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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荒謬的新聞 >.~
作者: 每過一天心就缺一塊。 日期: 2011.09.26  天氣:  心情:



踢爆 才女老公荒唐密醫 「看A片可治精神病」












專案組、陳瑩欣、楊景婷╱台北報導】才女作家的老公是荒唐密醫!讀者向《蘋果》投訴,知名女作家陳艾妮結縭30多年的丈夫陳健生,無醫師執照卻違法看診30多年,不但稱「癌症不用化療」,還離譜地對求診的精神病患表示「看A片放鬆就會好」。陳收費昂貴,估計月收入逾百萬元,招搖撞騙多年,收入達數億。



陳健生自稱醫學博士,他的妻子陳艾妮出書逾百本,以寫兩性、婚姻關係聞名,活躍於藝文界,且因具畫家身分,有「才女作家」稱號。對於枕邊人違法行醫多年,陳艾妮昨竟稱「不清楚」。



先卜卦解運才看診



讀者王小姐向《蘋果》投訴,她曾陪兩名分別罹患癌症及精神疾病的親戚找陳健生求診,陳說:「癌症不用化療,在我這裡就沒問題。」還對罹患精神疾病的親戚說:「你帶幾片A片回去看,心情放輕鬆就會好。」親戚見陳一副「名流醫生」姿態,對病情好轉充滿期待,但吃了陳開出的中藥粉,付了每個月1萬2千元藥費後,兩人都治療無效。



王小姐說,陳篤信命理,給他看診得先至桃園中壢小神仙相命館卜卦、解運後,才願意看診。記者本月中佯裝病患至相命館指名找陳健生,翁姓女相命師即拿陳健生名片給記者,並說陳認為治病要「命理與藥理結合」才易治癒,隨即收費500元為記者「解運」。



記者向陳健生約診後,至陳位於北市忠孝東路四段阿波羅大廈的工作室求診,牆上掛滿匾額,還有陳健生夫婦與馬英九總統,夫婦倆與監察院前院長、國泰慈善基金會董事長錢復夫婦的合照,以及陳大剌剌穿醫師袍和影星胡因夢等的合照。



記者等了半小時才看到診,陳卻先與記者閒聊40多分鐘名人八卦。記者佯稱要求子,他說:「在我手上還沒有不能生的,除非是八字沒有。」並說胡因夢等名人都靠他幫忙助孕或安胎,胡險些流產,是他打電話給小神仙幫忙化解才保住孩子,「很玄很玄的。」陳說做這行三十餘年,不僅為錢復一家人調養身體,也與馬總統「很熟」,錢復曾帶馬要讓他治療膝蓋,但馬拒絕。



估月收入逾百萬元



為記者看診時,他要擔任助理的兒子拿音樂CD及佛經等書給記者,「聽音樂、念經調理身體。」陳的兒子隨後收取8千元藥費,並交付一個月份量的中藥粉末藥包,但無任何明細及收據。估計陳每周看診4天,每次8名病患,月收入逾百萬元。



衛局指無照將查緝



北市衛生局昨確認陳健生無醫師執照;醫護管理處副處長陳青梅說,無照卻把脈、診斷及提供藥品,屬密醫行為,依《醫師法》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陳涉違法行醫,衛生局將查緝。



記者昨與陳健生對質,他坦承無醫師執照,但辯稱沒開業也無醫療行為,「大家都是來找我聊天,我賣藥給老朋友而已。」記者質疑病患沒處方箋,他也不能賣藥,且藥品無明細及收據,他慌亂說:「不要這樣!大家交個朋友好不好?」



針對陳健生指與馬總統熟識,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說,馬總統與陳艾妮是台大同屆同學,所以認識陳健生,多年前陳艾妮夫婦確曾主動提供健康諮詢,總統予以婉拒,近年已無聯絡。



國泰慈善基金會董事長錢復坦承認識陳健生二、三十年,「陳醫生是很好的人。」但他表示只是常向陳諮詢健康問題、請陳幫忙調養身體,並無醫療行為。錢復嚴正表示,「從未帶馬總統給陳先生看過病。」



