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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日記內容為轉貼自公寓寓友POLLY日記(住編276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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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多了,心還是很傷痛...
我還沒準備好面對外界,但現在我必須站出來發聲
我希望 我可以很勇敢、很堅強的打完這篇日記...。
我永遠忘不了2004年
9月15:阿公無故失蹤了,沒有消息
9月16:警方成立0915專案,並封鎖消息
9月17:沒有電話,沒有消息
9月18:沒有電話,沒有消息
9月19:沒有消息
9月20:像平常一樣,下午2點到牙科上班
進診所沒多久,朋友走近我身邊,她輕聲的問我 "妳阿公失蹤找到了嗎?"
我搖搖頭說:警方還沒有給消息,已經第6天了
她說:剛剛中午吃飯時間,我們有看到新聞,好像是找到了,但不確定是不是…
我馬上打開電視,新聞正好撥著,電視畫面裡有很多警察,我注意聽記者說的每一字句
"9月19日傍晚發現一具男屍,經家屬確認後,確定為9月15日清晨被綁架的村長,經初步勘驗,死者已死亡多日"
我不相信的轉換每一台,撥的都是相同畫面及旁白,這時媽媽剛好打來
她說:下午請假回家‧我說: 那真的是阿公嗎 ? 媽媽說對
電話掛後 我崩潰的哭了
9月20: 終於找到了,新聞告訴我的,終於找到了,但再也回不來了…
9月21:早上我們到案發現場作招魂動作,那是一個偏僻的山區,現場四週圍了封鎖線,彎腰穿過後繼續往裡面走,裡面有一間破舊的老房子,旁邊長滿了雜草,這裡很荒涼。
走了一段路後,前面的人說: 我們到了 我停止了腳步 出現眼前的是
一個山溝,一個被挖過的坑洞、成群的蒼蠅、嘔心的蛆、鮮紅的血漬,這邊是埋屍現場。
頓時所有人都哭了,大家雙手合十的拜著,最後道士說要呼喚往生者回家
我的眼淚一直掉,身體在顫抖,嘴巴發不出聲音,只能在心裡說..
"阿公,回家了...真的可以回家了,你要跟好我們走… "
這5天,所有的人、警察都在幫忙尋找
這5天,我們都在等待他平安回來
這5天,我們都在祈禱歹徒不會欺負他
這5天,每分每秒都很難熬
但等了5天後,卻等到這樣的結果..
我知道,人總有一天都會離開這個世界
但,我真的無法接受他是因為被綁架撕票而離開的…
阿公打算任期滿退休養老
他最大的希望,就是看到我們這幾個孫子、孫女結婚
但....他永遠看不到了
9月22:檢察官要解剖屍體瞭解死因,等報告出來,我們要把阿公帶回家..
那時的新聞報導都指向是他中樂透,一人獨得高額獎金才引殺機,但根本不是
獎金是20多個人平均分得,平均一人幾拾萬,但所有新聞焦點都停在”中樂透”
沒有人去關心是不是還有其他的原因造成的,因為他們只要新聞聳動就好。
另一原因是主嫌住在我阿公的村子裡,房子也是阿公幫他找的
有天阿公看到他吸毒,他跟主嫌說"不要在讓我看到第2次,否則我就報警"
就因為阿公的寬容放過了他,不要第一次犯錯就毀了他的前途
但他並沒有感謝也沒有悔意,反而策劃綁架
他在綁架前兩天有打電話給阿公,叫他準備好1仟萬,不然綁架他
阿公並沒看在眼裡,覺得對方只是個小鬼能拿他怎樣
他與老朋友喝茶聊天時,聊到被恐嚇的事,還不以為意的笑笑帶過
因為他的不以為意,所以他被恐嚇的事,他都沒有跟我們說
如果阿公當下報警的話,或許就不會發生這件悲劇了…..
兩星期後,驗屍報告出來了
死亡時間約4到5天, 眼睛、嘴巴被膠布纏繞,頭顱骨右側有一道10公分的外傷,是被重物打傷,脖子上被毛巾勒出2道勒痕,胸口被刀子刺入2刀,這些是外傷。
報告裡指出"呼吸道及胸腔裡有吸入泥土"他全身被泥土掩埋住,證明當時阿公還活著,他呼吸時泥土也被吸進,慢慢的他沒力氣呼吸了,最主要死因是被活埋悶死的,
同年10月 某一天,我們到新竹殯儀館接阿公回家,
上一次見面是在2004年過年,我們坐在一起吃團圓飯,那一天,
是我們見最後一次面,也是最後一次吃團圓飯,這次再見面,卻是在這邊...。
化妝師說已經盡量把身體的泥土清洗掉,除了臉上的泥土,
因為埋在土裡5天,泥土已經滲透到皮膚裡,輕輕擦一下皮膚就會掉。
檯子上躺著的是我最熟悉的親人,但此刻我卻認不出,阿公生前身體很硬朗,
因為掩埋時間長加天氣熱使身體膨脹,送進冰櫃後讓身體縮的乾扁,讓他變成另一個他….
