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不當著父母、親戚、鄰居的面吵,
在公共場所給對方面子;不管誰對誰錯,
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須先輕聲輕氣哄女方一次,
女方才能馬上冷靜下來,否則女方一看到男方哇啦哇啦,女方也忍不住哇啦哇啦,
一旦造成嚴重後果,全部由男方負責;
在家裏吵架不準一走了之,實在要走,
不得走出規定範圍區,不許不帶手機和關機;
有錯一方要主動道歉,無錯一方在有錯方道歉並補償後要盡快原諒對方……”
最近,這份“80後夫妻《吵架公約》”在網上廣泛流傳,
並吸引了不同年齡段網友的關注。
女性網友笑言“太實用了,打印出來讓老公背誦”,
而不少男性網友則聲稱這是一份“絕對的不平等條約,霸王條款”。
社會學者、心理諮詢師何風則說:
不管“吵架公約”是針對哪個年齡段的,具體內容如何,
夫妻之間的矛盾如能夠通過制定‘公約’來減少或者避免,這不可謂不是一件好事。
“雖然是親密的夫妻,但沒有任何兩個人能夠達到‘無間’的程度,
所以很有必要形成一些相處的技巧和底線,
這樣哪怕是情緒瀕臨失控,也不至於做出事後後悔的行為。
當然前提是,夫妻雙方都要有‘公約意識’,
都要自覺遵守,不能隨意‘耍賴’,
這就是一個‘家庭文明規範’的構建過程。 ”
《吵架公約》成家庭潤滑劑
《吵架公約》的內容還包括:
雙方都有錯時要互相檢討,道歉後由男方主動提出帶女方出去散心;
要出氣,不準砸東西,只能吃東西,砸枕頭;
吵架盡量不隔夜,女方睡覺時男方必須主動抱女方,
就算女方百般推讓,男方一定要哄到女方睡著;
吵架時男方不準掛電話,
吵架時女方如果掛了電話,男方必須在1分鐘內打給女方,
電話不通打手機,屢掛屢打,每次掛電話次數不大於5次……
從上周起,這份 《吵架公約》在網上廣為傳播,
並且隨之形成了多個不同版本,可見網友對它的歡迎程度。
有網友笑言: “這是一份經得起實踐檢驗和理論推敲的公約,
它是一次次冷戰和罰站之後,經驗和智慧的結晶……”
還有網友對 “公約”進行了全方位解讀:
“我覺得這個 《吵架公約》挺好。
吵架是感性行為,吵架公約是理性行為。
在吵架的時候加上一張吵架公約,感性柔和了理性,這事兒才會正常一些。
其實兩人吵架往往因為雞毛蒜皮的事情,但是吵架的影響力非常強,
很多婚姻就是因為小事鬧吵架而破滅的。
吵架,關鍵不是吵的藝術,
而是何時中止吵架的藝術,何時給對方臺階下的藝術。
比如,很多人,一吵,吵得熱烈了,就像火添油了,
這時候,有吵架公約在此,男人女人都有臺階下了。
‘你看,我們公約上寫了,懶得跟你計較了。’於是這場干戈就平息了。”
針對 《吵架公約》中顯示出來的性別差異,
也有男性網友善意地指出它對男性來說有點 “霸王條款”,
但總體而言還是可以接受的。
但何風特別提醒說,
如果真的履行這樣的 “公約”,一開始,
也許會呈現 “其樂融融”的家庭氛圍,
但是產生問題的根本沒有解決,丈夫始終出於 “憋屈”的地位,
而 “妻子”在任何時候都沒有機會審視自己的錯誤的話,
那麼,兩個人並不能真正走向 “理性的寬容和理解”,
所有的抱怨將和婚姻中存在的問題一起被將長期掩藏,不知哪天就可能徹底爆發了。
幾乎每對夫妻都有“公約”
雖然像網絡中那對小夫妻那樣正式簽訂 《吵架公約》的夫妻數量不多,
但從網友回帖中都發現,
大多數的夫妻之間,都有各自默認的 “公約”存在。
比如一位 “天天天藍”的女網友就在留言中說:
“我非常讚同公約中的 ‘吵架盡量不隔夜’這一條。
兩個人早上急著出門,
在上班時間連吵架的機會都沒有,一般吵架都是在晚上進行的。
估計很多女性都有跟我一樣的經驗,
就是吵著吵著,老公忽然來了句:
算了,我懶得跟你吵,我要睡覺了,明天還得上班呢!
我心裏就想,我明天也要上班,但我還是認真地跟你吵架,
這還沒理出個說法來,你怎麼就能睡著呢?
心裏覺得特別委屈,覺得他一點都不重視我的感受!
有些時候我也會賭氣睡覺,但怎麼也睡不著。
後來我就跟老公說明白,
當天的吵架一定要當天解決,哪怕兩個人討論到晚上兩三點。
因為這不僅關係到吵架的內容,更關係到對方的感受。
所以現在我們吵架,當其中一個想耍賴的時候,
另一個就會說:不要逃避,我們還沒吵完呢!”
