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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如何看待愛情三角習題
作者: *~激情密碼~* 日期: 2009.12.10  天氣:  心情:


影劇版上接連幾天,為一對電視佳偶的分手而喧騰,
又有人被指稱為第三者橫刀奪愛,承受了不少壓力。
在我看來,這個社會的戀愛知識偏離了主題。


    分手,哪有誰是誰非的問題。


我們似乎還在向「從一而終」的傳統認同。
以為,分手一定是有人背叛。
以為一定有第三者
所以曾經相愛的兩人才會分手。


不管是在情人之間,還是在夫妻之間,
大部份的分手,看來好像都有第三者介入,
但真正的原因並非來自外在。
而是來自於,其中有一個人,
不認為兩人的未來還有幸福的希望,
或者感覺到相處起來已經很疲憊,
只是他沒有講出來,也不想改善,
直到第三者讓他看見了新的方向。


        有些人因愛上第三者而分手,
        只是「借力使力」,讓自己脫離困局。



我看過很多女人,在處理此事時,
全把分手怪在第三者頭上,
讓分手是件變成「女人打女人」,
的確模糊了焦點,打跑了她,
他的心也不會留在妳身邊,何必?


    第三者常是不能飛的鴕鳥,
        常把頭埋進迷情的沙堆裡,什麼都看不到。



根據現行法律,老婆多半選擇不告配偶,
只告第三者


看過的悲慘第三者並不少:一是事隔多年,
在第三者另覓良緣結婚時,男人的元配還找到禮堂,
當著所有的賓客面前,打了她一個耳光,
說:
「不要臉的女人,還敢當人家老婆,
妳敢跟大家說妳做了什麼事嗎?」


二是女人想分手,有婦之夫卻不讓她走,
到處騷擾她和現任男友。


    第三者,一直被罵做狐狸精,
        其實她常常是外遇事件最危險的角色。


她不是靈活的狐狸,而是不能飛的鴕鳥,
又常把頭埋進迷情的沙堆裡,什麼都看不到。


得不到的感情,始終是第三者眼前厚不透光的眼罩。
有些人永遠沒辦法從上次經驗得到教訓。


一而再、再而三被騙的人,往往是自己騙自己,
倒不是因為騙他的人技法有多高明。



有些愛情裡的第三者,本來不會存在,
而是被不肯放手的那一方努力栽培出來的。
想要藉第三者的強勢,來突顯自己的弱勢,
用這股牽制的力量,來毀滅已經不愛他的那個人。


很多瀕臨失去愛情危險邊的人,都跟他一樣。
一手栽培第三者壯大,
讓這段外遇的感情多了革命的堅強力量。


原來,不肯放手的人,
才是栽培第三者的幕後黑手。


舊愛的悲情,正好陪襯出新歡的清純。
舊愛的苦苦哀求,正好陪襯新歡的楚楚動人。
舊愛的呼天喊地,正好陪襯新歡的輕盈美麗。
舊愛的伸張公理正義,正好陪襯新歡的不食人間煙火。


的確,是舊愛的惹人討厭;
讓新歡更顯得魅力無窮。



當你發現在兩人世界的愛情中出現第三者的時候,
只能有兩個選擇:讓自己變成他們的第三者
重新歸零,以全新的姿態擇期加入戰局;
或者,乾脆直接退出,讓「第三者」的優勢自然消失。


前者,是十分積極的挑戰,將改寫愛情的歷史。
後者,是非常簡單自在的生活方式。



君子有成人之美,毋須用自己有限的青春,
去幫助第三者燃燒熱情。


當你發現:一段感情走到「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里程時,
半路又出現了第三者,經過誠懇的溝通與努力之後,

無法挽回,不如放手。


         力挽狂瀾的決心與努力,
         並不適合發揮在這種場面上。
         因為,對無法挽留的感情使出太多力氣,
         會形成另一鼓反作用力。


不但加速摧毀感情即將破碎的情感,
還會把你弄得面目猙獰,讓離開你的人,
不僅毫不留念、還更加討厭!


要到什麼時候,遭受感情挫折的人,
才會懂愛,不是犧牲。



       愛,也不是佔有。
       愛,其實是成全。



得不到的,何忍一定要毀了它?



擁有愛情的時候,要讓對方自由。
無法擁有的時候,雙方更要讓愛自由。



                     激情密碼
                2009、12、10



PS:再次的聲明一些「文盲」者,觀看日記前,
請注意每篇日記後的簽名
<==請點閱,並詳看裡面的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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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12-21 22:04
他, 40歲,嘉義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2-31 02:04]:

[:)]

 
時間:2009-12-19 11:54
她, 41歲,彰化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2-31 02:04]:

[:)]

 
時間:2009-12-14 03:23
他, 44歲,亞洲其他,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2-14 03:32]:

呵呵~有那麼誇張嗎?

 
時間:2009-12-12 17:33
他, 51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2-12 18:36]:

[:)]

 
時間:2009-12-11 19:25
她, 45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2-11 19:27]:

[:)]

 
時間:2009-12-11 00:28
她, 37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2-11 00:35]:

呵呵~了解!

 
時間:2009-12-10 23:15
她, 99歲,亞洲其他,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2-11 00:35]:

呵呵~了解!

 
時間:2009-12-10 20:44
他, 39歲,新竹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2-11 00:35]:

[:)]

 
時間:2009-12-10 20:39
她, 45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2-11 00:34]:

呵呵~謝謝妳的不棄嫌!

 
時間:2009-12-10 10:29
他, 39歲,台中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2-11 00:34]:

呵呵~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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