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應該都沒什麼差別吧!
呵呵~這篇日記算是最公開~最沒秘密的! 我不否認到目前為止我身邊的"情緣"從未間斷過~ 但這位"過客"應該只算是"有緣無份"中的其中一位~ 也就是所謂連正式排行"老幾"都未列入的其中一位! 不知道這樣繼續形容下去~ 會不會真的毫無形象可言了! 哈哈))))
呵呵~沒錯!︿︿*
呵呵~~我想不管親情、友情、感情‧‧‧都亦是吧!
呵呵~~沒做錯事情又何需「道歉」呢? 這是既然是我「設定」開放的留言回應~當然歡迎任何人來這發表「感言」! 不懂?「心情的28天」?有這篇日記嗎? 呵呵~她不嫌棄的話,我隨時都很歡迎她來這裡暢所欲言的!^^
呵呵~~希望大家都能快樂! 一起加油、互勉吧!^_*
你的這一番話~我都能深同感受! 就如你說的:一切順其自然‧‧‧ 也就如我曾說過的~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時間無涯的荒野裡,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 也希望~我們都能得到幸福和真愛!!
當然~若以「將心比心」的立場來感受的話~我相信我也會有如此的感覺。但在有「機緣」的前提之下,更也會想「求證」! 至於你問我的這個問題~說真的,並不是我不想回答你,而是你不覺得「這個問題」應該是「當事者」本身問會更適當一點!你說是嗎? 我想我還是那句回答:我很欣賞勇於去追求自己心有所屬的人! 我的個性也很直,想什麼就說什麼。但無心並沒有任何惡意~所以希望你也不會介意!^^
當然~喜歡並不能以「有沒有資格」、甚至這人的「條件好、壞」來做選擇! 這句「我想一個連喜歡對方資格都沒有的人,又怎有資格去接受對方的喜歡呢?!」‧‧‧應該說的很明白指的就是我自己本身!不論別人,我只問「自己夠不夠資格」擁有、接受對方的喜歡! 至於現實或線上的認識~我想日記中也曾有完全表達出我個人單純的看法。 我當然也相信你所對他的了解,也相信他並不是因為好、壞來選擇喜不喜歡! 說真的~從認識你開始,我曾也不只一次對他說過,我很欣賞你那勇於追求自己心有所屬的個性。我更相信如你所說的,現實當中若認識你,或許我們也會成為好朋友也說不定!
呵呵~~我回來了‧‧‧ 在開了800多公里的里程數時,半路又折返回來‧‧‧ 親愛的鳳梨~謝謝妳的鼓勵‧‧‧ 放心~我會~好~好~的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