有一個兩歲女兒的網友Alex說,
他跟太太之間的默契就是:不要在孩子或父母面前吵架。
“自從有了小孩之後,我們特別注意給孩子樹立一個良好的榜樣,
即使兩個人都很生氣,也一定回到自己房間解決。
還有,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
如果夫妻意見不合,最好也不要在孩子面前爭論,
因為對於沒有分辨能力的小孩來說,
兩個截然相反的觀點帶來的負面影響,
可能比一個錯誤觀點的負面影響還要大,
這會讓孩子覺得無所適從。
不當著任何一方的父母吵架更是必須的,可以防止戰火的蔓延。”
事實上, “夫妻公約”的形式有很多,
可以是白紙黑字,也可以是一句承諾。
關鍵是,留在紙上的只是“合同”,深入內心的才是 “契約”。
當夫妻雙方能真正體悟婚姻的不易和珍貴,
能了解對方的真誠,感恩對方付出的時候,
所有的 “公約”才會被鐫刻在心。
讓“吵架公約”對抗“無理取鬧”
很多夫妻在吵架之後,對對方的評價就是“無理取鬧”。
但如果有一份正式的“吵架公約”,
類似不接手機、離家出走等“無理取鬧”的行為就有可能得以控制。
Alex說,夫妻之間的吵架也是有底線的,
而“夫妻公約”基本上就是底線的表現形式。
“作為男性,我個人認為,有些公約內容是必須嚴格執行的,
比如‘不要輕言離婚’、‘不要辱罵對方父母’等等,
因為這些內容都具有極大的傷害性;當然也有一些內容,
比如‘不可拒接電話’、‘意識到錯誤要立刻認錯’,我可以允許對方打點折扣,部分執行。 ”
當然也有網友指出,“吵架公約”並非萬能,
最可能讓它“失靈”的就是兩個因素:
第一,夫妻一方突然“毀約”;
第二,用“耍賴”的方式拒絕執行。
美國EFT(情緒取向治療技術)督導劉婷女士生動地介紹過自己“毀約”行為:
“我是個逃避型的人,我先生比較積極一些。
我們談戀愛的時候吵架,我開車回自己的住處。
我的駕駛技術本來就不好,吵架之後更容易情緒激動,
所以他就很擔心我是不是能夠平安到家。
他估算了我的車程,然後打電話來問我是不是到家了。
那我作為一個逃避型的人,肯定不會接電話,這讓他非常著急。
和好之後,他就逼我發誓,
要我不管怎麼生氣,都要接起電話來,
哪怕不說一句話,只要讓他知道我已經到家就可以了。
我說好,為了不違背誓言,下一次吵架之後回到家,
我就把電話線拔了,聽不見電話響,就心安理得地不用接電話嘛。
後來他又逼我發誓,不可以拔掉電話線。
我自詡是一個說話算話的現代女性,我要遵守我的誓言,
那我就跑去淋浴,聽不到電話響,就不算違背誓言了。 ”
劉婷同時也指出,即使在“想方設法鑽空子”的情況下,
她依然提醒自己要信守承諾,而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
何風則表示,制定公約本身,就是一個夫妻雙方溝通的過程,
“公約”的制定和修改必須是雙方共同商議、妥協、以及最終承諾的結果,
夫妻雙方對“公約”的認真程度,
直接決定了他們各自“公約”的執行程度。
讓吵架成為一種“行為藝術”
心理諮詢師何風說,在吵架背後,還有一些我們忽略的內在問題。
一個有趣的現象是,很多夫妻爭吵到最後,妻子怒氣沖沖,丈夫則莫名其妙。
“比如很多妻子在工作中遇到問題,回到家悶悶不樂,
但丈夫似乎對此無動於衷,她就覺得非常傷心。
妻子的想法是:如果他足夠愛我,他就應該能看出我的需要!
但丈夫的想法是:她為什麼總是無理取鬧?
在這種情形下的吵架,其實只是妻子的一種發泄而已。
如果她不把自己真實的想法說出來,或者意識到自己真實的想法,這樣的爭吵會一再重複。 ”
一對溝通良好的夫妻,並不是在吵架中消磨情感,
而是通過“吵架”這種特殊的溝通來更多地了解彼此。
但“消極”的吵架,很多時候會演變成“就要爭一口氣”的局面。
“這種沒有目的、純為意氣的爭吵,
除了彼此傷害之外,沒有任何用處。
所以我經常會提醒那些怒氣衝天的女性,要懂得‘示弱’。
比如,當你在獨自打掃衛生時,他可能在沙發上悠哉遊哉地看報紙,
你可以抱怨說‘你看不到我在忙嗎,’這很可能會招致丈夫的反感;
但如果你換另一種方式,告訴他‘你能和我一起打掃廚房嗎’。
男性天生有樂於‘討好’女性的一面,
因而也更願意滿足妻子這樣的‘請求’,而妻子的目的也就輕鬆達到了。 ”
制定“吵架公約”,當然是夫妻相處的一種技巧,
但關於吵架,我們需要學習的還有很多。
何風說:“再恩愛的夫妻之間都會發生衝突,
吵架不是問題,問題是怎麼吵架。
我個人的建議是,
首先,將吵架視為夫妻雙方深入溝通的特殊手段和機遇,
要珍惜每次吵架背後的價值,
所謂‘不吵沒用的架’;
其次,針對事情本身,而不是針對人,
‘公約’可以幫助我們改進‘吵架’的技巧,讓我們變‘吵架’為‘爭論’;
第三,多以‘我’為開頭,少以‘你’為開頭。
比如,同樣一件事情,可以說‘我今天為這件事情感到很生氣很鬱悶’
而不要說‘你怎麼這麼笨!這點事情也做不好? ’;
第四,情緒發泄和理性分析相結合。
吵的時候要盡情地發泄自己的負面情緒,不要憋在心裏,
但是吵完了,一定要兩個人坐下來冷靜地重新分析,說出自己真實的感受,
在這時,雙方都要理智地傾聽對方,不再以吵架的情緒討論問題。”