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499773
 毛毛蟲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10.05.28~我要用功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10.06.07.~~幸福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2010.06.02_我不懂
作者: 毛毛蟲 日期: 2010.06.02  天氣:  心情:
我不懂...一個伴手禮要30個水晶...

我一晚至少可以回訪30位來訪鄰居...30X30=900...
我不懂...如何在一天賺足近千個水晶...

唉~~我就是笨...不會賺水晶...

曾幾何時,我要連續按[F5],整理網頁,找水晶...
曾幾何時,每天要讓寵物興奮,為的是那一個月賺1000水晶...

夠了...搶錢就算了,趣味趣味,小錢就算了...
夠了...現在也開店搶水晶...

我受夠了!!!
我是窮小孩...我是小心眼...我玩不起...

Sorry!!!~~我玩不起...我拒買!!!
標籤:
瀏覽次數:133    人氣指數:1513    累積鼓勵:6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2010.05.28~我要用功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10.06.07.~~幸福
 
住戶回應
 
時間:2010-07-21 11:19
是阿,雖然公寓真的黑很大。但是公寓活動能辦出來A錢,我們也無可奈何!畢竟推出活動告訴你"我們有做事",比起放爛,等到幾乎沒活人的時候再來草草喊個「抱歉!因不敷成本,所以必須忍痛關閉!感謝各位長久的支持與愛護。」在遊戲資訊產業待了幾年下來,這算是一點點的心得吧。確實沒錢有沒錢的玩法,台幣戰士有台幣戰士的玩法;公寓呢!花不花錢其實level感覺並沒有很大的差異,只是後來把簽到.留言功能限制為白金vip,對這個舉動我覺得真的很"扯"。
 
時間:2010-06-02 12:26
她, 53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6-02 08:11
她, 53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6-02 01:34
她, 99歲,非洲,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