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她的電話那一晚,他徹夜失眠了。『你,還是一個人嗎?』分手五個多月,自己無心交女朋友、也沒有什麼桃花主動貼上他,理所當然的是孤家寡人。這,是恥辱,還是榮耀呢?為分手的女友守貞,是他的恥辱,卻也是她的榮耀吧!當初是她主動要求離開他的。『我們的價值觀,有很大的差異。』她用這個理由,來掩飾她已經變心,並且交了新男友的事實。如今,她想回到他的身邊,坦然很多,『我現在才知道,這世界上還是你對我最好。』女人顯然很清楚知道,男人喜歡聽什麼。「你對我最好!」「你是最棒的一個!」這些說法,在熱戀時有催情作用,在冰點時可讓舊情復燃。『可是,我能不能再像從前那樣對她那麼好呢?』他問自己,答案並不肯定。背叛的疙瘩始終還在,不像出麻疹那樣可以在消退之後不留痕跡。就這樣在心中掙扎了好幾天,他問我:『聽說,舊情復燃之後, 兩個人的感覺會變得不一樣了, 無法回到當初。』『這樣才好啊!』我說:『如果你們決定要舊情復燃,感覺當然要跟從前不一樣,才不會重蹈覆轍。把它當作一個新的起點,一切重新來過。重點是:你們兩個人同時都要這麼想,不要再用從前殘存的影像去看待對方、衡量對方,而要把對方當作是全新的朋友。』『這很難!』他為難的說。是的,很難。舊情復燃,難上加難。如果雙方無法用心的觀點來看待對方,再度相處時就缺少新的能量。復燃的舊情,將如同風中殘燭,不但危險、很容易被吹熄,而且無以為繼。有些分手多年以後的男女,各自歷盡感情的風霜,為了在青春流逝之前趕快找個避風港,只求一時方便,找上前任情人來湊數。至少雙方曾經愛過,好好壞壞心裡都已經有個譜,以為這樣做的風險比較低,實則相反。從前兩個人不合的問題沒有徹底解決,就算努力要做到「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問題遲早要爆發,反而更不好收拾。我有一對好朋友,他們曾經相戀五年,後來男方負心離去,女方痛不欲生的過了三年悽慘的日子。有一天,他要求復合,她立刻答應。兩人閃電結婚,並且生了一個孩子。接著,他外遇不斷,不堪其擾的她,終於要求離婚。感情路上,短暫復合之後,再度分道揚鑣。她告訴我:『後來才知道,他再回來找我,跟我求婚,並不是真的愛我,而是被當時的女朋友甩了,心裡很不平衡也欠缺安全感,覺得我給他的愛比較穩定,所以回頭。』這番告白,再度讓我想起那句老話「好馬不吃回頭草。」雖然,我並不十分堅持要信守這則古訓。但是,我知道舊情復燃是否成功的關鍵,不是馬或草的問題,而是回頭的動機,先弄清楚分手的情人為什麼要回來找你,再決定要不要接受這份感情。畢竟,馬兒會老,青草也難年年好,千山萬水之後,懂得珍惜也要懂得創新,才能讓舊情復燃的舊情持續延燒,點亮生命中「了解與諒解」的真情真意啊!關於愛情,往事以矣,不必太留戀。儘管失而復得很可貴,但讓惡夢重複一遍,也很可怕。只要裂痕猶在,破鏡難圓。~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