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022201
 ⓈⒻ²≋☔夏のタンポポ☔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五萬@@@@@@@@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聽歌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說了總比沒說好…(網路 轉載)
作者: ⓈⒻ²≋☔夏のタンポポ☔ 日期: 2009.04.02  天氣:  心情:
(轉貼網路文章)

仕倫和志業是從國中就認識的同學兼死黨,在一次聚會中,同時喜歡上一個女孩;志業展開熱烈的追求,也要仕倫幫忙出一點主意;仕倫對這女孩的好感始終放在心上,基於好朋友的立場,也常常幫志業出點意見,讓志業能順利的追求這女孩。


努力追求之後,志業和那女孩成了旁人眼中理所當然的一對。然而,由於志業的事業心重,在不能兼顧到女友的情況下,常常請仕倫幫忙,或送女友回家,或代送禮物給女友。仕倫變成了這對情人的橋樑,他們之間的喜怒和爭執,都由他圓滿的化解。


在一次偶然的機緣中,女孩驀然發現,她身邊這個善解人意的”傳聲筒”才是她最愛的人。只是,基於女性的矜持,她也只是暗示仕倫,從沒有明確的表明過;令她失望的是,旁邊這個人好像木頭一般,好似不懂她的暗示般,從來不表示喜不喜歡她;久而久之,那女孩認為是自己自做多情,也終於答應了志業的求婚。


在結婚典禮的那天,仕倫沒有出現。女孩心中企盼著再見仕倫一面的心願也落空了。在禮堂的休息室裡,有一位陌生的男子,拿了一台隨身聽,親手交給了即將成婚的女孩,並轉告女孩,裡面的錄音帶聽完後就把它丟了。


女孩顫抖的手按下撥放鍵,聽著錄音帶的內容,淚珠也潸潸而下……..


“恭喜妳!!今天出嫁了。在妳聽到這卷帶子的時候,我應該已經在機上了,別問我要去哪裡。不能參加妳和我的好友志業的婚禮,是我的錯,我向妳們道歉!!”


“這輩子,我最快樂的,就是陪妳走過的這些歲月;雖然,我只是代傳情意的郵差。感謝天,讓我能無時無刻的呵護著妳,分享妳的喜,分擔妳的憂;看著妳笑,安慰妳哭。”


“妳說,和我在一起有最安全的感覺,和我在一起能徹底的放縱;這對我來說,是最大的鼓勵,我的付出所得到的最大安慰。”


“妳的暗示,我不是不懂,只是我不能懂;對我來說,接受妳的愛,等於背叛我的好友,這和我的處事原則是相悖離的。天呵!!妳知道嗎??有好幾次,好想抱著妳,告訴妳,”我愛妳”;原諒我的懦弱吧,因為我不能對不起我的朋友,所以只好裝傻,只好把對妳的愛,埋在心靈的最深處。”


“從知道妳將要結婚的消息開始,我就知道我們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樣;我一直在思索著,以後我怎麼面對妳,怎麼面對我的好友。我不是聖人,我無法坦然面對一個我曾深愛過的女孩,和我最好的朋友出現在我面前,所以我選擇離開。”


“如果,時間能回到剛認識的時候,我會毫不客氣的和志業公平競爭,來獲取妳的芳心;或許結果妳仍會選擇他,不過至少我比較能面對妳們;或許……”


“今天是妳的大喜日,乖,不要哭了,志業是不錯的人,只是事業心比較重,偶而會忽略妳的感受;相信我,他真的是愛妳的….”錄音帶傳出了哽咽的聲音………


 -------------------------------------------------------------------------------------------------------------------------- 


人,尤其是中國人,總是吝於表達自己心中的感受。


妳,會放棄女性的矜持,勇敢的表明妳的愛嗎??


你,在原則和情愛之間,能找到平衡點嗎??


你,在事業的道路上猛衝,是否該停下腳步,看看是否留下了什麼樣的遺憾??


不要錯失你(妳)身邊最愛你(妳)的個那人,


或許,他從沒說出這三個字,但是,這不代表他不愛你(妳)。


有些事,錯過之後就很難回頭了;有些話,現在不說就沒機會說了,


不管是愛人或被愛,都要勇敢讓對方知道自己的感受,


不管結果是進或退,至少我勇於面對自己的心,


說了,就是一個機會,一個希望;不說,誰知道你在想什麼啊?!


說了總比沒說好…


愛情~得之我幸,失之我命~面對、處理、看開、放下!



============================================================


對最後一句,最有感覺...

其實不管是愛情還是其他事...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標籤:
瀏覽次數:187    人氣指數:10987    累積鼓勵:54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五萬@@@@@@@@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聽歌
 
住戶回應
 
時間:2009-04-02 19:00
她, 55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02 19:38]:

哈哈~~~~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