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18554
 Je suis 小蝴蝶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吃蛋看個性 愛吃炒蛋較拘泥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哭爸哭母 教部辭典收錄惹議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小女友懷孕 他寧坐牢也不娶
作者: Je suis 小蝴蝶 日期: 2012.09.30  天氣:  心情:
新竹某科大蔡姓學生和十四歲女友多次在宿舍親熱,女友懷孕,雙方家長認為生米已成熟飯,談好二年內結婚;但蔡疑新交女友毀約,寧坐牢也不娶,逃婚後向檢方自首,被檢察官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法界人士指出,蔡和女友發生性行為,雖說是兩情相悅,但女友當時還不滿十五歲,蔡觸犯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罪,將面臨七年以下徒刑的官司,蔡寧坐牢也不娶的代價甚高。


桃園地院法官鄭新後指出,婚約不得強迫履行,即使父母之命、小倆口私下講好或已訂了婚,只要男女任何一方不願意,都有拒絕走紅毯的反悔餘地,但毀婚的一方,如造成對方損失,被毀婚的可求償。


檢方調查,蔡姓大學生(廿一歲)二年多前認識當時才十四歲的陳姓女生,二人陷入熱戀,多次到蔡的宿舍幽會。兩人交往七個多月後,女生懷孕,女方家長要蔡負責。


雙方家長同意讓兩人結連理,男方付了聘金,蔡當時答應結婚,還簽下今年四月前迎娶的切結書。


婚約敲定後,女生滿心期待婚禮這天,沒想到卻落空。蔡疑另交女友,開始嫌未婚妻「管太多」,認為「不是理想對象」,先是拖延結婚,到了結婚的最後期限,乾脆毀婚寧願坐牢,向桃園地檢署自首妨害性自主。檢方調查時,蔡說學業為重,不願太早結婚,女生和家長雖氣憤,卻無可奈何。
標籤:
瀏覽次數:198    人氣指數:3378    累積鼓勵:15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吃蛋看個性 愛吃炒蛋較拘泥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哭爸哭母 教部辭典收錄惹議
 
住戶回應
 
時間:2012-10-11 00:49
他, 43歲,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0-01 23:10
他, 54歲,新北市,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0-01 18:40
他, 99歲,歐洲,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0-01 01:22
他, 36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9-30 15:04
他, 80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9-30 13:28
他, 80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