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覺得,一個不曾失戀過的人 就整個人生而言,是欠缺的、不完美的 就其個人心智方面,則是不夠成熟、不夠深刻的。 所謂「未經一番澈骨寒,那知梅花撲鼻香」 唯有愛過的人,才知情深 就如同醉過的人,才知酒濃一樣。 愛過又失去,便越能體會出惜福、惜情的重要。 就世俗的眼光來看 「失」的本身,便是件令人不悅的感覺 而失戀就更在不悅之上,加入了沮喪、痛苦、失意 以及那一種難以排遣的被遺棄的感覺 將這許多情結,匯集在一起 使凝結成一柄又冷、又硬、又逼人的劍 它的名字就叫:失敗 ! 任何人被這柄失敗之劍刺穿時,都會引發極大的銳痛。 痛的不一定是肉體,而是自尊和心靈這兩方面。 於是在痛楚中,第一個浮上意識的念頭很可能是... 我是個失敗的人。 緊接著是自怨、自責、自輕、自賤,竟然抓不住他(她)的心 把握不住一分感情,我好沒用、好窩囊、好笨。 若是對方另結新歡,那麼種沮喪就更濃烈了 嚴重的甚至會令一個人信心全失,進而否定了自己。 用心灰意冷、萬念俱灰來形容失戀後的心情,一點都不過份 在那時候,一旦卡入死角轉不出來,很可能會以結束自己來逃避痛苦和那份巨大的失敗感。 當一個人失戀時,任何的勸慰,效應都不大 真正能幫助自己、解放自己的,只有自己 關鍵在於轉一個彎,換一個角度,跳開自我而以他我的眼光,來評估整件事。 第一個必須釐清並建立的觀念是:失戀不等於失敗。 失去的只是一段戀曲,而不該是你的自尊和自信,更與你個人的好壞無關。 失戀絕不意味著你不夠好,只是你們彼此並非對方最喜愛、最渴望的。 在交往間,並不是一開始就能明確地知道對方是不是自己的最愛 也或許是在交往後才發現差異,若這些發現,都在可以忍受的程度 且雙方都願意努力調整,那麼或可維持下去,甚至結為夫婦 假若有一方覺得忍受不了或再交往下去已沒有意思 因而提出分手,那根本不叫失戀 而是各自回到原點,各走各的路。 重點不在於誰對、誰錯,更無關好壞,當然就更不是一種失敗了。 失去的不一定有多好,說不定是卸下一個負擔 這樣想:就更加豁達了 再仔細想想,真正令你難過的 很可能只是那麼不甘心與失落感,而不一定是那一個人、那一段戀曲呢! 失戀絕對不等於失敗,而是成長過程中必經過程,更是一個人自我省思發現自己的最佳時機 【轉貼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