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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是誰拿走了那一雙雪靴
作者: ☆圓滾滾a☆☆羊ㄦ 日期: 2004.04.14  天氣:  心情:
是誰拿走了那一雙雪靴
能懂你的 你未必愛 你所愛的 卻未必懂你
情愛有時真是一種最殘忍的食物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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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拿走了那一雙雪靴

●張 小 嫻

我跟阿政在三年前分手,分手前的一天晚上,我們大打出手,是我首先把他從床上揪起來,他用手推開我,我扯他的頭髮,把他的眼鏡也扯了下來,他發怒,把我推倒在地上,我拿起梳妝台前面的一張木凳發狂地扔他,他的額頭被我扔中了,流出鮮血,他怒不可揭,從床上跳起來,捉住我雙手,把我整個人揪起,再扔在床上,我們都驚異於自己的野蠻和粗暴,一對受過相當教育的男女,最終竟以武力來解?
感情問題,也許對一個人的怨恨,除了打他之外,實在無法宣洩。

我跟阿政是因為工作認識的,十年前,我和他在同一間報館工作,我剛剛從大學新聞系畢業,加入那份日報當記者,那是一份相當有份量的報紙,阿政是我的編輯,他比我早入行六年,也是我的師兄,我很仰慕阿政,他是一位很出色的記者,他教了我很多東西,可是,那個時候,他有女朋友,那個女孩子是別間報館的記者,他們是同學,那位女孩子也是一個很出色的記者。

我不敢向阿政表白,幾個月後,他與女朋友分手,聽說她愛上了一個外國通訊社記者而且要結婚了,阿政根本沒時間傷心,就在那個時候,副總編輯派我和他到英國倫敦採訪。

我們到達倫敦,那一年,天氣特別冷,倫敦也下雪,我帶備了各種預寒衣物,還包括一對雪靴,有經驗的朋友告訴我下雪天穿一般皮鞋是不夠的,腳掌會生凍瘡,也很容易在雪地上滑倒。

但阿政他只穿?一對普通球鞋,我看到他在雪地上滑倒兩次,「你沒事吧?」我扶起他,「沒事!沒事!」他很尷尬,我想,他的腳在那幾天內一定長滿了凍瘡,我看見他走路一天比一天辛苦,「你穿甚麼尺碼的鞋?」一天採訪時我問他,「七號,你為甚麼在這個時候問這些問題?」他問我,「沒甚麼」我說,第二天,我在出發去採訪前,到百貨公司買了一雙七號的雪靴給他,回到酒店,他正在大堂等我,
「你去了那裡?我們要遲到了」他板著臉孔說,「你先換上這對鞋,不然你那一雙腳會凍壞」,我把那雙雪靴交給他,他看到那一雙雪靴,很是感動。

「你......你用不?這麼客氣,多少錢?」他靦腆的問我,「是禮物,你快換上它吧!我們要遲到了」我催促他,他脫下腳上那? 馫y鞋,我看到他的腳已長滿凍瘡「有時候,我懷疑你是故意讓自己受這種痛苦來忘記失戀的苦」,我對他說,他把那一雙球鞋扔進垃圾捅,
沒有理我,我看見他穿?那雙雪靴走在雪地上,心裡覺得很滿足,在英國的最後一天,不用採訪,我們去遊泰唔士河,「阿政,你忘了她好嗎?」我問他。

「為甚麼?」他問我,「沒甚麼」我沒勇氣告訴他我喜歡他,「我不想看見你這麼沮喪嘛!」他從口袋拿出一條深藍色的圍巾,跟我說「給你的」我沒想到他會送禮物給我,我問他「甚麼時候買的?」「你別理!」他一臉得意的臉色,我把圍巾繞在脖子上,問他「好看嗎?」,「好看」他望著我說。

我們手牽手在泰唔士河畔漫步,我們的戀情在英國開始,我時常覺得我配不起阿政,我那三年大學生活是胡裡,胡塗過的,阿政看的書比我多幾千幾萬倍,他有才氣,我很害怕他會愛上一個比我條件好的女人,所以我告訴自己,我要努力做一個配得起阿政的女人。

我和阿政一起三年後,大家都儲到一些錢,我們看中了北角一個六百多尺的小單位,決定買下來,用作將來結婚,那時後,我是想嫁給阿政的,阿政也說過會娶我,入伙的第一天,阿政抱著我繞客廳和睡房走了一周,走到陽台,他作勢要把我拋到街上,我跟他說「好!你殺了我吧,你殺了我,再沒有人會這麼愛你」他抱著我,他是不捨得我不愛他的,同居的生活很快樂,我一直害怕兩個人共同生活會影嚮感情,但我們沒有這個問題,我們之間發生了另一個問題。

