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黃姓男子與女網友發生關係,事後被控性侵害。檢方調查發現,兩人採「女上男下」方式,甚至模仿A片「顏射」情節,因而認定不是性侵,處分不起訴。
黃姓男子八月間透過網路聊天室認識女網友,兩人互留MSN後經常聊天。八月廿一日凌晨,兩人在黃姓男子住處發生關係後,黃姓男子就收到中和警分局通知到案接受調查通知,然後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法辦。
女方指控稱,黃姓男子在案發前一天就在網路聊天時約她看電影,還問她要不要發生關係,她都拒絕;案發當晚她與同學逛街後,打電話給黃姓男子詢問是否要一起看電影,後來對方去接她,以「太晚了」為由要帶她回中和住處。
她當時擔心自身安全,但黃姓男子保證「不會對妳怎樣」,她才跟他回家。女方說,黃姓男子在她看電視時,竟然將她強壓性侵,她看黃「臉很可怕、一副要打人的樣子」不敢抵抗,想要站起來卻被壓著腰,後來黃說要射精在她臉上,她趕緊用手摀住嘴巴。
黃姓男子坦承與女方發生關係,但強調兩人是自然的,並未強迫。檢方從告訴人指述發現不少疑點,訊問後才發現,告訴人稱被強壓性侵無法動彈,但兩人發生關係時,卻有採取「女上男下」體位,看不出女方遭強迫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