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3,104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577253
深情男子海角七號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昨晚現身道歉 余祥銓低調不多說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國人忌諱多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性侵熟女
作者:
深情男子海角七號
日期: 2008.01.25 天氣:
心情:
性侵熟女 未成年網友反咬她性侵
更新日期:2008/01/24 16:40 記者施 鴻基/甽秦蠷?
勒索、騷擾她近一年
高雄市一名陳姓女子失戀後,上網交了一名網友,卻遭網友約出性侵,事後對方竟以「我未成年,可以告妳性侵」為由,勒索她近一年。女方友人看不下去,帶著友人到男方家中談判才解決。當事人雖未報案,警方網路巡邏得知後,已連絡相關人士到案說明。
陳姓女子的友人化名「單身小女子」上網向其他網友說明陳姓女子受害經過,徵求網友幫忙,原本一群娘子軍要出動蒐證,但後來因女方擔心曝光,這群女網友最後決定找男方家長溝通,不但取回一年來遭恐嚇金錢,也要求男方日後不得騷擾。
「單身小女子」指出,去年底她才知道陳姓友人長期以來遭一名自稱「未滿18歲」男子恐嚇,一年下來已經遭勒索數萬元,她很氣憤,原本打算由陳姓友人當誘餌,找幾個網友暗中拍攝歹徒嘴臉,但友人不肯配合,只好作罷。
她轉述受害陳姓友人說法表示,當時女方因為失戀,上網交了一名網友,交往沒多久,就接受網友邀約外出見面,卻被對方性侵得逞,事後對方自稱未成年,並指陳女和未成年者發生關係,已經違法,涉及性侵罪,反向陳女勒索,每次金額都在萬元以上,陳女不敢向親友求助,所以忍氣吞聲被勒索一年多。
網友們得知消息,都相當不以為然,認為受害女子實在太傻了,明明自己是被害人,還這麼委屈。有人建議錄下對話,或暗中拍下相片,直接向警方報案;也有人好奇男方長相,希望單身小女子公布出來。
由於陳女很擔心曝光,幾名娘子軍後來陪陳女到男方家中談判,還一度被對方家長誤認是詐騙集團,但後來雙方順利和解。
不過警方於網路巡邏發現這件事,不認為事情已告一段落。警方表示,性侵害如今屬於公訴罪,不是雙方和解就好,將主動調查。
女方不該委屈求全
網友交友盛行,一夜情很多,但要小心陷阱,很多狀況,當事人根本無法掌握。高雄市警方指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發生關係,並不一定就是成年人犯法,須看雙方當時知不知情,是否有和誘行為;警方強調,以往普遍認為只有男對女才算性侵害,但如今法令比較完備,男人也可以告女方性侵。
警方指出,一般和未成年人發生關係,可能有觸犯和誘罪甚至妨害性自主罪的問題,但前提是由成年人主動;若成年人是被脅迫方,反而是未成年人觸犯妨害性自主罪。
警方說,以「單身小女子」敘述的情況來說,男方明顯性侵害女方,被害女子實在不該委屈求全,時間還長達一年,實在令人訝異。因為如此一來,證據幾已消滅,反而有利對方。
此外,男方以「和未成年人發生關係」脅迫,也可能觸犯恐嚇取財罪,女方只要保留證據,例如匯款單據,甚至錄下或讓方寫下要錢的經過,就是有力罪證。
標籤:
瀏覽次數:
74
人氣指數:
1474
累積鼓勵:
7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昨晚現身道歉 余祥銓低調不多說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國人忌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