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05 中國時報
■人間---走路
舒國治
走到了平日不大經過之地,常有採風觀土的新奇之趣,教人眼睛一亮,教人心中原有的一逕鎖繫頓時忽懈了。這是分神之大用。此種至異地而達臻遺忘原有處境的功效,尚包括身骨鬆軟了,眼光祥和了,肚子不脹氣了,甚至大便的顏色也變得健康了。我常有這種感覺,在異地。
天地之間,其惟走路乎。
能夠走路,是世上最美之事。何處皆能去得,何樣景致皆能明晰見得。當心中有些微煩悶,腹中有少許不化,放步去走,十分鐘二十分鐘,便漸有些拋去。若再往下而走,愈走愈到了另一境地,終至不惟心中煩悶已除,甚連美景亦一一奔來眼簾。若能自平地走到高山,自年輕走到年老,自東方走到西方,則是何等樣的福分!其間看得的時代興亡人事代謝可有多大的變化。
低頭想事而走,豈不可惜?再重要的事,亦不應過度思慮,至少別在走路時悶著頭去想。走路便該觀看風景;路人的奔碌,牆頭的垂花,巷子的曲歪,陽台的曬衣,風颳掉某人的帽子在地上滾跑,兩輛車面對面的突然「軋」的一聲煞住,全可是走路時的風景;更別說山上奇峰的聳立、雨後的野瀑、山腰槎出的虯樹等原本恆存於各地的絕景。
人能生得兩腿,不只為了從甲地趕往乙地,更是為了途中。
途中風景之佳與不佳,便道出了人命運之好與不好。好比張三一輩子皆看得好景,而李四一輩子皆在惡景中度過。人之境遇確有如此。你欲看得好風景,便須有選擇這途中的自由。原本人皆有的,只是太多人為了錢或其他一些東西把這自由給交換掉了。
即此一點,我亦是近年才得知。雖我年輕時也愛多走胡走,卻只是糊塗無意識的走;及近中年,雖已不願將「途中」去換錢,卻也是不經意撞上的。更有一點,橫豎已沒有換錢的籌碼,亦不勞規劃了,索性好好找些路景來下腳,就像找些新鮮蔬菜好好下飯一樣。
倘人連路也不願走,可知他有多高身段,有多高之傲慢。固然我人常說的「懶得走」似乎在於這一懶字,實則此懶字包含了多少的內心不情願,而這隱蘊在內的長期不情願,便是阻礙快樂之最最大病。
欲使這逐日加深的病消除,便該當下開步來走,走往欲去的佳處,走往欲去的美地;如不知何方為佳美,便說什麼也要去尋出問出空想出,而後走向它。
看官莫以為我提倡走路是強調其運動之好處,不是也。運動固於人有益,卻何須我倡?又運動種類極多,備言走路之佳完全沒必要。
言走路,是言其趣味,非為言其鍛鍊也。倘走路沒趣,何必硬走。
我能莫名其妙走了那麼多年路,乃它猶好玩也,非我有過人堅忍力也。我今走路,已是遊藝,為了起床後出外逢撞新奇也,為了出外覓佳食也,為了出外探看可能錯過的風景也。乃走路實是一天中做得最多、可能獲樂最多、又幾乎不能不做之一樁活動。除了睡覺及坐下,我都在走路。
走路此一遊戲,亦不需玩伴;與打麻將、下棋、打球皆不同(雖我也愛有玩伴之戲)。一人獨走,眼睛在忙,全不寂寞也。走路亦不受制於天光,白天黑夜各有千秋。有的城市白天太熱太吵,夜行便是。
走路甚至不受制於氣候。下雨天我更常為淋雨而出門。家雖有傘,實少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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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眼看去,何處不是走路的人?然又有多少是好好的在走路?有的低頭彎背直往前奔,跌跌撞撞,有的東搖西晃像其踩地土不是受制自己而是在受制於風浪的危舟甲板。太多太多的年輕女孩其踢踩高跟鞋之不情願,如同有無盡止的埋怨。前人說的「路上只兩種人,一種為名,一種為利。」或正是指走相不怡不悅的路人。「渾渾噩噩」一詞莫非最能言傳大夥的走姿。
固然人的步姿亦不免得自父母的遺傳,此由許多人的父母相參可見;然自己矢意要直腰開步,當亦能走出海闊天空的好步子。
站立。我人今日甚少兀兀的站立街頭、站立路邊、站立城市中任何一地,乃我們早深受人群車陣之慣性籠罩、密不透風,致不敢孤身一人如此若無其事的站立。噫,連簡簡單單的一件站立,也竟做不到矣!此何世也,人不能站。
書中所謂的頂天立地,其不就是一個站立?
