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沒錢找人民開刀,搞不完的健康捐,當人民是凱子嗎?!
菸捐實施了啦!卻搞個四處禁煙,癮君子無容身之地,吸煙者變成過街老鼠。
現在又要搞酒捐,酒捐不夠還想搞「肥胖捐」、「檳榔捐」……
我們本身捐的人各項福利補助全申請不過,他們這些高官怎不來個貪污捐勒?
健康捐名目多的讓人反彈,菸害防治法、酒害防制法、健康促進法……
怎不搞個貪污防治法勒?!社會的亂源乃至於司法的無能……!
能者多勞啊!賺比較多的就要繳比較多哪!
他們這些官僚每個月領這麼多,做事沒一個像樣的……
每個人捐個10%薪水來防止貪污造福社會啊!
抽菸、喝酒、吃垃圾食物是沒人逼我們啊!
使用者付費哪!當官難道就有人逼他們啊!
他們也捐嗎!不捐就當做會貪污啊!
各位官僚請問誰願意捐啊!搞的民不聊生……這樣會爽嗎?
菸品健康捐自民國91年開徵,91年到95年1月每包菸課徵5元健康捐,
當時1年約可收100億元,95年2月起,每包菸課徵10元,每年約200億元。
98年6月1日起每包菸增為20元,整年收入約280億元。
菸品健康捐70%用於全民健康保險,
其餘用於癌症防治、提升醫療品質、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等;用意是不錯啦!
只是幹嘛從老百姓開刀啊!從你們這些坐領乾薪的官僚來扣個貪污捐不是更好?
反正你們做官的不是老說為民服務,領這麼多薪水不做事的好像為數不少啊!
從你們薪水扣遠比老想著從人民身上東扣西扣的收入來的多,
社會福利不是做的更好嗎?哪個當官的敢出來說要實行貪污捐的啊?!
當官清廉,吃飯配鹽啦!人民也要為自己把關啊!誰知道你們貪不貪啊?!
要求當官的清廉,就如同要求男人一生只愛一個女人一樣,都是神話吧?!
先實行貪污捐比較實在吧!有本事怎不把菸酒公賣局關起來呢?!
這才是斷源頭的根本之道!
請不要把人民都當凱子了!!!
既然這些東西可以讓政府巧立名目課健康捐,那乾脆列為一級毒品啊!
食用、運輸、買賣皆處重刑如何?官僚們…你們敢嗎?嗤之以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