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垃圾桶禮拜一竟然被偷了...!! 前幾天收到要重新申請的form 沒想到除了我簽名以外還要有第二個證人 而這第二個人還不可以是個 "普通人" 一定要是 "警察" "醫生" "護士" "bank officer還規定一定要做5年以上" "full time teacher" "律師" "法官" 我去哪裡找這些人幫我簽名 真是有夠麻煩 我又不知道我家附近哪有警察局 我媽就叫我去學校找老師簽名 我一聽 "ㄜ..." 雖然很怪 但我也沒其他辦法了 今天就去學校找馬可先生 因為規定一定要full time的 去他的office 很不好意思的跟他說 我有點私人的事情想請你幫忙 他一聽 "personal" 臉一下變的很嚴肅 還給我關門勒 我心想 ㄜ...用不著這樣啦... 坐下後 我很尷尬的跟他解釋我家垃圾桶被偷了 然後要請他幫我簽名 他一聽就笑說 "怎麼會有人偷" 然後這時 我另一個lecturer進來 (玫瑰先生 因為他姓 rose =.=) 馬可先生就跟他笑笑的說 "你知道嗎 nicki家的垃圾桶被偷了" 玫瑰先生驚訝的說 "什麼被偷了?" 馬: "他家的垃圾桶" 兩個人就笑著說 "怎麼會有這種事" 搞的我在旁邊真的很尷尬.... 不過馬可先生還挺好的啦 雖然有點笑裡藏刀的感覺 不過他幫我簽名後 還幫我看了一下我的declaration 叫我記得要寫上什麼時候被偷的 最後還說 "你家垃圾桶被偷了 找我 那我家垃圾桶被偷 我找誰" "ㄜ...我不知道..."我已經沒心情在跟他開玩笑 實在是有點丟臉 "呵 我也不知道" 馬可先生回我 然後跟我說 "good luck" 講完後我很尷尬的快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