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毒犯是目前台灣監獄裡受刑人的「主流」罪行,任何監獄裡的收容人有超過五成涉及煙毒案件,又因為吸毒者經常共用針頭和稀釋液的現象,許多煙毒犯因而感染HIV病毒,成為愛滋病帶原者。
愛滋病帶原者,你怕不怕?
我在監獄裡面當教誨師,工作目標是引導受刑人改悔向善。我服務的單位是台灣桃園監獄,因為區域特性和本監法定收容人類別之故,目前我們監獄裡的愛滋病帶原者有二百三十餘人。
桃園監獄裡有這麼多愛滋病收容人,我們怕不怕?
我不知道你們怕不怕愛滋病帶原者?
但是我們「不能」怕。
任何一個人因為犯罪來到監獄後,就成為我們獄政矯治人員的責任。
因為工作而來的責任,不能逃、也不能避。
我不想高調談論獄政矯治的終極理想──讓每個犯罪者悔悟,重新做人。
我只想說,這些犯罪者被社會鄙夷唾棄,被關到監獄來,我們必須陪他們一起生活,一起呼吸,就在監獄的高牆內,我們跟他們在一起,就算他們是愛滋病帶原者,我們還是得照顧他們的日常生活起居。
這是我們獄政矯治人員的社會責任啊。
就算是愛滋病帶原者,只要是犯案入獄,我們就得跟他們生活在一起。
不是「怕不怕」的問題,而是「能不能」怕的問題。
我認為,光從這點來看,自己沒有白領納稅義務人的薪水。
忽然想到,社會大眾經常極力推崇那些願意奉獻犧牲、關心照顧無辜愛滋病兒童的社福人員,卻好像有點看不起我們獄政矯治人員?
我了解自己的工作社會地位不高。我研究過「監獄」歷史,明白社會大眾討厭「牢頭、獄卒」的原因所在,我不能怪大家對獄政矯治人員的「認知」。
不管大家認為我是牢頭或獄卒﹝鬱卒﹞?我都認為自己是獄政矯治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