ㄏㄏ 自己站出來承認了喔 嫁不嫁沒差啦 重點是擁有有一位讓你覺得舒服的伴
完美的對象...是神話啦... 只要能找到看得順眼且和自己互動契合的伴侶就很不錯囉
要認命啦!! 你還比我年輕十多歲 居然感跟我說"老"的問題
妳才知道...
沒錯沒錯 24.25就已經適婚了 28.29以後算是晚婚了喔
你已經是適婚年齡囉 加油找喔~~
那篇我早已拜讀過了 但我想說的是 女人可以勇於追求幸福 但不一定要追求男人^_*
同意你的看法 反求諸己^^ 每個人都有優缺點 要選擇伴侶 必須是彼此都能接受彼此的缺點 那是無庸置疑的
嗯... 觀念很正確^^
3Q 3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