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畢業的時候,精靈是個愛打工的好青年。 保齡球館、發傳單、補習班招生、服飾店門市...... 都曾留下精靈搶錢的足跡。
其中印象最深刻的,莫過於服飾店,為什麼印象深刻? 絕對不是薪水豐厚,更不是老闆比梁朝偉帥氣,而是店裡面的蒼蠅。
蒼蠅怎麼了? 女生看到,不就是抱頭揮趕加尖叫。 男生看到,了不起乎依係,捲好報紙一擊斃命。 精靈我可不同,我好喜歡活捉蒼蠅。 徒手將蒼蠅活捉,再將蒼蠅裝進透明塑膠袋,那種快感真是難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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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最高紀錄一天之內徒手活捉13隻蒼蠅,好開心、好開心。 別以為這樣就結束了,重頭戲在後頭呢!
接下來,大夥兒開始把蒼蠅一隻一隻捏死, 由於蒼蠅是先裝在透明塑膠袋裡頭,所以能清楚的看見被捏爛的慘狀。 跟你們說......蒼蠅的肚子裡面並不是裝大便,而是裝著一隻一隻數不清數量的小蟲子, 我很乖,把小蟲子也捏死了才丟掉。
很噁心吧!
哪有這麼辣的路邊攤工讀生
你好噁心喔! (自己也一樣,硬要扯人家下水:P)
蟑螂是我的剋星 怕的要死>"< ~~~~~
我的媽呀~~~~好噁喔! 不過我沒有虐待蒼蠅,我都給他痛快的一擊^^
象棋整盤的那麼大一個 我的臉沒有那麼大啦!
關象棋啥米代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