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之六 台灣白牡丹 2009/4/9
「生」的價值,
在於「活」得有意義。
前一篇(生之五),
引用些聖賢哲人的「生」語,
重點想藉古鑑今,
對個人有點兒啟發。
「生」,
真的不是自己可以掌握、決定。
(佛——真覺悟者——除外)
生人的人(父母)卻是塑造的舵手。
生者(我)
從精子(父)與卵子(母)結合的那一剎那,
意識已現,
父母的任何動作、語言,
這個生成者(孩子、我)已然明明白白,
只等待出生(離開母體),
就表現一切給你(所有的你)看!
今天,
說「生」的目的,
唯盼讀者好友,
都能生起生的覺醒,
激生意志力、奮鬥力,
走上快樂、燦爛的幸福之路!
虔誠的祝福!!!
愛看書、想讀書,都是人生真價值, 可喜可賀! 一切名相皆方便義, 執著名相就是文字障! 宇宙之母所傳者只是 「光」與「聲」而已!
所言極佳!真好A! 任何學說、主張各異,均有其存在價值, 光說全世界六十億人口,就有六十億的個體與想法,心存眾生平等必無礙! 請參看2009/3/13~19台灣白牡丹所寫的「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