台灣的禁忌說,在外凶死的往生者不能送回家
但那房子是阿公手建的,無論如何都要把他送回他的家。
阿公被放置在禮車的中間,我們2個孫子、3個孫女,坐在禮車的兩旁 "阿公,我們一起帶你回家..."
開了好久,我們回到熟悉的村裡
村民已經在家門口等待迎接了
當遺體緩緩搬下車時,全部的人都哭了
10月12日 公祭
這天所有的親朋好友都來了之外,還有縣長、很多官員及團體機構……等。
看到的都是陌生的臉孔,但對阿公來說,他看到的都是老朋友
那一天來了很多很多人,現場的位子不夠坐,我看到很多人站在外面往裡面看
我們站在2側,當主祭者獻完禮,我們就點頭答禮一次
音樂很哀戚、場面很感傷,但我們都忍住不能哭
直到下一個隊伍走進來,突然他們全部跪下,我才知道他們是阿公的姪子姪女
我們家屬也跟著跪下來,主祭者是一個沒見過的姑姑
當她說到一半時,她哀戚的哭了起來,我們再也忍不住的哭出來了,大家也哭了
就這樣,我們哭著答禮,不停的點頭答禮,持續了3小時多,直到結束
儀式最後,司儀說:想捻香的民眾可以排隊捻香
因為位子不夠,只能站在外面的那些人,他們走了進來
長長的隊伍裡,看到的都是他的村民,原來他們都沒有離開過
一直默默陪伴著他們的老村長,到最後一刻…..
這畫面讓我很感動,並深深的烙印在腦裡…
一切來的太突然,讓我懷疑事情的真實性,彷彿是在做夢
直到他被安葬在新家那一刻起…
我才相信,他真的死了,他真的離開了,他真的再也回不來了….。
我開始害怕外面的人
害怕電視新聞
害怕看報紙
害怕聽到綁架等字眼
害怕聽到別人說有關於阿公的一字一句
隨便一樣都可以輕易的勾起傷痛
半年後 新竹地方法院第一次開庭
也是第一次看到4個兇嫌的模樣,跟報紙上的照片不同
關了半年讓他們變的白白胖胖,我想牢飯很營養
看到他們的嘴臉,心裡的恨瞬間爆發,恨不得立即殺死他們
聽兇嫌敘述犯案過程,他們的供詞是
"我們要求1仟萬,村長說太多,他只願意付5佰萬,我們談判破裂,
所以才把他打昏,之後我們就把他丟在那就走了,不知道他會死掉..。
審問到一個階段就結束了,等下次開庭再審。
每次開庭他們的供詞都不同,責任推來推去,回答也很模糊之後開始一連串的開庭審問,反覆比對供詞,
最後一次開庭,他們4個依舊推來推去,都推說沒殺人,供詞一樣含糊帶過
直到檢察官剽悍的對他們說:
"你們可以互相推卸,頂多4個一起死刑,你們只有兩條路,除了死刑還是死刑,求生很難,想自保就講實話"。
語畢,其中一個兇嫌就開始敘述整個犯案過程……
9月15日 清晨6點,我們4個到村長最常上香的地方等他,村長上完香後騎摩托車離開,當他經過我們旁邊時,xxx拿鋁棒從他的頭打過去,他從車子上摔了下來倒在地上,xxx拿槍對著他,叫他爬上後車箱,然後我們拿土色的寬膠布從他的眼睛沿著頭部纏繞好幾圈,還有把他的嘴巴也纏繞起來,接著用童軍繩綁住他的雙手以及雙腳後,就開那部偷來的轎車到寶山水庫裡面,xxx開一部小貨車後面跟著,到了後我們把他放在空地,我們4個討論如果拿到錢放他走,他知道是我們4個做的,會報警抓我們,所以決定把他殺掉,xxx跟他朋友拿了一把槍,對著他的心臟連開2發,但因為槍裡面沒有撞針,所以無法擊發,所以我們把他拖去下面的山溝……
檢察官: 你不是說你們有談價錢嗎?!為什麼現在沒有說到這段!
兇嫌: 因為他的嘴巴被摀住了無法說話
檢察官: 那你們之前又說他有跟你們談價錢,講話都反反覆覆
兇嫌: ......
檢察官: 所以村長從頭到尾都沒有跟你們對談,也沒有談價錢不成這件事?
