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3,531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122440
愛睡覺的熊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狠!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我也反對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這就是法律
作者:
愛睡覺的熊
日期: 2008.04.19 天氣:
心情:
國一女生遭性侵二審認定自願
更新日期:2008/04/18 04:33 林倖妃台北報導
一名國一女生在校園中遭男同學以刀挾持,多次性侵並以異物插入私處,被警方救出時幾乎全身是傷。但法院二審認定是女生自願,改判「不受理」。律師賴芳玉抨擊,交互詰問制度實施後,性侵害案常被犧牲,更因法官不受監督,導致重罪被輕判,甚至無罪。
賴芳玉指出,交互詰問制度加重檢察官業務負擔,很多人採證從嚴,性侵害因屬密室犯案,證據更難蒐集確認,很多被害人常被犧牲。尤其性侵害被害人從警察局、地檢署到法院一路傳訊,很多人因受不了反覆折磨,從挫折、失望、最後放棄收場。
擔任上述受害國中女生辯護律師的賴芳玉說,受害者當時讀國一,因長相清秀,遭同校男同學盯上,持刀從校園內挾持出去,一路由北部逃亡到南部,並對她多次性侵,還以異物插入私處。
最後因加害者實在沒錢,挾持受害女生到同學家借錢,同學母親機警報案,經警方圍捕才救出女生。驗傷發現,受害者幾乎全身是傷,手腳、頸部都有挾持刀痕,私處也受到傷害。
當時女生的親人和對方家長就誘拐未成年少女的合誘罪部分和解,但性侵害的非告訴乃論由檢察官起訴。一審法院判決五年六個月,被告不服上訴,不料二審竟然以女生為「自願」,而合誘罪部分又已和解,因此裁處不受理,加害人等於視同「無罪」。
對於判決,賴芳玉直呼「不可思議」,受害女生至今仍無法回到學校就學,「一輩子就這樣毀了。」反而是加害的男生回到正常生活並繼續讀書,顯示現行司法制度根本無法保護受害者。尤其實施交互詰問後,大多數檢察官的起訴率降低許多,以減低業務量,很多性侵案也因此被犧牲。
======================================================================================================
這就是法律嗎!?
人是被警方救出的
救出時體無完膚全身是傷
一審判決五年六個月
在更二審居然改判無罰
還以女生是『自願』的
屁啦
『自願』會全身是傷
不要跟我說人家玩『SM』
S你的頭啦
那位女孩一生就這樣被這樣的畜生給毀了
結果那個畜牲還可以安然無恙的過生活
為何不公佈那個畜牲的照片
讓社會大眾知道牠是個畜牲隨時都會『發情』
遠離這種危險的『畜牲』
標籤:
瀏覽次數:
418
人氣指數:
2078
累積鼓勵:
83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狠!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我也反對
住戶回應
時間:2008-05-18 21:10
她, 40歲,高雄市,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