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 一直陪伴在一個人身邊 那就會得到那個人的傾睞呢? 在難過時陪她渡過 讓她開心 把自己所有的一切 都給了她 只為了讓她開心 我想 這樣來的 應該不叫愛情 叫習慣 沒資格說愛情的人 卻在這長篇大論 企圖吸引注意 真的覺得好假 人格正在變形 在扭曲 一直以來 相信自己做的事 是對的 是對方要的 就算痛苦 也一直默默的做下去 然而 這不是對方想要的 做的再多 再犧牲自己也沒有用 給她 她要的 就算一通電話 也會對你死心蹋地 給她 她不要的 你自殺都沒用 你要什麼呢? 我能給嗎? 天曉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