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338003
 花蝶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有時候有一種愛叫殘酷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幸福是懂得原諒才開始的??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省思
作者: 花蝶 日期: 2007.08.04  天氣:  心情:

放棄了,不代表不愛了;
離開了,不代表不珍惜。


這是前兩天看到網友寫的話

感覺上這兩句話,似乎能為自己找到一個理由

一個離開、分手的理由

可是,我還蠻納悶療傷的程度能有多少

在我感覺,又是一句自我欺騙的謊言罷了

我不禁想問

「放棄了,不代表不愛了」,那既然還愛著,為什麼要放棄?
「離開了,不代表不珍惜」,那既然想珍惜,又為何要捨棄?

忘了交代一句,前提是沒有外在因素

所謂外在因素,是指類似家庭因素、工作因素等等之類的

回到正提,既然已經放棄了,不是因為已經不愛了嗎?

就像我之前有篇網誌寫著

「分手,只是離開不愛你的人或是你不愛的人……」

應該是只有是跟不是的選擇

這句話卻隱含了第三種選擇

也許發明這句話的人,不甘於世吧

曾經跟朋友聊起這段話

沒想到他一口就說,這種這麼不負責的話也能說得出來嗎?

愛情裡一定存在著厭煩時期

但是能用分手做為第一優先嗎?

個人淺見----

分手是最後不得已要走的路

既得有緣能在一起,沒有努力怎會有結果

「不經一番寒徹骨,焉得梅花撲鼻香」
標籤:
瀏覽次數:154    人氣指數:8094    累積鼓勵:397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有時候有一種愛叫殘酷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幸福是懂得原諒才開始的??
 
住戶回應
 
時間:2007-08-19 12:43
她, 54歲,苗栗縣,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8-06 00:01
她, 51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8-06 00:15]:

^_^

不過,基本上,要排除外在因素喔

很多人是因為所謂的「門當戶對」

所以,是家裡人反對

到最後不得不放棄的

 
時間:2007-08-04 14:13
她, 49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8-04 14:53]:

所以說

還是端看每個人自己了

其實愛情就像歷史一樣

沒有對錯,只需留給時間去證明而已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