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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6/06/11的日記
作者: 幽默豪邁&風趣莫愁 日期: 2006.06.11  天氣:  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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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起交通違規罰單將只通知一次,新式罰單將明列各項處罰期限及逾期未繳的各項處罰。違規人若再像目前一樣對違規罰單置之不理,在收到罰單的一個半月至兩個月後,違規駕駛人的汽機車駕照或牌照將被逕行註銷。

由於民眾常以拒收或未收到交通違規罰單為由逾期未繳納或拒繳罰鍰,致使處罰機關最少需要花費一百四十元的郵資,耗時兩百一十天,才能完成各項裁決作業。不僅造成交通違規積案過多,民眾也因此對交通違規處份不放在心上。為解決上述後遺症,日前完成各項準備作業,預計下月起進行宣導七月起實施一次裁罰。

屆時如果民眾因住所變更致使罰單無法送達,處罰單位將以公佈於政府公告的方式完成送達程序

七月起新的交通違規罰單將明列違規人繳納罰鍰期限截止日,如果違規人未在期限一般為十五天內繳納,將會被易處吊扣駕照或牌照;若未指定期限內一般為十五至三十天將駕照或牌照送監理單位吊扣,違規人駕照或牌照將被逕自吊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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