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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送給你的,喜歡嗎?」
作者: 小四 日期: 2013.12.27  天氣:  心情:

現今社會,連普通的送禮也變得公式化。


沒有了耀眼的價錢,


沒有了華麗的包裝,


收禮者都會認為「沒什麼心思」。


嗯,


原來送禮很簡單,誰出手最重,就代表有心思。


那麼,


倒不如直接地送上一堆紗票。


身邊的女性朋友總愛說:


「如果他會為我買一些特別的禮物,那就證明他真的很愛我。」


那麼何謂特別?


一個平凡無奇的包包,


卻刻上了某品牌的標誌,


那就特別嗎?


「他竟然又送我洋娃娃擺設,我寧願不要!」


那麼該送機械人模型嗎?


「我已經暗示我想要的是那種香水,他竟然沒有買給我!」


既然是你想要的,


那就請你自己把它買下來。


「他」的出現,不就是最好的禮物嗎?


原來收不到自己想要的「禮物」,


原來「禮物」還要分得體與否,


原來「禮物」未算合心意,


會造就吵架的機會。



本能令人帶給快樂,


帶給窩心的禮物,


原來現已變質。


那送禮物又有何用? 


就只是循例的動作嗎?


生日嗎?


就送一份沒有意義的禮物,


包上色彩繽紛的花紙,


嗯,


拆過了包裝,看過了牌子,真夠心思。


什麼紀念日嗎?


就吃一頓什麼「二人甜蜜蜜套餐」,


上菜的時候,


就把每一道菜都照下來,上傳FB。


再多拍一張生硬的合照,


加上一句「有你真好!」作結尾。


嗯,真幸福。


我說的是那間餐館,又有生意,還有免費宣傳。


大家所重視的到底是愛人還是物質?


你的愛人重要還是他買的東西重要?


請緊記,


禮物用錢誰都能買得到,


可是人呢?


是要你們的心連在一起,才可以一直交往下去的。


那麼,


你還認為禮物真的那麼重要嗎?


我說,


不要再計較你愛的人送了你什麼,


你有你愛的人已經是最大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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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1-02 06:28
她, 52歲,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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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12-27 15:35
她, 36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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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12-27 15:15
她, 36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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