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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魚的晶藍色泡泡...轉貼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男人結婚,是家裡多了一個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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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如果妳認為這樣對妳最好的話,那
作者: ☆圓滾滾a☆☆羊ㄦ 日期: 2004.04.14  天氣:  心情:

和他交往五年,每年的生日禮物總得我『明示』、『暗示』個好幾次後,才會姍姍來遲。

身為男性,就應該知道該在『女性三大節日』裡,適時地獻上殷勤,滿足女人小小的虛榮心。

其實我的要求也不高,我不希罕過『三大節日』。 唯一的請求,只希望他能記住我的生日,給我一個意外的驚喜。

於是,每年的生日,就在他的遺忘中渡過。好在我有一群好朋友,在他們的計畫下,每次的慶生會總是過的熱鬧而瘋狂。有一年,他們甚至在河濱公園的水泥地上,用火燄寫出我的名字。

美中不足的是,當朋友問起我『他』對於這個日子有什麼表示時,我卻一直報以尷尬的笑容。

唉!

為什麼他總是那麼遲鈍呢?

從交往以來,我就迷上了水晶。不僅是因為它所具有的能力,而是它所代表的含意。

『水晶』,是我們倆名字的結合。

水晶水晶。

每唸一次,我便不自覺的露出一絲微笑;每當看到手上一串串的手鍊,就好像是我們兩個廝守到永遠的象徵。

從前我們約會,大約有三分之一的時間是耗在水晶店裡。

他總是默默站在我身後,陪著我試戴每件我看中的飾物。

見面時,他也是近乎寵暱的看著我展示最近買下的寶貝。

「水晶水晶,你是水,我是晶,我們要永遠守在一起喔!」

孩子氣的我,常選在眾目睽睽下賴在他懷裡撒嬌。看著他老實的臉染上無措的潮紅,還捨不得離開。

「不要這樣啦!大家都在看耶!」

「有什麼關係,因為我們是熱戀中的情侶啊!」

出了社會後,我們也各自有了自己的事業需要打拼。不用說見面、逛街了,連深夜裡的情話綿綿,也是種奢侈。但我對於水晶的興趣,依舊不減。

假日時,我寧可像從前一樣拉著他,滿街亂晃,搜尋著每間水晶店,也不願照他提議的,找間舒服的咖啡店,彼此可以坐下來好好聊聊。

我知道他公司裡不乏對他充滿好感的女孩,他也清楚我身旁有多少蜜蜂蒼蠅。我想,我們對對方的忠誠度還算有信心吧。

交往後第六個生日,我死皮賴臉的,就是想ㄠ他來參加我的慶生會,免得大家說我這個男朋友老是不見蹤影,一點存在感都沒有。

說好七點就要到的他,一直拖到了快九點才現身。

憋了一肚子氣的我,礙於眾人面前難以發作,只得暗暗忍下。

其他人見我神色不對,也識相的把話題轉開,起鬨著要我現場拆禮物。

幾個殷勤的追求者一一送上各式各樣的水晶,只為哄我開心。其中,以一條藍的發亮的手鍊最讓我中意。

我故意現場套上那條鍊子,追問著眾人:

