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愛情裡,感同身受是存在的,差別只在於程度的深淺而已。 我很堅持,不是絕對就是零,沒有灰色地帶,也沒有曖昧的成份在。 有人說:「愛在曖昧不明時最美」,我實在很難苟同這種說法。 至少我認為,一個人的愛就算再拼命,也不能算是愛情,更何況是曖昧。 我只是很努力地想專心去愛一個人,也希望得到一份專一的愛。 這樣的要求是否過份呢?我不知道,只是,對我而言,似乎太難。 在我的想法裡,愛情只有絕對值。沒有小數點,沒有最愛,沒有愛誰比較多。 認真不行嗎?執著犯法嗎?如果是的話拿把槍斃了我算了。 以我的個性,沒有那種收一點放一點的,要就像我現在這樣, 不然就完全放棄現在的堅持,娶個大陸妹,變成你們口中說的那種男人。 我很衝,我很理智,我很屌,我跩得跟二五八萬似的。 但是我不認為自己有做錯些什麼。 即使在虛擬的網路上,我仍然很努力地試著幫助別人癒合他們的傷口, 而我總是用自我解剖的方式,很誠實地把自已的傷口,赤裸裸地公諸於大家面前。 兩三篇日記是說不完的,十七年來的各種傷口早就讓我體無完膚了。 其實我最害怕聽到的是一種話。 那是一種很溫柔、很善良、很仁慈、很令人感動的安慰。 「你是好男人,我很欣賞你,加油嘿」之類的。 通常會對我說這些話的女生不是死會的, 就是隔天或在下一秒鐘馬上和別人在一起。 所以對我而言,那種安慰無異是一種錯誤的相遇和最殘酷的懲罰。 但這是我的生存之道。雖然我知道這很失敗。 雖然有人勸我要玩心機、別那麼正經、看開一點、玩玩就算之類的, 而且這些話還出自於很多女性網友。 雖然我明明看到很多沒有我認真,付出比我少的男生, 他們身邊的女生永遠讓我羡慕,永遠一個換一個。 雖然我明明看過太多女生拼命往前衝,卻弄得滿身傷, 然後來我這裡尋求一些安慰。So what?那又怎樣? 這是我的選擇。這是我的堅持。或許還有一些些的咎由自取。 如果這樣真的就不行的話,那就堅持到底吧。 我很多年前就曾經想改變,而最後我才發現,我根本無力改變。 我簡單到靠北。我就是這樣的人而已。 【成田空港飛行日記】By 新海元 2003/02
希望啦...反正現在是死馬當活馬醫...哈哈哈...
是對的啊...結果堅持到最後,現在還是單身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