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把錢捐出來》
聯合報:北科大教授林宏裕31年來共捐出2.4億元。
請用力為他鼓掌。他實踐了無私、互助的人類精神。
他將「愛」從小我擴散成大我,他讓「金錢」的意義擴大到極致。
聯合報:王品董事長戴勝益百分之八十的財產捐公益。
嗯,這個「想法」值得拍手,但等他真的捐出來了再拍手。
報紙標頭寫的是他要捐出百分之八十的財產,但內容卻不是那回事。
一是,他還沒有真的捐出來。
二是,報導內容是他打算將把百分之八十的王品股票股利捐出來做公益。
其實就算只捐出股票股利也是好事。但等他真捐出來了再為他鼓掌吧。
忽然想起一件事﹝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
鴻海董事長郭台銘也曾被報載說他死後要捐出百分之XX的財產。
希望這個報導是真的。更希望他生前能多捐一點。
要是他能把每年鴻海尾牙摸獎的最大獎捐出一半就夠令人開心的了。
﹝補充說明:鴻海有專門辦理慈善事業的基金會。請給他掌聲鼓勵。﹞
《把「多餘的」金錢捐出來吧》
一個人,需要多少錢?一個家庭,又需要多少錢?應該不會太多吧。十萬元足夠基本開銷了才對。如果家庭的月所得超過十萬元呢?那些超過的部分應該是一種可以「享受」的幸福了。而要是家庭所得有二十萬元的話,幫我們帶來可謂「豐盛」的生活。於是乎,家庭收入二十萬元是不是可以設定為所有家庭的期望值呢?
要是家庭收入超過二十萬元怎麼辦?有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雖然這個問題不是你我升斗小民有機會考慮的問題,但畢竟還是有許多家庭的收入超過二十萬元啊!容我這樣說吧:家庭月收入超過二十萬元的部份,某種程度而言根本是多餘的。是不是可以把這些多餘的金錢捐出來?
Ps.
我每個月的慈善捐助金額約500元左右。
有點寒嗆。但多少我還是由做了一點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