「這是誰送的啊?我好喜歡喔,這是什麼石頭呢?」

一個長的不錯的男孩子站了出來,大方承認是他送的。

這人我有印象,我剛到慶祝的會場,他就先獻上一束我最愛的海芋。平日他也常三不五時送上些小東西討我歡心。

「這叫青金,就是指藍色的黃金。這個雖然不是水晶,但我想妳已經有很多水晶了,所以送青金給妳,比較特別。論水晶,我還沒妳懂得多咧!」

這人話說的得體,令我不由得多看他幾眼。

「獻吻!獻吻!獻吻!獻吻!」

趁著氣氛正high,大伙兒又開始起鬨。我也不推辭,大方地在男孩臉上印了一吻。

「男朋友!男朋友!男朋友!」

焦點一轉,又回到了他的身上。

「讓我們來看看小晶的男朋友送什麼好不好?」

「好!」

在那一瞬間,我並沒有考慮到他的心情,我唯一擔心的是他或許又忘了準備禮物,讓我丟臉。

還好,我看見他從西裝外套裡掏出一個盒子。

「嗯,生日快樂,希望妳會喜歡。」

拆禮物的過程,總是令人既期待又興奮的。

當我打開那個包裝精美的小禮盒後,取而代之的不是喜悅,而是難堪。

當在場的其他人看見他送的禮物時,也不禁訕笑起來。

他送的也是一條手鍊,但與先前小廖送的相比,便差了十萬八千里。

人家小廖送的可是藍到發亮的青金石,他送的鍊子看起來有點像水晶的質地,但每顆珠子的顏色花花綠綠,各式各樣的色彩都有。

如果說青金石給我的第一印象是華麗,那他送的就是土氣,土到極點的飾物。

後來,這件事成為我們後來分手的導火線。在小廖的猛烈追求下,我決定跟他提出分手。

「如果妳認為這樣對妳最好的話,那就分手吧。」

他脹紅了臉,只吐出這一句話。於是,我們分手了。

分的乾乾淨淨,再也沒有聯絡。

偶爾,會從我們共同的朋友裡聽到一點消息,那就是全部了。

隱隱約約的,聽說他好像結婚了,婚後有一對可愛的雙胞胎女兒,一個聰明的兒子。

某個假日裡,忽然興起逛街的念頭,就一個人來到了東區的忠孝東路上,流連於一間間的百貨公司裡。

在人潮中,我似乎看到他的身影。身旁三個小孩搶著跟他說話,身邊的婦人不算美,但有種恬靜的氣質。笑笑的,看著他們一大三小玩鬧著。

翻出皮包裡的那串鍊子,他送給我的最後一份禮物,套在手腕上。隨性逛至一樓的專櫃,細細的鑑賞著櫃裡販售的水晶飾品。

忽然,一個熟悉的東西吸引了我全部的注意力。

展示櫃裡擺了幾串類似他送我的手鍊,還有一些青金石。

專櫃小姐看我似乎很有興趣,開了櫃子,拉著我詳盡的介紹。

「小姐妳的眼光不錯喔,這是我們剛到的碧璽,現在產量比以前更少,要弄到顏色這樣亮的不多囉!」

「這叫…碧璽啊。那這是作什麼用的?」

「這碧璽跟水晶一樣,是保平安,消災解厄用的。」

我拉起袖子,露出戴著的那條手鍊,問:「那我手上這條也是碧璽囉?」

那小姐一見到我手上戴的,不但讚不絕口,還拉了其他同櫃的同事也來欣賞。

「小姐,妳這條碧璽養的好漂亮喔!我們櫃子裡的沒有一條比妳手上的還棒耶!妳這條應該不便宜吧?」

「這…這我也不知道,以前的男朋友送我的。」

突然變成眾人注目的焦點,我開始手足無措起來。

「哇,他一定很愛妳。呃…既然你們都已經分手了,那我私下跟妳買這條碧璽好不好?我開八千塊!」

八…八千塊,會不會太多了點啊?

我偷偷跟妳說,妳別看我們櫃上這幾條碧璽不太起眼,隨便一條就叫價五千塊耶!妳這條這麼漂亮,我開八千塊都有點不好意思了!」

「那,角落的那條青金石呢?」

「青金石啊!」

小姐的嘴臉變得鄙夷,不屑的說:

「那東西只是戴著好看而已啦!其實沒什麼作用。妳別看那條顏色很勻,也才不過七百塊。妳如果要,我算妳便宜點,五百塊就好了啦!」

那句話像把鐵鎚,狠狠的往我心上敲去。好像,有東西碎了。

原來,我一直視若珍寶的青金石,還遠不如看起來土氣的碧璽。

最後,我婉拒了專櫃小姐的好意,買下了級數比當初小廖送我還高的青金石,走出百貨公司,搭計程車回家。

窗外開始下起濛濛細雨,朦朧中,我似乎又見到他一家五口和樂融融的樣子。

於是,我坐在計程車的後座,不顧司機詫異的眼光,嚶嚶的哭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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