兇嫌: 對
我們聽到這時已經紅了眼框,我們都以為他們真的有談價,但事實連撕開膠布的動作都沒有,就想撕票了
阿公那時眼睛、嘴巴都被摀住,他一定很害怕…
兇嫌:我們把他拉到山溝裡,其他3個在挖洞,然後把他丟進去,當我們討論誰要下手殺他時,xxx走過來直接用掛在村長脖子上的毛巾用力交叉勒緊,後來又再度勒緊第2次,村長沒有再動了,xxx用刀子刺進他的胸口2次,然後把他身上的財物拿走後,我們用泥土掩埋就開車走了…。
檢察官報告書裡,前後不到4小時就結束
聽他說完整個過程後,我們再也忍不住哭了出來,整個過程太殘忍
綁走4小時就撕票了,時間短到連付贖金的機會都沒有..
4個平均40歲的男人,殺一個77歲的老人家,真的無法相信他們可以那麼殘暴。
法官問兇嫌,你有什麼話想對被害家屬說嗎?
他轉身面向我們然後跪下說: 對不起,我錯了,我對不起黃村長以及他的家屬,
我知道你們無法原諒我,只希望你們可以走出傷痛,講完他嗑了3個頭….
我把頭別開,眼淚還是一直流,他們的臉,會讓我想到他們殺害阿公的過程
我真的無法原諒他們所做的一切......真的無法
最後新竹地方法院以 ”恐嚇勒索、擄人勒贖、殺人棄屍、奪取財物、竊盜罪”
判4名兇嫌死刑,之後由最高法院3審定讞
最近官員吵著要廢除死刑
我說你們官員很自私,那是因為你們24小時有隨扈保護著,所以你們講話才敢大聲為什麼需要保護你們? 你們也怕被殺嗎? 死刑廢除後殺官員的人會判死刑嗎?
我想不會,因為已經廢除死刑了,所以我們可以殺沒用的狗官
我們也可以看人不爽就殺,只要關一關就好,表現良好還可以提早出獄
殺人不用怕,因為沒有死刑,人權團體還會保護你
你們只會用嘴巴說,那你們準備好配套措施了嗎?
我們是台灣,不是其他國家,請不要一昧的模仿
他們廢除死刑後有完整的機制,要學就學整套,不要只學一半
死刑並不會讓社會變好,因為死刑是罪大惡極才用的到,對其他小罪犯沒影響,頂多關一關
台灣法律刑責太輕,才會顯的判死刑很重,人民會因為"死刑"而不敢犯罪嗎?沒有, 社會一樣亂
"人權"說:死刑只是受害者家屬的報復方式!
他們不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嗎,死刑對我們家屬來說是最輕的刑罰,死的太簡單又快速,比起被殺害人,他們的身心靈被凌虐過程漫長,我只能說台灣的死刑不足以達到報復! 你們覺得死刑不妥,那還有更嚴厲的刑罰嗎?
噢,我建議你們學習新加坡的鞭刑,不用死還能達到嚇阻做用
比起"死刑槍決"簡單結束生命,鞭刑還能活著且達到處罰及嚇阻
有人說鞭刑是野蠻國家的行為,但相對的犯罪率降低,台灣是民主國家,所以犯罪率升高
新加坡治安好不是只有靠鞭刑,國家嚴格的法律及確實執行刑罰,以及人民的自治力,一起塑造出來的,台灣擁有幾樣?
2006年8月,我發現了一個"慈善"的團體,"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也稱為人權團體
大言不慚的說了廢除死刑的理由,還玩”廢除死刑100萬個理由”的遊戲
看完他們的"理由" ,我不由自主的想吐,你們有什麼資格說這些話,不要臉
2007年2月 高等法院第一審
原本4個死刑,變成1個死刑3個無期徒刑
因為假慈善團體爭取來的,最終希望是4個都是無期,沒有人被判死刑 。
有趣的是,我們被害家屬一定要接受兇嫌的協商談合解
不接受還會被法庭認為"無意合解", 所以一定要接受,這算強迫嗎?
再來,他們說要賠償合解,那麼是以我阿公的身份地位來賠償嗎 還是其他?
但他們不就是因為沒錢才擄人勒贖嗎? 很矛盾不是嗎 法官
我只能說,台灣的司法 ,很有趣
4個兇嫌犯下重大刑案,過程殘忍,你們卻為他們求減輕刑責為無期徒刑
他們也害怕死嗎? 他們也想活命嗎 ?
那他們在殺人過程中有沒有想過,我阿公也很害怕死亡,他想也活下來
你們有種綁架撕票也要有種面對你們應得的罪行…
"人權"團體的定義在哪裡 ? 殺人的人得以保護,那被殺害的人呢?