就在我們同居之後半年,一份新報紙即將出版,總編輯洪樂平是阿政的舊同事,他找阿政跳糟,薪水是他原來? ~水的一倍,請他帶幾個記者過去,阿政考慮了很久,新報紙的薪水雖然很高,但阿政卻擔心那份報紙辦得不好,萬一倒閉了,就會變成失業,他向來是一個深思熟慮的人,況且他也念舊,不捨得離開一直工作的報館,我跟他的想法剛好相反,我認為這是一個難得的機會,我們應該趁著年輕出去闖一闖。

阿政終於作出了一個他認為很明智的決定,他留下來,而我則到新報館工作,那麼即使新報紙做不住,我丟了工作,還有他那一份薪水,萬一新報紙很成功......其實他沒有想過新報紙會成功,不過他說服不了我,便讓我去試試。

我在新報紙的職位是編輯,沒有了阿政的照顧,許多事情我都要自己做決定,我想做一個和阿政一樣出色的新聞工作者,阿政的估計錯誤了,新報紙非常成功,銷量還超過了我以前工作的那一份報紙,這個時侯,他們當然不需要阿政。

我的工作受到洪樂平的讚賞,他很提醒我,給我很多機會,雖然有時會把我罵得狗血淋頭,但我也從中得益不少,他處理新聞的手法比較煽情,跟阿政的做法不同,所以阿政常常批評我們做的新聞,我們會為一宗新聞的處理手法而吵架,由於表現出色,我在三年間升職加薪數次,在行內也有人讚賞,我很高興,因為我和阿政的距離接近了,
從前經常有人在我背後說我利用他,現在證明了我不是利用他,我要讓人知道,我配得起阿政,阿政那時已是副總編輯,也在那個時候,我發現我和阿政出了問題,他懷疑洪樂平追求我,「沒有這回事」我跟他說,「那他為甚麼要提拔你?」他反問我,我很氣憤,阿政這樣說,就是不認同我的才幹,他認為我的發展那麼好,是因為我的美? 漶A「你一直也看不起我」我罵他,「不是」他為自己辯護,「當初是你作決定的」我說,「我知道」他說「我卻不能阻止你愛上別人」
「我沒有」我抱著他說,「我只喜歡你一個人」「我也是」他緊緊地抱著我,那以後,他沒有再懷疑我跟洪樂平。

一年之後,我又碰上另一個發展機會,洪樂平準備大展拳腳,他決定脫離報界,成立一間公關顧問公司,那是一門潛力很大的生意,他找我當合夥人,我跟阿政商量,他反對,「好端端當一個新聞編輯,為甚麼要轉行?」他問我,那時候,我已厭倦了當一個天天報道人間慘劇的記者,「當記者可以有什麼前途?」我反問他,「開公關公司是一盤可以賺大錢的生意」,「你什麼時侯變得這樣市儈?」他冷笑,
「你什麼時侯才肯變得現實一點?」我反過來問他,「我沒有你那麼喜歡錢」他說,「所以你一份工作就做了十年」我衝口而出,「是的,我是個不會賺錢的男人,你去找個會賺錢的吧」,「我不是這個意思」,「你喜歡怎樣便怎樣」他不再跟我討論,我答應了洪樂平跟他合組公關公司,我以為阿政會慢慢接受我的選擇。

我們公司的生意比我們意料中要好,第四個月後已經賺到錢,我和阿政見面的時間也越來越少。

那一天,他要立即到北京,報館的一名記者在北京採訪時被拘留,每一次阿政出門,都是我替他收拾行李的,那一夜,我連替他收拾行李的時間都沒有。

「我出去了」他拿著旅行袋說了一聲就出門,那時是嚴冬,北京應該正在下雪,我想起了我在英國買給他的那一雙雪靴,我趕忙在鞋櫃裡找出那雙雪靴,拿去給他,我追到街上,他已經登上一輛計程車了,
阿政從北京回來的那天? 艉W,腳上長滿了凍瘡,我覺得很內疚「你為甚麼不帶那雙雪靴出門?」我埋怨他,他沒有理我,攤在床上閉上眼睛,我在浴室倒了一盆熱水出來替他洗腳,我還是頭一次替男人洗腳,「你幹甚麼?」他坐起來問我,「替你洗腳」我低頭用毛巾替他洗腳,跟他說「把腳洗乾凈,然後塗藥膏」我一邊替他洗腳,一邊忍不住流淚,我想起我在英國買那雙雪靴的情景,我記得他在酒店裡脫下那雙球鞋時,腳上長滿了凍瘡,這麼多年了,為甚麼我們會走到這個地步?

