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夠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一個人,卻說不出為什麼喜歡一個人。
喜歡一個人,是一種感覺。 不喜歡一個人,卻是事實。
事實容易解釋,感覺卻難以言喻。
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我們覺得一見如故,
很想靠近他,我們的內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很想擁抱他。
以後,無論快樂或哀愁,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愛他。
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才會找出不愛他的原因, 因為我們開始挑剔。
任何一個人,只要你去挑剔,一定找得出缺點。
越去挑剔,缺點越多,我們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他。
我們想買一件衣服時,即使發現他有小小瑕疵,
埋怨幾句,也肯將就,因為只有這一件, 而且我們太喜歡他了,瑕不掩瑜嘛!
假使我們根本不想買那件衣服,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傷。
我們更會努力地找出其他缺點,譬如質料不夠挺,顏色太鮮豔,
向售貨員證實,我們不是隨便來逛逛的,我有認真考慮過的呀!
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結合卻只有一個原因, 原因就是:不需要原因!
其實喜歡或討厭一個人本來就不需要太多的原因
那本來都是一種緣分 , 往往是發自一種直覺
太多的原因卻可能是一種被社會價值觀的扭曲***..
所以喜歡一個人跟承諾愛一個人雖然發自同源 , 但是意義卻太不相同
喜歡一個人既然只是一種直覺 , 是種自私的行為 , 更是一種"佔有" ,
彼此之間沒有義務也沒有約束 , 感覺消失了自然也就結束了
所以"幾度遊賞花間至"的男孩, 本來就是輕佻和炫耀的
可是對一個有責任感的男孩子而言 , 承諾愛上一個女孩子 ,
是與喜歡大不相同的 , 承諾必須是一種"付出"
在承諾之前 , 他必須謹慎的思考
這種喜歡僅僅僅激情 , 還是已褪變為發自內心的摯愛 ,
他必須反覆思量 , 愛上一個女孩子 , 除了外貌之外 ,
更包活個性.能力和思想 , 必須喜愛她的優點, 接受她的缺點 ,
設身處地為人著想,
要體會並分擔對方的難處和辛勞 ,
要共同對抗環境的壓力和可能遭遇的困難 , 更重要的是要有共同的家庭觀念
和為下一代奮鬥犧牲的準備 ,在慎重的思考後 , 才毅無反顧的做出承諾
所以以"博愛"的角度而言 ,我們要對天地有情 , 對世人有愛
但"對愛"的付出是有差序的 ,對於朋友… 好朋友…親人…情人與摯親(夫妻)
對待和相處的方式都必須是不同的 , 不然這他就是個濫情的人
成天以談戀愛為榮 , 以換戀人為樂 ,
別人的愛對他而言 , 只是種炫耀的名牌罷了
收集到了.流行過了 , 自然就會棄之不顧
所以好的男孩子 , 除了有"情"之外, 須有"義"
夫妻間相處才能情深義重 , 而要成為一個有責任感的情人
除了天生要有成熟的本質外 , 最重要的是不斷的成長 ,
要在每一件事件或每一次感情的過程中成長 ,要修正自已的缺點 ,
了解戀愛過程中施比受更有福 ,
因為真正的有情人會給妳更大的福報
二個人深情不悔的相愛 , 是人間最快樂的事情 , 彼此相愛 , 互相扶持 ,
為共同的理想奮鬥 , 自死不悔, 此生無憾
婚姻是一種必經的過程 , 不婚故然無妨 , 卻是人生中的最大遺憾
或許婚姻是一場賭局 , 但人生的每一步又何嘗不是呢
與其畏縮 , 不如做好準備 , 培養和信自已的眼光 , 迎向一個圓滿的人生
美女 , 也許是備受男孩子青睞歡迎 , 雖然有許多男性的好朋友 ,
但要知道 , 漂亮女生四周的男孩子 , 多是有目的垂涎芳澤之輩 ,
有格調的好男生反而會敬而遠之
所以美麗是福是禍很難說 , 反之俊男也必須清楚 ,
切不可以為所謂的"異性緣"就是"朋友緣" , 否則會傷人傷已
所以 , 在在無法看清男孩子好壞的情況下 , 對交往的男孩子充滿了不安全感
在不安全的環境下 , 男孩子對妳回應必然也充滿了不安全感 ,
在如此不安全的基礎上 , 感情又怎能有堅實的結果呢?
所以談感情不能吝於付出
我常說 跟"定"的人交往 ,談感情和做人處世的方式就會比較"定" ,
跟"動"的人交往 , 談感情和做人處世的方式就會比較"動" , 就是這個道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