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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頓漸の之間~~◇~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內斂與謙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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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人身」難得~**
作者: Purple 日期: 2010.10.26  天氣:  心情:

 
有一對夫妻生意失敗負債累累,女主人自戕,經過急救才救回一條命。她來找我,我告訴她,不可以自殺,事業是你們夫妻兩人一起做

的,小孩是你們一起生的,妳一走了之,將加重先生的負擔,如果兩人能再一起打拼,還掉債務,一起照顧小孩,可以減少先生一份負擔。  

  倘若現在走向死亡,先生馬上得籌措一筆喪葬費;如果火葬,也要買納骨塔位;如果土葬也得買地,棺木也要錢、還要辦法事等等,

給先生增添麻煩。另外,因為自己的自殺,對先生的精神也是一種打擊,小孩失去母親,人生蒙上陰影……,一個有智慧的人,怎麼做得出來?

  顯然,這個人事業順利時,在外面有一定的聲望;失敗時,無法承受失落感,感覺沒面子。人有時把面子看得太重,執著名聲,忽略

比名聲更重要的東西,然而成功或失敗,在於如何定義──事業順利是成功?無法償還負債是失敗?其實事業與做人應該分開來看,「事

業可失敗,做人不可以失敗」,選擇自戕,不只事業失敗,做人也失敗。

  
《佛說四十二章經》第三十六章「佛言:人離惡道,得為人難」;第四十二章「佛言:吾視王侯之位,如過隙塵。視金玉之寶,如瓦礫。

視紈素之服,如敝帛」;第二十一章「佛言:人隨情欲求於聲名,聲名顯著,身已故矣」;所以「人身」難得,當知追求所當追求的,切

勿僅因事業失敗,即自戕生命。

  
近來因經濟不景氣而不斷發生國人自殺之情況,誠令人為之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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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0-30 01:00
他, 48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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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27 20:26
他, 52歲,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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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27 03:32
她, 99歲,新北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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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26 20:18
她, 46歲,新竹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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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26 15:05
他, 53歲,新北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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