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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是媽媽寫的給未來女婿的一封信
作者: 況明潔 日期: 2008.04.28  天氣:  心情:
我想,總有一天,你會帶著你的父母來提親,因為我的女兒是如此美麗、可

愛、有才氣、貼心,簡直就像上帝派來凡間的天使。

你要跟我談聘金嗎?我想你是付不起的。我們就來談談從小我在女兒身上花費

的錢吧!你知道為什麼她的英文如此流利,各國通行無阻,英、日文難不倒她呢?

因為從小每一年花在上英文日文課的錢,一年超過十萬塊,她少說學了十年,

光是語言方面,就花掉一百多萬。


還有你最愛她彈著鋼琴的優美模樣,但是,這也是錢堆砌起來的,十幾年來學

鋼琴的費用,兩百萬是跑不掉的。

還有每一年的學費,私立高中、私立大學,幾年來也絕對不少於一百萬。更別

提每天的三餐,留學的費用,光是能夠拿到「收據」的費用,你可能付我五百

萬都無法全部cover掉。


更何況,我不要把女兒「賣」給你,所以,你是不可能用錢買到我女兒的。因

為我女兒的價值,還不僅僅於此。


在我心裡,她是無價之寶。


她的一個微笑,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禮物。她貼心的按摩,是任何專? ~按摩師

都無法取代的,因為每一個手勢,有她的愛,有我的感動。

她的每一顆晶瑩淚珠,都是我與她不斷衝突下,溶解彼此的美好果實,我們在

爭吵、和解、瞭解、更加緊密相愛中不斷成長。

女兒與我之間的愛,是拿數億金錢也無法切斷的。


所以,親愛的女婿,即使你有萬貫家財,你也買不起我的女兒。

所以,我的女兒不「賣」給你,也不「嫁」給你。

她只是要跟你結婚,跟你一起共組一個家庭。

所以,不要跟我談聘金了,你是付不起的,我的女兒,她是無價之寶。

即使你們結婚了,即使你們住在一個獨立的小房子裡面,她仍然是我的女兒,

我仍然是她的母親,我們之間的愛,也永遠不會消失。

既然我不是要賣女兒,而你,也不可能買的起。

我跟我的女兒,仍然要像以前那樣互動,那樣相愛。


所以,當我孤老無依,女兒想要陪我一起生活,你是沒有權利阻止女兒的。

如果女兒是個看到母親的悲慘而無動於衷的人,如果她是個如此自私而冷酷的

人,你還會像現在這麼愛她嗎?你喜歡她,也包括的她的良善,不是嗎?


當她希望多挪點時間,來陪陪孤單的母親時,你也沒權利阻止她。就像她也沒

有權利阻止你去! 照顧你的父母或陪伴他們。


你們是立下婚約,婚約是宣示兩人要彼此相守,而不是簽訂某一方的奴隸條

約。所以,我也要你承諾,用對待一個人該有的態度對待她,不是把她當成

佣人或奴僕。你會難過的事情,她也會難過。你會感到疲憊的事情,她也會

感到疲憊。請以體貼你自己的方式,來體貼她。


我仔細想了想,我還是想要一樣聘金。

那就是你的心,願意用良善、同理心、無限的愛來對待我女兒的心。

如果你交不出這顆心,我會盡量的建議女兒延長「考慮」的時間。


雖然,我的女兒現在只有八歲,不過,我相信總有一天你會看到這篇文章的。

我怕等你來提親時,我已經老邁的想不起這些話了,所以先寫在這裡,

請你準備好那份聘禮------你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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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4-28 08:58
他, 42歲,高雄市,軍警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4-28 15:24]:

ㄎㄎ.那只是小書喔.部是真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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