我捨不得,阿政捉著我的雙手說「傻女,別哭」,「我們會一起到老嗎?」我問他,他點頭,但他的諾言沒有兌現,他的事業停滯不前,
我的事業則可說是如日中天,我在公關公司拿來的薪水,加上分紅,每個月有接近十萬,是他的一倍,從前認為我配不起阿政的人,他開始對我刮目相看,我想到要換一個更大的單位,但阿政反對,「為甚麼要換?我喜歡這裡」他說,你不覺得地方太小嗎?」我跟他爭辯,
「我沒有錢」他說,「可以用我的」我說,想不到我這句話正好刺中他,「那你自己搬走吧!」他說,「你是不是要我走?」我問他,他沒有回答我,我們躺在床上,整晚背對背不說話。

換屋的事擱置了,但我們爭吵的次數越來越頻密,每當我興高采烈跟他提到我的工作是,他總是冷冷淡淡的說「我們的距離越來越遠了」,沒有支持,也沒有鼓勵;或許他從來沒有想過,我努力是因為想配得起他,我不想輸給他以前的女朋友,就在三年前的那一天晚上,我們又討論換屋的問題,「我們要換過一間屋,我的東西已經沒地方放了」我跟他說,他在床? W看書,對我的說話好像充耳不聞,
「你聽到沒有?」我問他,「要搬的話,你自己搬好了」他望也不望我一眼,「你的意思是不是要分手?」我給他氣得七孔生煙,「反正我配不起你」他說,我很憤怒,把他從床上揪起來,他用手推開我,我們打起架來,在這天之前,我們已經兩個月沒有做愛。

我沒有哭,我被他扔得很痛,但我不肯流下一滴眼淚,「我們分手吧」我說,他沒有反對,我把我們聯名買的單位賣了,還了銀行的貸款之後,把餘下的一半錢存入他的戶口,從此我們各不相干。

分手後的第一年,我們連朋友也做不成。分手後的第二年,他介紹了一宗生意給我,我們偶然會通電話,我知道他正在跟一個女孩子來往,那個女孩子比他年輕十年,是他一位朋友的秘書,我見過她一次,她很仰慕阿政,就像我當年仰慕阿政一樣;跟我不同的是,她沒有覺得自己配不起阿政,她不認為阿政需要一個和他一樣出色的女人,「他很大男人」這個女孩子對我說,從前我也知道阿政是個大男人,我以為自己是個小女人,我努力工作,是為了他,愛情是我生存的動力,可惜阿政要的,不是我這種大女人中的小女人,而是一個末有野心,甚至沒有進取心的女人。

分手第三年,阿政告訴我,他要結婚了,「她想要個名份,我的年紀也不少了」阿政一邊搔頭一邊說,我都忘了,他已經三十八歲了,「恭喜你,會請我喝喜酒嗎?」我問他,「你有空嗎?」他問我,「我還是第一次喝舊情人請的喜酒,我一定會來的」,「有一件事,我一直耿耿於懷」阿政說,「什麼事?」「那天打了你,對不起」他說,「是我先出手打你的」,「我不應該還手」「當時不可能不? 暀滫滿v我笑說,他也笑。

阿政的婚宴在尖沙嘴一家酒店舉行,今天阿政的打扮很帥,以前我們一起的時侯,我也瞳憬過我們的婚禮,我只是想著自己的新娘子造型,倒沒想過新郎是怎樣的。

我送給阿政的新婚禮物是一幅油畫,可以掛在客廳裡,我想了很久該送什麼禮物給他,最後,很自私地想到送一幅油畫,讓他家裡永遠有屬於我的東西,在宴會廳外面的走廊,我遇到阿政,「謝謝你來參加我的婚宴」他跟我說,「有一件事,我都忘了」我說,「什麼事?」,「那一雙雪靴,是你拿走了,還是我拿走了,搬屋時很亂,我都忘了」我說,「是我拿走了」他說,或許是我一廂情願,我覺得阿政還是愛我的,他沒有忘記那一雙雪靴。

我還有一件事沒有告訴阿政,我後來又買回北角那個我們一起住過的單位,時常站在陽台上,想起他抱著我的情景,我仍然相信,沒有人會像我一樣愛他,站在陽台上,我會希望香港下雪,那麼阿政就可以穿上我買給他的那一雙雪靴。


人類的的所有結局不應只是悲劇的...

能懂你的 你未必愛 你所愛的 卻未必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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