故無論在空曠處或在人群市街,皆可站立也。惟有站立之餘裕,人便是立於天地之間,人便是天寬地闊,無處不能容我。
人能在外站得住,較之居廣廈、臥高榻、坐正位、行大道豈不更飄灑快活?
古人謂貧而樂,固好;一簞食一瓢飲,固好;然放下這些修身念頭,到外頭走走,到外頭站站,或許於平日心念太多之人,更好。
我一直在尋找適宜走路之城市。
中國今日的城市,皆未必宜於走路。太大的,不好走;太小的,沒啥路好走。倒是鄉下頗有好路走,桂林、陽朔之間的大埠,小山如筍,平地拔起,如大盆景,在你身邊一樁樁流過,竟如移動之屏風。每行數十步,景致一變。每幾分鐘,已換過多少奇幻畫面。而這樣的佳路,人可以走上好幾小時猶得不盡,還沒提途中的樵夫只不過是點綴而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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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太擠,走起來倍是辛苦。
歐洲城市,當然最宜步行;雖然大多數人仍借助於汽車或地鐵,把走路降至最低。
京都西郊的嵐山,自天龍寺至大覺寺,其間不但可經過野宮神社、常寂光寺、祇王寺、化野念佛寺等勝地,並且沿途村意田色時在眼簾,這五、七小時的閒蕩,人怎麼捨得不步行?
安徽的黃山,亦應緩緩步爬,盡可能不乘纜車。否則不惟略過太多佳景,更且因一轉瞬已在峰頂,誤以為好景大可以快速獲得又快速瞻仰隨後快速離去者也。此是人生最可嘆惜之誤解。
我因太沒出息,終於只能走路。
常常不知哪兒可去、不知啥事可幹、大有不可如何之日,噫,天涯蒼茫,我發現那當兒我皆在走路。
或許正因為有路可走,什麼一籌莫展啦一事無成啦等等難堪,便自然顯得不甚嚴重了。
不知是否因為坐不住家,故動不動就出門;出門了,接下來又如何呢?沒什麼一定得去之所,便只能一步步往前走路。有時選一大略方位而去,有時想一定點而去,但實在沒有必需之要,抵那廂,往往待停不了多久,這麼一來,又需繼續再走,終弄到走煩了,方才回家。
處不良域所,我人能做的,只有走開。枯立候車,愈來愈不確定車是否來,不妨起步而走。在家中愈看原本的良人愈顯出不良,也只有走開。
多年前在美國,聽朋友說起一則公路上的軼事:某甲開車馳行於荒涼公路,遠遠見一人在路邊伸拇指欲搭便車,駛近,看清楚是一青年,面無表情,似乎不存希望。某甲開得頗快,一閃即過。過了幾分鐘,心中不忍,有點想掉頭回去將那青年載上。然而沒很快決定,又這麼往前開了頗一段。這件事縈在心頭又是一陣,後來實在忍不住,決定掉頭開去找他。這已是二、三十哩路外了,他開著開著,回到了原先青年站立的地點,竟然人走了。這一下某甲倒慌了,在附近前後又開著找了一下,再回到青年原先所站立之地,在路邊的沙土上,看見有字,是用樹枝刻畫的,道:
Seashore washed by suds and foam,(海水洗岸浪飛花)
Been here so long got to calling it home.(野荒佇久亦是家)
Billy
這一段文字,嗟乎,蒼涼極矣,我至今猶記得。這個Billy,雖年輕,卻自文字中見出他多好的人生歷練,遭遇到多好的歲月,荒野中枯等。Been here so long got to calling it home.即使沒坐上便車,亦已所獲豐盈,他擁有一段最枯寂卻又是最富感覺、最天地自在的極佳光景。
再好的地方,你仍須離開,其方法,只是走。然只要繼續走,隨時隨處總會有更好更好的地方。
走路,亦可令人漸漸遠離原先的處境。走遠了,往往予人異地的感覺。異地是走路的絕佳結果。若你自知恰巧生於不甚佳良的國家、居住在不甚優好的城鄉,當更可體會異地之需要,當更有隱隱欲動、往外吸取佳氣之不時望想。這就像小孩子為什麼有時愈玩愈遠、愈遠愈險、愈險愈探、愈探愈心中起怕卻禁不住直欲前走一般。走到了平日不大經過之地,常有採風觀土的新奇之趣,教人眼睛一亮,教人心中原有的一逕鎖繫頓時忽懈了。這是分神之大用。此種至異地而達臻遺忘原有處境的功效,尚包括身骨鬆軟了,眼光祥和了,肚子不脹氣了,甚至大便的顏色也變得健康了。我常有這種感覺,在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