此教育,
>當時也會偷偷抱怨父母,可是,日漸成長便會理解父母要求……」
>鄰 居 太太說:「其實,教養小孩並不難,
>難的是父母親本身,是否可以前後立場堅定,
>這對身為父母的我們也是一種『意志力』的考驗呢?」
>
>有太多的父母因為心軟,因為疼惜自己的孩子,所以無法堅守自己說出的話,
>結果小孩就順竿而上,越大越難教育……
>這種情形在我們出外到餐廳吃飯時到處都可以看到這樣的小孩……
>
>在我們尊重孩子的想法的同時,
>是否也可以和她(他)們溝通,讓他們知道我們的堅持與原則。
>或許一時之間您會覺得不忍,您會覺得孩子吵鬧感到不耐,
>
>但請您堅持,
>因為這是訓練孩子們
>
>「為自己行為後果負責」及提昇「挫折容忍度」最好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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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05-18 00:44
她, 37歲,서울특별시,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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