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以下這種人,我,不歡迎你;
第一:
留言使用火星文或者注音文。
但是這種人又分兩種:
一是願意配合,不在我的留言範圍內出現上述奇怪文字;
二是講不聽也不願意配合的(那請問你來我這裡留言有什麼好處?)
前者,還是歡迎你來留言跟我做朋友,後者就不必了。
第二:
一開始就跟我要msn或者無名。
不是我小氣,也不是我耍大牌,重點是我跟你不熟!!!
更何況,我也不是什麼明星名模,這麼popular的請求我真的承受不起。
若已經認識一段時間,你也覺得跟我聊得很開,那我會斟酌情況給。
有鑑於之前不好的經驗,往後將嚴格把關。
第三:
跟我聊msn請不要出現"字"的表情符號。(單純表情符號可接受)
我喜歡乾乾淨淨的版面,我不否認這算是我的怪癖!
如果你的msn中,"我"."他.""你"."就"."好"."不"...等,
以表情符號出現的,那也不必跟我要msn了!
我看得眼花撩亂,你也聊得不開心,不需要讓雙方都受苦。
第四:
不要逼我上線。
說到這個我真的很想罵髒話,我是上輩子欠你的嗎?
憑什麼你說的話我就得聽?
想當一個好人結果換來一肚子悶氣,真不值得!
在這裡鄭重警告你,如果你把我任何資料外洩,請等著收存證信函。
如果你有來看,就麻煩請對號入座,沒錯,就是在說你!
第五:
如果我們認識不到一年,請不要跟我要電話號碼。
說真的,這條規定我實在不得不訂出來,因為有人跟我認識一天就想要電話。
我真的很困擾,也有說不出的苦衷,畢竟雙方都不熟,
縱使你再怎麼有誠意,或者真的很喜歡我,我還是得跟你說抱歉。
各位親愛的鄰居,真的很抱歉,因為這些奇怪的人,讓我不得不將自己的準則重新訂定。
昨天發生了一些事情之後,我整晚都在檢討自己,到底哪裡有漏洞讓這些事情發生在我身上?
或許Eileen也有不對,但是不開心的事情給誰遇到了都會心煩,大家都不希望彼此弄得不愉快不是嗎?
以上是Eileen個人一些要求,
如果你們可以體諒我,那Eileen真的很感謝你們;
如果沒辦法瞭解的人,那麼只能容我說聲sorry!
最後,謝謝你們耐心看完這篇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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