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朋友是羅曼史作家,我結婚時她是伴娘之一.
她寫了好多的故事,好多浪漫又唯美的愛情故事,故事人物有的穿格格裝(回到過去小說版),有的穿太空裝(回到未來小說版),反正場景情節變化多端,三十幾本夠她寫個過癮的.
出了三十幾本書,從沒讓她有機會過另一種癮,她找上我,要我給她介紹男人.
我性好漁色(樂見好友之間有漁色關係啦),當然二話不說,從我的婚友社資料庫中翻出一筆資料----Mr.李(高學歷/跑新聞/談吐風趣/口袋麥克/身體強壯),並幫他們約了見面吃飯喝酒唱歌(哈哈,終於開始我的牽猴大事業).
Mr.李是我大學學長,某大報記者.唸書時我跟著他打大學盃辯論賽,話題三句不離政治經濟法律.有了私誼後,我們除了戀愛不談,舉凡天文地理無所不談,娘兒們哥兒們都算,辯論變成鬥嘴.
Mr.李私底下以韋小寶自期,總在等著他眼中女人中的女人"雙兒"飛撲到他懷裏.大學和研究所那幾年,前後或同時果真有幾個又漂亮又聰明的"三兒學姊""四兒學妹"煞到伊.殊不知,經世濟民是他的表,風花雪月才是他的裡,三兒四兒都愛他的一"表"人才,我這九兒(大家不都是管拿筆寫東西的叫九流之輩嗎?)因為不貪才只貪酒肉,還是繼續跟他娘兒們哥兒們混吃混喝下去.
後來他畢了業,聽說為了闖蕩江湖揚名立萬摒絕後顧之憂,便與那幾個"兒"割袍斷義絕袂而去.一個嘴上功夫的男人,倒是把幾個愛才的好樣兒女人給廢了.
話說,我還沒講完牽猴當天天雷勾動地火的情形.
我跟那兩位愛情聖手說,牽猴不收介紹費,吃吃喝喝酒肉便算謝禮.那兩人見我好打發,認識才一個小時後便藉口把我攆走,好準備去幹他們的勾當.
我這人,送佛送上西天,牽猴牽到床上,總是要仁至義盡才算數.我經過察言觀色反覆推敲,確定過不了多久就能收到一個媒人的大紅包,這才心甘情願放棄酒肉這一攤,滾人去也.
再一次接到羅曼史作家的電話,我正陶醉在佳期已近的幻想中(幻想就要拿到厚鼓鼓的大紅包了),電話那頭尖叫聲傳來~"妳怎麼沒說他有其他的女人?"~"其他的女人?在哪裡?"~"妳怎麼沒說他欠了債?"~"欠多少?"~"妳怎麼沒說他吃喝嫖賭樣樣來?"~"我有跟他一起吃喝,嫖賭倒是沒有ㄝ."~連珠砲似地一問一答中,我的心在滴血,想著我的大紅包,滴出來的血都是紅的...
再再一次接到她的電話,我連滴下的淚都成了紅色的.我那一表人才的學長,被浪漫唯美的作家追殺.浪漫唯美的作家沒有在羅曼史裡寫過負心漢這種角色,她想了又想,決定用黑色小說的報復方法整死那個她口中的王八蛋.她從床上找到他掉下來的一根毛髮(師父說捲捲的那種才有用),交給威力無邊的茅山道士,紮成稻草人,畫上符,插上針...
我學長被厲害的道術給逼出了原型,他風花雪月的原型.
原來,要看男人的原型,得給他紮成稻草人,畫上符,插上針...
下回,你們還要聽我講羅曼史故事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