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未婚女孩L,當同事看好她和另一位男同事K的關係,她本人是喜不自勝,因為K對她真的很好,大夥兒去餐廳聚餐,K惟獨為她拉開椅子;在KTV歡唱時,K也常和她對唱情歌;有時趕不及吃早餐,K還會為她多帶一份。 總總的跡象,顯示K正在追她。不料,有一天,週五下班時刻,辦公室竟然來了一位身材高身兆的漂亮小姐,K一見到漂亮小姐,不但快步靠過去,還展開雙臂迎接。 「跟大家介紹一下,這是我的女朋友,名字叫小倩。」K含情脈脈地看著小倩……,一時之間,全辦公室同事的眼神迅速飄過失魂落魄的L,再回到K和小倩,就在熱鬧的招呼聲中,L早已閃到洗手間,她把水龍頭弄得嘩啦嘩啦地響,只為了避免有人聽到她的抽泣聲。原來是錯愛? 「那個女孩的條件真的不錯,我不怪她,只是K,怎麼可以這樣對待我,如果沒有意思,又何必對我示好?」L提起被K唬弄的事,心中是又生氣又懊惱。「請問K有明確表白──要妳做他女朋友嗎?或是你們有互相承諾的言詞嗎?」我問L。搖搖頭,L很乾脆也很尷尬地表達實情。 「如果沒有正式的承諾,那你們不見得是一對戀人,他也不見得算是背叛妳!當然,嚴格說起來,K這樣的態度是不妥,等於戲耍了妳的一片好意。」 對L而言,小倩的突然出現,可以說是意料之外。幸好,就在掉淚的同時,她慢慢釐清了兩個重點。第一,K從來沒有單獨邀她外出。第二,K是L在大學的學長,曾經在同社團待過,兩人先後畢業後又能在同公司 上班,所以是緣分讓他們親近,並非情分的關係。 「原來是我自作多情,害我白ㄌ一ㄠˋ(台語,「浪費」的意思)好多滴眼淚。」L是七年級的女生,拿得起放得下,轉眼之間已破涕為笑。
〈戀人的條件〉狀況 釐清關係 如果你還不清楚究竟和對方的關係算不算是戀人,以下的三種狀況可以協助釐清。一、經過你的允許,你的愛人很正式地向朋友介紹你:「這是我的男/女朋友。」二、你們有私下的邀約,而且兩人感覺更親密,更愉悅。三、你們已互相清楚表白:「我愛你。」 所以,如果你已有親密伴侶,每週至少見一次面,但是他從未向親友介紹你,也未正式地表明:「做我的男/女朋友吧!」儘管你們在床上熱情如火、儘管你們相見恨晚,但切記,這可能只是一場愛情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