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298429
 小強強(蒸發關檔中)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路的盡頭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關說
作者: 小強強(蒸發關檔中) 日期: 2013.09.09  天氣:  心情:




最近總是「狒狒」「洋洋」(不是猩猩喔冷)講著「關說」的事情


好吧我覺得我很久沒討論正經的問題了


打從上回洪姓士官那陣子想寫沒時間寫拖到現在


再往前就是釣魚台了說


所以寫點東西好了


但是為了避免週一已經很藍的日子大家看了更藍
妳們看得很「鬱卒」我寫得也很累


所以我決定長話短說點


 


當然照例


我得再次聲明所有我寫得都未必是對的


事實上我寫得東西只是試著在這議題上多開一扇窗


真相如何?事實如何?判斷如何?結果如何?都有賴你們自己去讀取、思考、沈澱、決斷


我相信每個人都可以在認證的過程中成為一個盡責的好公民而不是人云亦云被政客操縱的棋子


 


這個事件我僅先試著提出兩點就好


這兩點也是許多人、媒體、政客所討論的事情


 


一、   為什麼要在這時間點?為什麼要挑人出國的時候?這是不是有什麼陰謀?刻意打擊異己嗎?
是啊
一直以來馬先生跟王先生兩人互動的問題常是媒體關注的焦點
我想有人有這樣質疑很正常,也很難不指望當事人之一的柯先生不在這點上做文章
只是我忽然想到一個故事……
有兩個人是鄰居,有天其中一個人想說趁人沒注意去村子附近的田地裡偷牽了一頭別人家的牛回家藏起來
結果另外一個人就趁機去警局告發他打算讓他被抓去關
然而偷牛的就跟警局跟村子裡所有人大聲嚷嚷地說
都是告發的那人看我妻子年輕美麗,所以故意打算讓我被關好趁機接近她

看到問題點了嗎?
不管告發的那人心態如何?是為了公理正義還是為了人家老婆?
但重點是難道因為告發人心態就可以讓妳自己偷牛的行為無罪嗎?

在我看來這應該是兩個層次問題
告發者如果真的心態可議那值得我們另外去非難他
但是偷牛的行為並不能因為告發者心態而就理所當然被漂白不是嗎?
這應該是被切割來處理的





二、   今天這監聽是不是違法監聽?
是的,通訊監察法在監聽要件上有嚴格限制
刑事訴訟法對於違法監聽的取證效果以及她的證據能力跟證明力問題也有相關規定,學說對此也有相當的討論
但是我想問的是今天我們在討論關說這件事時是在法院還是在議場?
是在確定這人有沒有犯法?該不該被關?還是在討論這政治人物操守妥不妥當?該不該被質疑?
如果是前者,我們當然要用嚴格的標準要件去檢視,因為這是法律規定賦予被告的權利,涉及一個人的基本人身自由權,不因為她是不是五院院長而有所區別
但如果是後者,我們是不是還需要用這樣的標準要件去檢視這個人是不是可以被質疑?還是她必須是跟檢視王后的貞操一樣採取更寬鬆的標準去嚴格要求貞操的真實性?

當然
我們也認可如果這是個蓄意違法監聽行為,是不是有可能象徵著行政權過於膨脹侵害立法權?甚至會不會有破壞法制的嚴重問題?
這些確實也值得討論
但是!但是!還是那個偷牛的故事
這些應該是兩個層次的問題,如果有,那執政黨絕對要有人該因此負責!
然而不管有沒有都不該影響關說到底是不是存在的問題!





本案是否犯法我相信法院會針對檢方(如果有起訴的話)所提供的證據去判斷
在現在我們手中資訊不全,所看所聞的都只是媒體所以揭露的情況來看
我想這問題實在很難回答
至於算不算關說?
我想每個心中都有自己的尺


最後不管本案是非如何
對錯如何
但我仍然很喜歡下面這段話……


「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問自己,如果這不是關說,那什麼才是關說?如果有權勢的人都可以關說影響司法,那麼一般平民要如何期待司法保障公平正義?」

願大家共勉之


最後獻上一首以前唸書時很喜歡點唱的一首歌






標籤:
瀏覽次數:681    人氣指數:10121    累積鼓勵:472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路的盡頭
 
住戶回應
 
時間:2013-09-26 19:17
她, 39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9-26 18:50
她, 39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9-26 17:07
她, 39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9-25 19:33
她, 39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9-24 20:11
她, 39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9-14 14:08
他, 53歲,嘉義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9-11 12:53
他, 49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9-10 20:57
她, 36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9-10 19:29
她, 36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9-10 14:05
她, 39歲,彰化縣,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上一頁 | 下一頁
[最前頁] [1] 2 [最末頁]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