為胡因夢把脈安胎



影星胡因夢說,懷孕時確曾讓陳健生把過脈,詢問營養方面的問題,「因為陳艾妮的關係,大家都是朋友。」雙方很久沒聯絡;她聽到陳健生是密醫,苦笑說:「我不知道這件事。」



對於陳健生稱看A片可治精神疾病,耕莘醫院精神科暨心理衛生中心專科醫師楊聰財直呼:「鬼扯!」他強調,千萬別聽信不符醫學常理的說法。


→→ 瞎!!!! 瞎爆了~~~~~~~~~~~

跟他同床共枕三十年頭的人會不知道他在幹嘛???
你信ㄇ????
比照她以前在營幕上犀利~大肆滔滔不絕談論婚姻(還出書)
真是一大諷刺呀!!!
自己的老公長期在賺這種沒良心的$$$~~~可悲呀!!
什麼鬼呀,,,
說到A片~~讓人第一就聯想到日本~~
一堆歪風都是從他們那邊過來的~援交妹(和一些亂七八糟的名詞)
其實~嚴格說起來~~"AV女優比妓女還不如" !!!!!!!!!!!
X女至少還可以選對象(要不要)~~且是一對一
'但那些AV人家叫她們幹嘛就幹嘛~有一個對好幾個~~雜交~多P..
什麼亂七八糟~~惡爛下三爛的齷齪事都做的出來!!!
DIRTY到極點!!!!!
那些女生到底腦袋裝啥?...不知道有●恥●這個字吧!
還弄一些敗犬`草食男~魚干女...名稱~ 無聊透了!!


 









上網賣假LV 女大學生觸法〈解說:張國隆律師〉

新  聞:
  一名就讀北部某技術學院的張姓女學生,把一只從夜市買來的仿冒LV手提包上網拍賣,瑞芳警分局員警網路巡邏發現,將女子約出後當場查扣這只仿冒包包,依違反商標法罪嫌,將女大學生移送法辦。
  女大學生上網販賣夜市買來的LV「A貨」,想藉此賺錢順便換個名牌包,不料被警察網路巡邏時發現,佯裝買家將女大學生約出,當場查扣仿冒品,但女大學生認為警方小題大作。
  沒進過警察局的女大學生,面對偵訊時,緊張地表示,當時在夜市購買時便知必定是假貨,時下年輕學生竟然誤以為販賣假貨沒什大不了,看來台灣的大學生真的要加強一下法律教育的課程了。

法律教室:
  在夜市買仿冒的名牌包,有沒有構成犯罪?這與買盜版的唱片所犯的罪名是否一樣?上網轉賣仿冒的名牌包是犯何罪?
  有一個LV的包包是不少女生的夢想,但是專賣店內的任何一個LV包包動輒上萬,消費群因此也限縮為富商名流,但愛戴者,轉而付出不到一半的代價便可買到A級的仿冒品,因此仿冒品氾濫情形嚴重。買仿賣的名牌包與買盜版的唱片在法律上都不處罰,法律僅處罰的是賣仿品、賣盜版的一方,因此當女大學生在夜市買仿冒手提包沒有事,上網轉賣就出事了。
  依商標法第82條規定: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金。女大學生透過網拍方式陳列欲賣的仿冒名牌包,縱然沒有成立買賣,也構成犯罪了,因本罪處罰意圖犯。
  另依同法第83條規定,販賣之商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因此警察依法當場查扣該只仿冒手提包,在一般人眼裡似乎小題大作,但均為依法行事,想賣二手包的網拍一族要注意,不只是醫療用品不可任意網拍,連仿冒的名牌包也不可以上網拍賣,以免觸法。



這女的會不會太天真(真是好傻好天真呀)!!!
還自己做香奈兒的mark鑲鑽在手機上po網賣(無言) ==
ㄎ...要有這麼好賺就好嘍~~沒法律ㄇ?
在警局警察還幫她過生日~唱生日快樂歌
真是啼笑皆非....



台灣人到底還可以多瞎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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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2-01 23:30
他, 52歲,高雄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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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30 13:28
他, 64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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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30 13:04
他, 64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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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27 22:03
他, 56歲,高雄市,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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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26 21:19
他, 45歲,南投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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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26 12:50
他, 99歲,亞洲其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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