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2,827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336464
小酒窩(美好如期而至)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10/05/03的日記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10/05/08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2010/05/05的日記
作者:
小酒窩(美好如期而至)
日期: 2010.05.05 天氣:
心情:
媽告訴查核人員說是她親自煮的,不是去外面買的,所以保證完全沒放酒 但查核人員卻說沒法證明沒放酒就無法放行,我實在是氣極了,真的無法理解他們的心態 我要求是否能用儀器探測?否則"要我們如何證明沒放酒?" 所得回答卻還是"麻油雞就是有酒,不能放行"這種無人性的對待結果 為什麼?我和媽一生為人坦坦蕩蕩,為何要受到如此被人輕視般的對待? 天下父母心,就因為執法人員沒錢買儀器,我們就必需被冠上"就是有放酒"這莫須有的罪名? 事後想想,這只能怪弟弟,就是因為他的不會想,才讓家人因為他而必需走上這條路 而那些其他受刑人的家屬呢?不是也一樣被冠上這莫名"加害者的家屬"這樣的名稱 看著有些死刑犯家屬責怪政府沒讓他們見上最後一面 敢請問一下,看這最後一面的意義在那裡?不是只徒增雙方彼此的痛苦? 會比較好過嗎? 我個人認為,一槍定結局,就讓這應該來的一槍,結束這三方的痛苦 讓被害者死而瞑目 讓被害者家屬心裡得到安慰 讓加害者受到應有的懲罰 讓加害者家屬結束這漫長的折磨 重要的是,讓未發生的慘案別再發生 當然,先決條件是不要有冤獄
標籤:
瀏覽次數:
387
人氣指數:
787
累積鼓勵:
2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1
2010/05/03的日記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10/05/08的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