他們都是人,都可以享有人權,只差別在"活人跟死人"
被殺的人算他活該嗎? 他也有人權, 但你們卻只保護殺人的
既然不希望他們被判死刑,那你們人權團體就代替他們死刑啊
他們其中一段內容提到"就算他們都死刑,被害的親人也回不來,還是得靠自己渡過"對,他們死刑後是換不回我的親人,他們死一百遍也不夠,至少他們死後,可以讓我們被害家屬可以安心過生活
你們敢保證他們出來後不會再找下個人犯罪嗎?
你們敢保證他們出來後會不會找我們報復?
你們敢保證被害家屬可以活的很快樂不再害怕?
你們有種擔下所有的責任嗎 ?! 你們做不到
因為死的不是你們家的人,因為你們沒有感受過切身之痛
你們不是被害人家屬,所以才可以說出那些屁話
哪天你的親人也一樣遭遇時,我希望你還可以用”寬容”的心去原諒
最可笑的是,內容提及"要給被害人家屬心理輔導、經濟照護..等"
從事情發生到現在,沒有任何機構來心理輔導我們家屬,除了反死刑聯盟
只有他們會關心被害家屬的痛,瞭解廢除死刑後會變什麼樣…。
而裝聖人團體你們怎麼沒有去關心所有的被害家屬呢? 一直在關心死刑犯
廢除死刑是為你們自己鋪路 ? 還是你們的親人是殺人犯?
另一段內容"國家在沒有這些機制的輔助之下,只以槍決加害者來補償受害者家屬,難道不是便宜行事嗎?"
你們也知道機制都還沒出現,那你們還想廢除死刑? 自掌嘴巴嘛!
死刑是國家定的法律之一,他們被槍決一次就結束生命,死的太容易,你們不覺得更便宜犯人嗎?
我說死刑沒什麼,幾分鐘就結束生命;而這恐懼卻會永遠跟著我們家屬揮之不去
沒有親身經驗過的人,是沒有資格說廢除死刑的
現在我終於體會到白冰冰喪女之痛,那真的很痛..
對於沒人性的人,不值得我寬恕
這輩子都不會原諒他們所做的一切
2004年9月到現在2007年4月
2年多了,我還清楚記得整個過程,以及兇嫌的臉
我永遠忘不掉那件事,想到還是會哭會恨,會害怕到發抖
我的心還未平復,還要多久我們才可以走出陰霾,忘記傷痛
這2年期間我試著把心情寫出來,但真的傷害太深,一個字都寫不出來
2年後,我還是無法面對事實,哭著打完這篇文章
為了阿公和其他被害人,為了所有受害者家屬
這次,我要勇敢的說...........。
我們不會放棄上訴,但司法公正嗎? 我不知道,那就拭目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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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其實讓我的感觸很深...甚至有切身之痛的感覺
我想如果是自己週遭有曾遇過類似這樣的情形看完後都會有心很痛的感受
寶貝曾問過我:法律不是用來保護人民的嗎?但事實上...真正被保護到的有多少?而那些受害者的權利有誰去保護了?人道團體維護的是人的權利還是畜生的權利?
寶貝看到這篇文章後感觸很深...因為我們都想到
在去年她出車禍的時候...當時那各肇事的狗雜種.在肇事逃逸10天後.終於"不幸"落網...(他媽說的..他兒子只是運氣不好被抓到!)
他們對於他們肇事逃逸根本沒有任何的愧疚之心...甚至在面對我們的氣憤之餘..居然說大不了他兒子讓我們開車撞一次~~~相信我我會很樂意處決他兒子!
經過無數次的手術和生死關頭的交戰.寶貝終於救回來了~~~
住院壟長的時間中...牠們真的來醫院探視過寶貝幾次?一隻手的手指頭都算得出來!甚至在其中一次探視中...看到寶貝可以經由我們摟抱坐到輪椅上.還天真的跟我們說那應該可以很快就出院...
和解的金額實際上真的很少...但是.朋友也告訴我...不和解...那狗雜種頂多也只是判各1年半上下的徒刑...本身無案底..只要她們有技巧一點.通常法官都會判成緩刑!!!
過往那段傷痛我不想在扯出來...但是...肇事逃逸比例越來越高的情形是為什麼?因為沒被抓到就沒事~~縱使被抓到也不會有什麼大事!看到歌手林曉培的酒駕無照肇事..其實我的感受很複雜..不論是非功過..我只想說的是...在台灣人命真的很低廉...而高官權貴們的命就是貴重許多!
有市長夫人出車禍.醫院的醫療團隊就比照最優等的治療...
但在醫院裡類似這樣的車禍案件的病患又何其少..但獲得的是什麼?
有民代被槍殺警方火速處理並且誓言偵破..
但在那些領納稅人錢的鳥籠中有多少類似的案件還沉冤待雪?
這些人不都是公僕而已?
公僕不就是要為百姓服務的?
要保障的不就是大多數人的幸福和福祉?
法律不是要保障大家的?
但真正受害者得到的到底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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