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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懷疑自己有新冠肺炎?
作者: KAO老鬼 日期: 2020.03.27  天氣:  心情:
懷疑自己有新冠肺炎?符合這 3 個條件,沒有旅遊史也可以做篩檢!

台灣的新冠肺炎疫情,出現越來越多「找不到感染源頭」的個案,換句話說,只要出現症狀,即使沒有旅遊史,也有可能是感染者。為了找出社區中更多可能的個案,指揮中心也宣布開始「社區擴大篩檢」,只要符合下列的條件,就可以進行篩檢。
社區監測通報採檢「擴大」!沒有旅遊史、接觸史也可以採檢
在最一開始的時候,要進行篩檢,一定要符合「TOCC」的通報定義。也就是14天內有國外旅遊史、或曾接觸過來自國外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的人,才可以檢驗。

TOCC
T:旅遊史(Travel history)
O:職業別(Occupation)
C:接觸史(Contact history)
C:是否群聚(Cluster)
但現在越來越多的人,曾經接觸過「國外來的人」,但對方沒有任何症狀,自己卻發燒、不舒服,卻礙於規定沒辦法檢驗;隨著本土個案越來越多,「篩檢」也變成很重要的一環。
一、符合這些定義就可以篩檢!
一、出現發燒(大於或等於38°C)或急性呼吸道症狀,且發病前14天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曾經去過流行地區國家(全世界都是流行地區)
曾經跟流行地區有發燒、急性呼吸道症狀的人接觸
曾經跟極可能病例、或是確診病例接觸,包括在無適當防護下提供照護、相處,或直接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體液。
二、出現肺炎,且發病前14天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曾經去過流行地區國家(全世界都是流行地區)
曾經跟流行地區有發燒、急性呼吸道症狀的人接觸
曾經跟極可能病例、或是確診病例接觸,包括在無適當防護下提供照護、相處,或直接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體液。
是醫護人員
有群聚現象
三、醫師高度懷疑為新冠肺炎。
二、篩檢之後的,我要做什麼?
流感疫情已經趨緩,而且採檢也有感染風險,所以只要通報新冠肺炎個案,都不需要進行流感快篩。
針對無肺炎、醫師評估不需要住院的通報個案,符合5條件,第一次採檢後就可以回家居家檢疫或隔離14天,症狀惡化再回來進行二採:
症狀輕微。
個案同意。
可配合進行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措施。
同住者沒有感染新冠肺炎後容易併發重症的高風險族群(如老年人、心肺疾病患者或免疫不全者等)
個案可與同住者有分隔空間居住,且有人可以照料生活起居。
如果症狀嚴重,就需要住院隔離,24小時候再二次採檢。
三、如果醫師還是不讓我篩檢,我要做什麼?
如果症狀才剛出現沒多久,可以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14天,隨時觀察自己的變化,有惡化,或是症狀持續好幾天都沒好轉,就再去另一家機構採檢;但如果症狀一直很輕微,其實也不需要太擔心,或許真的只是普通的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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