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一封掛號信 但收到時所聯想到的是不久前 把車子開到家的樓下準備搬東西上車時 所看到前玻璃雨刷被夾一張警察所開的違規停車罰單通知 不過那時候自己看到的反應是立即把它撕了但沒有亂丟囉!... 心裡也直接想到的是等罰單來時就要去申訴 因為黃線是能夠臨時停車的吧! 而且我只是因為搬個貨必須暫停1.2分鐘而已.. 總不能天天緞鍊我的體力要我搬到大老遠停車的地方吧!
矣~~自從住的地方對面開了郵局就變成這樣了.. 常亂停車的一堆...搞到被開單的卻是住在附近的人~ 有時候心想~這不是錢的問題.. 而是設立執行路暢專案的美意...到底是什麼?? 是否是希望大家都能夠互動配合讓交通更順暢呢?..
剛又去看黃線停車的處罰條例細節.. 上面寫~黃線臨停的構成要素有~ 1.人必須在車上.. 2.車必須發動的..
看到這..讓自己想申訴的心情冷掉了一半~ 不過還是會嘗試看看吧!雖然從沒申訴過~ 但有試起碼就有機會.. 最壞的打算也只是照繳而已~ 雖然機率不大~但說不定有些許的空間 有機會..自己就不想放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