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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再次聲明
作者: 揚帆漂泊 日期: 2010.05.22  天氣:  心情:
劈腿男先生.既然拿了一堆證據有辦法就告吧.

懇請我的好朋友們.針對劈腿男日記.請當作嘔象句看看就好.

要不然真的.他會連陳先生.馬先生都打在日記本裡.

本尊.在日記裡喊殺喊打.又開一個分身.在逐漸部屬自己地位

這種傢伙.你要瞧得起他.我也無話可說.

看完他日記看看就好.他要告早在四月底就告了.

拉東拉西.沒看到他告我抹黑他劈腿.

只看到他劈腿道歉日記刪除.

他不知道刪除日記.愛情公寓系統會在凌晨作儲存動作嗎

將一個一個單獨檔案儲存在中央系統裡.

要告.等他開告....

別等我做古了.才又喊打喊殺.衝鋒陷陣

哪時我也看不到你演戲了.......

別再去他日記裡.看完再來跟我說.

因為那日記只用來騙騙老幼婦孺的



謝謝大恩大德..我真的為了跑人家逃漏稅事情很忙.

我無冤無故被多報稅.被國稅局追繳

人家月入15萬呢......我要去了解稅金從哪報起.........


很不舒服中....[:(]

部落格機制.已經為這位劈腿男啟動............

快告吧.我請幾位包含聊天室好友.製作部落格==劈腿男的訴訟==日記一則

把您的尊榮放在好友分享相簿裡.

我會幫您名聲做起來的..也謝謝後來這段時間內了解了實際情況

又跑來加我好友的人.

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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劈腿男已經觸犯上列.各條款.沒有看見公寓管家公.以及管家婆出面制止.

雖然.已經有網路警察在蒐證.也是要等到法院提告時才能請網路警察將蒐證事實

呈至檢察官手裡.這麼多女人在這場風波裡受到傷害

這就是他的做法.希望在法院呈上網路警察所蒐集之證據給所有受傷朋友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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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5-27 18:09
他, 43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5-22 23:30
她, 54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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