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陣子忙於母親的身體狀況
但是也是會繼續上網看看有沒有適合的租屋訊息
上周在591看到一間三房兩廳兩衛的 月租一萬兩千五(含管理費)
雖然對目前的我來說 有點貴 但是為了母親 來去看看吧
連絡了對方(仲介) 帶我去看
就在我家附近不會很遠
格局也還OK 只是後面陽台.....
沒有裝鐵窗 衣服晾了會掉下去 檢不到(因為樓下遮陽棚就有好幾件)
跟仲介公司業務員商量是否可以請房東加裝鐵窗
畢竟我也不是無理要求(這是很實際需要的)
業務員說跟房東說說看 然後就看他在旁邊講電話
過一會跟我說 鐵窗我自己出錢裝
管理費一千四我出 月租算我一個月九千
然後鼓動他的三寸之舌說這樣我很合算 可以租 之類的話
還沒讓我說回家想一想 就要我先付訂金
我想 好吧 就租吧 不然很快夏天又要來了 母親會熱暈
給了一千訂金約定晚上下班去簽約 再付其他款項
然後我就匆匆趕去上班(我是利用中午空檔的一小時從大雅趕回來潭子的)
晚上經過考慮(前年為了母親急著租屋受騙 錢拿不回來的經驗)
我決定先付兩個月押金 等確定搬家日期再付租金
免的全部付出去了 房子又拖拖拉拉的沒辦法搬家
去到全國不動產仲介公司 招呼我的是中午帶我看屋的先生的同事
她表現的恨熱情又是倒茶給我 又拿她們的月刊說送我看
寫契約時 不肯寫房東的身分證字號 說是不需要
然後要蓋章也說沒有 由業務小姐蓋她的電子印章代替
押金一萬八 仲介費四千五都收去了
寫一張收據(仲介費)給我
上面只說萬一房東不租給我 無息退還訂金
(現在想想 不對啊 哪還有訂金? 都付清仲介跟押金了耶)
而且寫好交給我之後 我跟仲介小姐說可以先讓我去打掃嗎?
畢竟她們要求我日期要訂春節前(原本我打算過年後搬家 比較不急迫)
我平常只剩下周六 日 才有空去打掃
小姐到處找不到鎖匙(中午才開門給我進去看過耶)
後來坐後面的先生(應該是主管)出聲了
說房子還沒交屋 不能先給我鎖匙
哇哩勒 我有沒有聽錯啊? 還沒交屋?
還沒交屋 就要先把房子出租?
我的一堆問題 那位主管先生(語氣不是很好又很不耐煩)的說
不會有問題的 最近幾天就要交屋 買方還有尾款還沒付清
辦好交屋 鎖匙就可以交給我了
隔天11日下午16:46那位小姐打給我
說我可以去拿鎖匙先打掃 說她極力幫我爭取的(非常超級懷疑)
我說好 我忙好再去拿(母親才剛急診出院回來 總是先處理母親事情先)
晚上七點多過去中山路的全國不動產
除了那位沒禮貌的主管先生跟業務小姐之外 又多了一位小姐
業務小姐介紹說是她們的店長
我故意針對那先生之前說的 交屋之前不能先讓我打掃的問題發問
她們三個都是說幫我先爭取好讓我先有時間打掃
但是打掃完 鎖匙要拿去還她們
周日找老大 老二 推著母親一起去打掃
當然是讓母親看看將來要租住的地方 順便帶母親出去透氣
打掃完 鎖匙並沒有馬上拿去歸還
因為我心中越來越多疑點
所以想請問各位鄰居好友我是否又被騙上當?
還未付清尾款交屋就先刊登租屋廣告 是不是有詐欺的意圖?
先是說不能讓我去打掃 後來又叫我先去打掃
是想拐我去替她們免費打掃嗎?(萬一沒租成的話)
還有去拿鎖匙時 我也強烈要求租屋契約一定要蓋屋主印章跟填寫身分證字號
他(主管先生)說個資隱私權不能寫 被我駁斥
我說那是一個誠信問題 跟個資沒關係(不然我也可以不要寫啊)
我寫租屋契約十幾年了
就算同一房東(就說目前的吧)租五年了
五張契約都寫得很清楚啊
況且蓋仲介業務員的電子印章(不必印泥就可以蓋的那種小印章)也沒法律效果吧?
跟我說12日就會交屋 會通知我去找屋主蓋章
結果現在都14日清晨6:22了 也沒接到任何通知
甚至要我還鎖匙的電話都沒有
越想心中越是忐忑不安
最近母親的花費增加(尿布 看護墊.....)
老二又沒工作在家幫忙照顧
收入減少 費用增加 實在經不起再一次被騙
不知道我現在該怎樣去應對(萬一...)
誰能給我指點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